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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信息检索1

2021-10-27 来源:星星旅游
知识产权与信息检索

吴 旭 研究员 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

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其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

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  社会财产的分类

 动产(可以移动的财产),如电视机、电话机、电冰箱等;  不动产(相对不可移动的财产),如道路、桥梁、房屋等;  无形财产

自然属性的无形财产——电、氧气、煤气等; 社会属性的无形财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把无形财产作为资本投入时又称为无形资产

2. 知识产权的特征

2.2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

“无形”,是指知识产权客体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客观上无法被人们实际占有。 所谓无形并非指知识不能以任何特定的形体出现在人们的面前,而是指出现在人们面前的任何形体并非知识本身,是知识的载体。智力成果并非指有体物的形体,而是指为形体所体现的内在无形因素. 2.2 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知识产权的产生、权利范围、保护等都有法律严格规定,同其他民事权利相比有严格的法定性.专利权和商标权要经过授权才能取得 2.3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也称排他性、垄断性或独占性。其基本含义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2.4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

知识产权只能根据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并且只能在其产生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例如,一个中国注册商标在其他国家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5 知识产权的法定期限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出期限后,该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这一特点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相对性。比如: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商标权的保护期为10年,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著作权(含邻接权) ;专利权 ;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其他商业标志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等;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拓朴图权)

 知识的货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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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二十一世纪的货币:作价入股、抵押贷款、许可兑现  市场经济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犹如知识国土,垄断技术等于垄断市场,知识富国犹如知识强国 ,拥有名牌等于拥有市场,知识财产犹如企业资产,掌握智慧等于掌握市场,知识经济犹如现代经济,开拓创新等于开拓市场,知识竞争犹如市场竞争,抓住机遇等于抓住市场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

知识富国,知识强国,以知识产权的优势挫败竞争对手,占领国内及国际市场,进而发展到兼并其他企业、掌握他国的经济命脉,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大战”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知识产权争夺战。

加入世贸后,一切都应按国际经济的游戏规则来经营市场,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的规则,产品进出口都将会遇到一系列的诸如专利、商标、版权、原产地名称等知识产权问题,不懂得知识产权,不会运用知识产权维护企业自身利益,

企业将陷入他人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雷区封锁,而寸步难行或四处触雷,步履艰难,处于极为不利的被动地位。

知识财产犹如知识国土,现代的资本家,首先应是“知本家”,不掌握“知识产权”的“资本家”将很难适应入世后的竞争与挑战。地球上能圈的土地就只有南极、北极了,但“知识国土”却是永远圈不完的,谁拥有更多的“知识财产”,谁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比尔盖茨就是靠知识财产而成为首富的典范。

一项好的专利、商标,一项好的发明创造,可以救活一个企业,并战胜和击败竞争对手,新世纪将最终属于无形资产的拥有者。赶快清醒过来,积极投入现代的“圈地运动”——跑马圈地,有名有利,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朽动力,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知识产权保护则是保护创新动力的最佳制度之一。 全面建设和实现小康,就必须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是第一生产力形成的重要保障和催化剂。

四、知识产权的历史现状与发展

1. 知识产权的制度的历史

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的一大发明,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和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法律制度。自17、18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从而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产生了一个保障智力成果私有的法律制度。资产阶级寻求法律确认对智力成果的私人占有权。使智力成果与其他客体物一样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 2.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2.2 我国加入的知识产权主要国际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专利合作条约》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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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五、知识经济时代与知识产权意识

1.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2、知识产权法律地位

是指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从世界立法例来看,基本上是单行法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基本是独立的法律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归属于民法体系。并根据国内国际的形势变化,分别于1992年和2000年对专利法和著作权法进行了两次修正。2001年针对“入世”,通过立法与修法使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与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即履行协议)不冲突。分别对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进行了修改。 3. 知识经济时代

一批尚未走完工业经济进程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在当代,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旧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其经济实力将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

必须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赶上发达国家。

3.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 如何树立知识产权意识

必须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赶上发达国家.

\"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一旦本公司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这一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来恢复生产。 因为每年“金融世界”都把“可口可乐”的价值评估到7百亿美元。

第一,不要侵权,这指的是推出新产品之前,要把知识产权问题解决好;产品中含有他人知识产权的,要取得许可。

第二,一旦外国企业诉我们侵权,应当懂得我们有哪些抗辩的余地。

第三,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我国的企业及个人已经享有的知识产权,同样可能遭到别人的侵害。提高守法意识或知识产权意识,决不仅仅针对侵权人而言,而且也是针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的。

第四,鼓励国人积极开发享有我们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我们曾有的理论家告诉人们,如果一个企业倒闭了,至少自己的商标仍有价值,还相当值钱的例子很多。

例如1998年3月,广州照相机厂倒闭,评估公司给该厂的“珠江”商标估了4千元人民币,许多人还认为估高了。而在当月的拍卖会上,这一商标卖出了39.5万元!很明显,企业多年靠智力劳动投入到商标中的信誉,决不会因一时经营失误(或因其他未可预料的事故)企业倒闭而立即完全丧失。

可见,提高我国经营者(尤其是大量初级产品的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对发展我国经济是非常重要的。

袁隆平在我国还没有颁布《专利法》之前,就已经在美国、澳大利亚申请了杂交水稻育种技术的专利;中石化公司在最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就某些化工技术申请了多国的多项专利,初步建立起自己的“市场保护圈”,使外国企业想进入这个圈制售有关化工产品的,都要向中石化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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