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因为我母亲早故,父亲年岁已高。在孩子一周岁之后我不得不同意离婚给前夫。但条件有一个前夫必须先帮我把孩子带到能上学。
前夫家住在织金县下属的一个乡镇,来回一次的路费要200多元。孩子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前夫家只负责照看孩子。哪怕孩子有一点小病前夫都会通知我去带孩子看病。前夫家庭对女孩的成见和前夫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让我更是心惊肉跳,我怕我一个大意孩子就会有什么不测。
所以我必须每一个月最少去看孩子一次。这让原本就很贫困的我更是雪上加霜。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我想到领导对我和孩子的经常关怀。所以我鼓足勇气向领导提出请求,恳请领导在经济上帮我一把我会在实际工作中报答领导对我的关怀的。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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