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 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的房屋仅作为 。
三、租赁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 。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钥匙交割:共 套把。物业交割: 。电表: 。水表: 卫;厨。煤气(天然气)表: 。有线: ,物业: 。
四、补充条款: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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