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未婚证明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下列事项。
1、 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未婚证明。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权。
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X年XX月号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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