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人民教师,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永远是我们教师的首要规范。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加强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们做如下师德承诺:
1、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辱骂、挖苦、歧视、讽刺学生,不将学生赶出课堂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不做有偿家教或补课,不强迫或诱导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书籍资料和其他物品。
3、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接受在校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真诚沟通交流。
5、积极传递正能量,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文化,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邪教活动。
6、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宽容友善。
7、严以律己,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搞娱乐活动。
8、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分配和的安排。
9、工作时间不化艳妆,不穿戴违规衣饰,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
10、关心学校,爱护公物,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积极维护学校集体荣誉。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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