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活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我区旅游新形象,我局决定举办景区(讲解员)培训班,为顺利完成此次培训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适应快速发展的我区旅游业,挖掘我区优秀旅游文化内涵,规范提升旅游从业者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标准,解决当前旅游企业、旅行社、景区人才缺乏的实际问题,共同推进我我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待定
报到地点:铜仁学院继续教育部
铜仁地区旅游局联系:__
联系电话:__
铜仁学院联系人:杨__
联系电话:__
培训地点:铜仁学院
三、培训对象
各县(区)旅行社、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聘用的正式和临时聘用的导游员(讲解员)以及有志从事导游工作的社会待业青年等。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铜仁地区旅游局、铜仁地区就业局
承办单位:铜仁地区旅游协会、铜仁学院
五、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中《导游员》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旅游从业人员从事旅游接待工作的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为《共性知识》和《导游业务知识》两部分,其中包括市情、市内旅游景点知识、旅游政策法规、导游基础业务知识、民俗文化、礼仪服务等相关方面知识,并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重点突出讲解的训练和导游技能的掌握,通过系统学习,使培训过的景区(讲解)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熟练掌握旅游接待知识。
六、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办学相关要求,使用正规教材,聘用专业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授课(包括景区考察),学员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后由铜仁地区就业局颁发职业技能资质认定书和铜仁地区景区(讲解员)证书。
七、报名所需材料
各县(市、特区)须在11月30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含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电子版,写上名字)交铜仁地区旅游局(旅游协会)。
八、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旅行社、旅游景区导游员、讲解员参加此次学习培训动员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培训(具体名额见附表)。
(二)各旅行社、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一定要安排好本企业导游(讲解)人员参加此次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三)所有参加培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培训等费用由就业培训经费支付,用餐不足部分由学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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