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局20xx红盾网剑行动及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调度全市系统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的全市市场管理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当前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差距
刚才,大家分别汇报了上半年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从以上汇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做了大量著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监管工作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亮点不少,希望大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促进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市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问题和差距。一是我市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与先进地市差距在不断拉大,由前几年的名列前茅大幅下降到中下游。从省局的有关工作通报情况看,我市实有应建档网店11258个,到目前只建档3071户,有经济户口但无网络户口的6574个,无经济户口和无网络户口网点1613个,没有录入网络管理档案的网店总数占了将近三分之二,工作差距太大。二是全市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网监工作重视不够,人员、设备配备不健全,有的单位根本没配备专门的网管人员,有的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开展十分薄弱,进展相当缓慢;三是案件查办率大幅下降,各县市区查办的涉网案件数量普遍很少,有的把市局移交的案件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不依法进行查办。上半年各单位统计报表和省、市局的监管软件显示,一些县市区网络交易案件出现空白,省局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打电话对市局进行督导,长此下去将严重地影响全市系统在省局的地位和形象;四是巡查率、亮标率、亮照率、建档率出现大幅下滑,有的单位很少开展网上巡查,也不按照要求建立电子链接标识。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客观上是网监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近年体制改革、职能划转、机构调整、人员分流等多种因素,使网监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但根本问题是主观重视不够,因此,需要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力争全市网监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提升。
二、脚踏实地,知难而上,努力开创网监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主体建档,实现主体监管全覆盖
全面准确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是整个网监工作的基础,也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资源。要通过信息共享、网上搜索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网络经营主体并做好建档工作。一要多措并举做好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工作。各县市区要通过归集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涉网信息、对市场主体经济户口进行网上搜索、将ICP备案数据与已建档主体数据比对、受理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等途径,深入查找本地经营主体设立的平台、官网以及平台内的网店等,不断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了企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的义务,其中包括企业网站、网店等涉网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各地要充分利用上述规定,督促辖区网络经营者依法主动申报涉网信息,并充分利用涉网信息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档案。要结合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实地核查和网上监测等方式,认真核对年度报告中涉网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不断扩大网络经营建档监管范围。要在对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建档的基础上,探索将从事商务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设计创意服务、汽车买卖服务等网络服务交易的经营者,以及从事微信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的经营者建立档案,纳入监管。三要实时更新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各县市区局要通过信息抽查、日常检查、实地核查和网上监测等方式,对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进行核对完善和动态更新,及时补充新发现主体,清除已失效主体,修正错误数据,确保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有效。
(二)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要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强化网络市场监督检查,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更好地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一是要做好网络经营亮照亮标工作。要督促已登记网站经营者按照规定公示营业执照登载信息,监督本地平台严格落实已登记网店亮照和自然人网店实名登记制度,让网络经营者主动亮明身份,提高网络交易的可信度。各县级局网络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亮照亮标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力争使辖区网络经营主体全面实现亮照亮标经营。要通过经济户口和ICP数据比对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严厉打击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从事欺诈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要积极开展网络经营行政指导。要更新执法理念,将刚性监管手段与柔性监管手段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建议、信息公示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促进监管模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为主转变。要认真梳理网络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网络经营者搞好自治管理,切实规范网络交易和竞争行为,做好交易纠纷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售后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做到守法诚信经营,维护网络交易安全。三是要监督交易平台履行法定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是网络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承载着数量庞大的经营者、消费者和商业数据,其在监控网店经营活动方面也具有信息、手段等优势,所以平台监管责任最大、监管成本最低,应该是网络交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抓住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就抓住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目前平台普遍存在网店准入把关不严、商品和信息审查不力、信用评价存有缺陷等问题。各地要加强与平台的沟通,督促平台提高自身的管理效能,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义务,加强对网店主体资格、商品信息及质量的把控,规范合同条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消费维权措施和争议解决机制,遏制平台内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四是要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信用监管。诚信是网络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对网络经营者的失信行为及时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让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网络经营者在消费者面前无处可逃;对被锁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网络经营者实行一定时期线上线下双重“市场禁入”,从而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倒逼网络经营者提升诚信水准。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守信激励机制的作用,对诚信守法的网络经营者广泛宣传,大力扶持,带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建立完善网络违法经营发现机制,严厉查处违法案件
一是要及时发现快速锁定网络违法行为。要积极探索通过线上搜索监测、线下实地检查等途径,及时发现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运用关键词搜索技术查找涉嫌违法行为,缩小监控范围,初步锁定违法目标,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对搜索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借助市场主体数据库、荣誉资质数据库、网站备案数据库等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和线下实地检查,从中发现网络违法经营行为。要探索建立网络交易商品监测常态化机制,坚决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探索更加便捷有效的消费者举报方式,将消费投诉作为网络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打通条线、地区间“诉转案”通道。二是要积极拓宽网络交易执法领域。目前全市查办网络交易案件的类型还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消费者维权投诉、外地案件转办等方面。下一步,各地要积极拓宽执法领域,找准突破口,着力查处通过网络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不正当竞争、假冒公司名义、无照经营、发布违法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签订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虚构交易、网络传销、非法直销等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网络交易案件查处力度。要针对基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网络市场办案机制,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强化执法办案力量。案件查办要打准、打赢,提升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形成对网络违法经营者的有力震慑,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要将公布网络违法典型案例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者。
(四)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构筑网监工作合力
