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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民政[2015]24号附件

2024-01-19 来源:星星旅游


附件1

2015年宜都市城市低保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核查前低保情况 单位 户 人 核查后低保情况 低保对象人员结构 当月 支出 户 人 当月 支出 老年残疾人 人

新 增 人

核查变动情况分类 取 消 户 人 调 增 户 人 调 减 户 人 计生家儿童 妇女 户 庭(户)

合计 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 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陆城街道 松宜矿区

松宜矿区 附件2 2015年宜都市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核查前低保情况 单位 户 人 当月 支出

核查后低保情况 低保对象人员结构 户 人 当月 支出 老年残疾人 人

儿童 妇女

新 增 人

核查变动情况分类 取 消 户 人 调 增 户 人 调 减 户 人 计生家户 庭(户)

合计 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 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陆城街道 松宜矿区

附件1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陆城街道 松宜矿区

附件2

2015年宜都市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核查前低保情况 单位 户 人 当月 支出 核查后低保情况 低保对象人员结构 户 人 当月 支出 老年残疾人 人 儿童 妇女 新 增 人 核查变动情况分类 取 消 户 人 调 增 户 人 调 减 户 人 计生家户 庭(户) 合计 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 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枝城镇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陆城街道 松宜矿区

附件1

2015年宜都市城市低保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核查前低保情况 单位 户 人 当月 支出 核查后低保情况 低保对象人员结构 户 人 当月 支出 老年残疾人 人 儿童 妇女 新 增 人 核查变动情况分类 取 消 户 人 调 增 户 人 调 减 户 人 计生家户 庭(户) 合计 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 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陆城街道 松宜矿区 附件2 2015年宜都市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核查前低保情况 单位 户 人 当月 支出 核查后低保情况 低保对象人员结构 户 人 当月 支出 老年残疾人 人 新 增 人 核查变动情况分类 取 消 户 人 调 增 户 人 调 减 户 人 计生家儿童 妇女 户 庭(户) 合计 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 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附件2

2015年宜都市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情况统计表

核查前低保情况 单位 户 人 当月 户 支出 人 核查后低保情况 当月 老年残疾支出 人 人 低保对象人员结构 儿童 计生家庭妇女 (户) 新 增 户 人 核查变动情况分类 取 消 户 人 调 增 户 人 调 减 户 人 合计 红花套镇 高坝洲镇 姚家店镇 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潘家湾乡 王家畈乡 松木坪镇 枝城镇 陆城街道 松宜矿区

附件3

2015年宜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复查表

家庭 住址 婚姻 健康 状况 状况 联系 电话 月 收入 工作单位及地址 保障 人员 原保障人数: 原补助金额: 拟保障人数: 拟补助金额: 所属单位: 所属对象: 口城市低保 口农村低保

户主 姓名 家庭 关系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户主 户 籍 地 址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是否有在校大学生、毕业时间 劳动 身份 单位 就业 能力 类别 性质 状况 调查 核实 情况 被调查人: 入户调查社区(村)工作人员: 入户调查街道(乡、镇)干部 (签章):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标准 情况 居(村) 经市乡两级联审联批,同意保留 (取消 ) 经低保民主评议小组集体评议,同意保留市民政 经市乡两级联审联批,同意保留( 取消 )其保障 人,月补助 元。 乡镇处 其低保待遇,保障 人,月补助 元。 委会 (取消)其低保待遇,低保待遇。保障 人,月补助 元。 部门 民主 审核 审批 评议 意见 意见 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签名: 负责人签名: 乡镇(处)分管领导签名: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2015年宜都市农村五保对象复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纳入原因 孤老□ 重残□ 批准时间 供养形式 原住址 现住址 层数 层 住房情况 间数 间 房层状况 安全 □ 砖混结构 间数 间 土木结构 面积 面积 危房 □ 指定监护人 协议照料人 协议签 定时间 残疾种类 智残□ 肢残□ 精神残疾□ 盲聋哑□ 其它□ 个人财产 处理情况 供养金存折保管情况 本人保管 □ 指定监护人 □ 协议照料人 □ 复查结论 调查人: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 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5

