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度河道采砂执法工作总结
(**区)
20**年,在**市水政监察支队和城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城区河道采砂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无证采砂、不按规定采砂等方面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规范采砂管理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现将一年来的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城区河流基本情况
按照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我城区除负责辖区内金光河、石埠河、义梅河等河道的日常管理外,重点对**三**至****河段河道采砂进行管理,同时,配合市水政支队对辖区内邕江河段进行管理。目前,金光河、石埠河、义梅河等内河未涉及河道采砂管理,也没有对上述河道进行勘探,对砂石资源储量不掌握。**三**至****河段全长41公里,沿岸涉及1各乡镇8个村庄,砂石资源储量估算为542.2万M3。(根据《**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统计),邕江三**至老口渡口全长18公里,砂石资源储量估算为681万M3。
二、河道采砂执法管理情况(一)河道采砂规划情况根据《**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06年编制),我城区所管辖的**河段共设置禁采区4个,可采区5个,其中禁采区砂石储量约为178.2万M3,可采区砂石储量约为364万M3。按照《报告》的开采计划,
2006年~2010年基本将砂石、砾石储量开采完毕。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2006年~2010年,城区严格按照《报告》的开采计划,对采砂船只数量、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42本,收取采砂管理费12.8万元,全部纳入财政统收专户储存,用于河道整治、堤防工程维修等。同时,严厉打击盗采乱挖等违法行为,共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共1200多人次,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河道采砂秩序。2010年下半年起,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开展全市河道采砂招投标工作,同时,按照要求暂停河道采砂许可审批,2011年至今未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无河道采砂审批事项。
(三)河道采砂管理模式及收益(1)保持严打态势,加大对非法采砂事件的查处力度。按照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担负的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罚措施,从重从快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序、稳定局面。
(3)加强河道采砂的规范化管理。在河道采砂管理模式上更加精细化,对采砂船的开采能力、日开采量进行统计,定期核定每月的开采量,对超采及时控制。
(四)河道采砂管理整治工作、打击非法采砂情况本年度,针对性的结合本辖区的实际,重点突出政府依法管理河道采砂的必要性和非法采砂的危害性。联合公安派出所、航道管理部门,组织了5次较大规模的联合行动,对无证无序采砂进行了专项打击,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纠正违章行为29次。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活动,较好地规范了采砂秩序。
三、河道采砂执法管理存在的问题(一)管理任务重与管理人员少的矛盾很突出。目前,我城区所管理河道点多面广线长,而水政执法人员编制少,而且都是兼职,执法检查的时间、精力有限,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二)一些群众水法规意识还比较淡薄。由于老观念,许多农户还认为,采砂是河里打来的,取砂还办什么证件,谁地边的砂子就是谁的。河道采砂由于具有高额的经济效益驱动,投入少,产出多。据调查了解,采砂者大都是当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个人利益占主导思想,受暴利的驱动,是导致滥采乱挖的主要原因。加上采砂废弃料清理费用较高,实施统采成本较大,效益降低,这又是河道采砂废弃料堆积的较主要原因。
(三)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河道管理执法属行政执法,虽然有关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令、条例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但由于这些制度和办法距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存在滞后现象,可操作性较差,缺乏对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较难使河道管理工作真正进入法制轨道。存在着越权审批河道采砂现象。
四、对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及建议(一)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加快推行“一证一费”管理制度,理**道采砂许可、发证和收费体制,规范、有序、有效地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三)全面禁止无证采砂船作业,全面禁止禁采区采砂作业,大力开展河道采砂尾堆调查工作,制订其它河段尾堆清障计划,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