一是要加强系统内部的协作配合。网络市场是传统市场向网上的延伸和发展创新,与传统商品交易相比,网络交易的本质没有改变,开展网络市场监管的法律依据、职责分工也没有变。要充分发挥在传统市场监管中积累的优势和经验,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全面向网上延伸,努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工作格局。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业务条线部署工作应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的监管要求和措施。要推动建立跨地区网络交易案件查办、消费维权、质量抽检等协同规则,实现全系统统一监管、上下呼应、衔接顺畅、快速反应,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跨部门网络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建立网络经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畅通与公安等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与通信管理部门的网站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商务、经信、物流快递、金融支付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监管工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市场管理格局。三是构建社会共治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对于庞大的网络市场而言,单纯的行政监管手段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要牢固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充分发动第三方机构、宣传媒介和社会公众等力量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建立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要充分发挥电商协会、电商联盟、电商产业园等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通过制定行业公约以及市场自治规则,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注重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网络市场中的推广应用。拓展宣传引导方式,强化舆论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积极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社会舆论对网络经营进行双重监管。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积极举报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对网络交易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五)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夯实网监工作基础
一要加强网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县市区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力量是网监工作的主力军,网络市场监管的各项措施主要是靠基层来落实。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机构的健全完善,大力引进电子商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合理调配掌握信息网络和监管执法等知识的人员,充实和加强网监执法力量。要加强经费保障,舍得投入,切实优化网监执法装备配备,完善网监工作基础设施,保障网监职能有效履行。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全员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监管执法和信息技术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不断提高网络市场监管能力,为网监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二要加强网监工作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网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建立健全主体建档、亮照亮标、监督检查、电子取证、执法办案、评估考核等网监工作制度。出台文件和制定制度,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其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网监工作规范开展。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网监工作法治化水平。三要强化网监工作技术支撑。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必须用好先进信息技术这个杀手锏,充分运用技术手段,破解网监执法难题。各地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争取电子实验室建设资金,做好县级局电子实验室的建设工作,要树立信息化监管和大数据理念,进一步深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借助垂直搜索引擎、电子数据取证、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网监工作效能。要积极开展网络市场大数据监管应用,做好数据资源的研究分析,逐步实现事前掌握基础数据、发现违法线索并及时预警,事中跟踪、锁定违法主体及行为。加强取证培训,健全取证制度,提升取证能力,为查办涉网案件提供取证支持。
(六)要完善网络交易消费维权机制。
畅通网络消费保护渠道,完善网上交易维权机制,提振网络消费信心,充分发挥网络市场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带动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经营主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健全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网络消费体验。建立网购消费警示机制,根据受理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情况,及时发布网络消费提示,加强网络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开展好红盾网剑行动
(一)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全市系统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摸清网络经营主体数据。近日省局对网监平台内经济户口数据进行了再次更新,并将全省ICP备案数据导入网监信息系统进行了比对筛查。各县市区局要以本地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和ICP备案数据为基础,结合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涉网信息和前段时间网络交易平台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搜索比对和核实建档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奠定专项执法行动基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实做好,争取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到8月中旬,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数量有一个新的突破。
二是集中整治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各地要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根据本地网络市场中出现的多发性、易发性问题,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地区和商品等。要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网络服务网站、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汽车配件、农资等商品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知名企业字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为重点保护对象,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亮照亮标和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净化网络交易环境。三是着力督导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要监督指导本地平台制定和落实网络经营者资质审查、商品质量检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规范,实现“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对本地第三方交易平台,各地要予以重点关注,逐个监督指导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强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指导和监管,监督平台经营者公开促销规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执行情况。要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应负的法律责任。四是加大网络市场执法办案力度。要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信息比对、关键词搜索、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方法,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涉网案件线索,逐条逐件落实,依法快查快办,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研究建立网络交易商品监测机制,强化监测结果综合利用,依法加强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站,要依照相关规定,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停止接入服务或关闭网站。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实现全市网监执法办案的全面突破,年底以前,力争每个县级局和工商所(市场监管所)都要至少查办一件网络交易案件。要注意跟踪、收集、整理和研究相关典型案例,指导办案工作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抓紧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局要根据总局通知精神和省局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辖区网络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被侵权假冒比较严重的商品,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广泛动员部署,迅速全面展开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经常调度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指导工作推进,切实将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做好专项行动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统计、网监及办案机构要加强沟通,确保将查处的涉网案件全部录入网络案件统计报表,以全面反映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期间,省局将每半月通报各市搜索、建档情况,每月通报查办网络交易案件情况,并将其列入对各市局网监工作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还将采取专项督查、交叉检查、观摩学习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希望各县市区局引起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力争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为全市系统争光添彩。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编发专题报道等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传播渠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和成果,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很重大,使命很光荣,任务很艰巨。全市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人员要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网监事业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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