2015年宜都市城镇三无对象复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月保障 标准 一卡 通号 现住址 身份 证号 孤老□ 纳入原因 重残□ 供养形式 批准 时间 原住址 层数 层 间数 间 土木 结构 面积 房屋 状况 安全 □ 住房情况 砖混结构 间数 间 面积 指定监 护人 协议 照料人 协议签 定时间 残疾种类 供养金 存折保管 情况 危房 □ 个人财产 处理情况 智残□ 肢残□ 精神残疾□ 盲聋哑□ 其它□ 本人保管 □ 指定监护人 □ 协议照料人 □ 复查结论 调查人: 年 月 日 乡镇 (机构)审核 意见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6

2015年宜都市孤儿供养对象复查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月保障 标准 一卡 通号 在读学校 房屋 间数 间 状况 土木结构 面积 财产处理情况 现住址 安全 □ 危房 □ 身份 证号 父母 死亡□ 批准时纳入原因 失踪□ 间 服刑□ 供养形式 健康状况 原住址 层数 层 砖混间数 间 住房情况 结构 面积 监护人基本情况 姓 名 关系 出生年月 家庭 住址 供养金存折保管情况 复查 结论 乡(机构)审核 意见 健康 工 作 单 位 状况 婚姻 状况 子女 情况 主要生活来源 本人保管 □ 监护人保管 □ 调查人: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7

2015年宜都市优抚对象复查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 方式

性别 出生 年月 家庭 住址 服役 期间 立功 记载 婚姻 状况 优抚类别 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 家庭人口 户籍性质 已婚[ ] 丧偶[ ] 未婚[ ] 家庭成员情况 住房情况 土坯房[ ] 砖混房[ ] 楼房[ ] 与子女同住[ ] 单独居住[ ] 优抚补助( 元/月) 高龄补贴( 元/月) 职工养老金( 元/月) 生活费 居民养老金( 元/月) 农保金( 元/月) 低保金 ( 元/月) 来源 其他( 元/月) 健康 健康[ ] 一般[ ] 患病[ ] 状况 子女 赡养 情况 突出 困难 说明:1、健康状况中患病栏需填写有经医学诊断的重大或慢性疾病。 2、子女赡养 情况栏应载明子女数量、赡养能力和对其生活的照顾程度。

附件8

2015年宜都市精减退职对象复查表

填报单位: 序 本人 性 号 姓名 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出生 年月

本人或家庭 联系电话 现详细住址 本人身份证号 一卡通号

附件9

2015年宜都市城乡低保等民政保障对象

年度复查督查分工表

联系乡镇 组长 组员 督查内容 备注 红花套镇 覃万科 台传英 冯 锐 1、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工作方案制定,参与工作部署。 2、随机参与入户调查,落实抽查邓小玲 工作目标;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魏 涛 作人员及低保专干、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家庭实行每户必查;对入户调查记录情况进行规范化指导。 3、参与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艾建华 对评议程序实施全程监督;并对所属联王心艳 系乡镇城乡低保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 算准确度和补助标准准确率进行审核。 4、指导公开公示工作,规范公示内容,督查公示结果运用。 周正寿 5、参与市乡两级联审联批,对特 王先清 殊对象、特殊情况进行有效处理。 6、加强上报材料的指导、检查和完善,督办联系单位及时上报各种登记、统计报表。 7、指导开展退出城乡低保救助家来代金 庭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张武丹 朱家清 金云志 高坝洲镇 王 缅 姚家店镇 孟祥群 五眼泉镇 罗德兵 聂家河镇 陈 石 潘家湾乡 江诗林 王家畈乡 陈 涛 松木坪镇 刘 平 松宜矿区 枝城镇 陈 东 陆城街道 王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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