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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2020-10-25 来源:星星旅游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市医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市卫发〔X〕48号)要求,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结构改革,将县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让居民均等享有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居民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有序就医格局,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工作目标

X年,县域内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患者,X年,力争将签约服

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明确签约服务主体

(一)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在医共体内构建县乡村(社区)三级五人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一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包含县级医院一名临床医师和一名护理人员,乡镇(地名)卫生院(社区)一名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和一名护理人员,村卫生室一名乡村医生。让县级医师成为老百姓身边的“医学服务者”,乡镇(地名)卫生院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医共体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村卫生室(社区)是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人。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都配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非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退休医务人员,均可向所在地医共体申请,作为家庭医生提供签约服务,享受同样的收付费待遇。

(二)实行区域签约服务。按照医共体管辖区域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委托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调管理职责。城乡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居住地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也可与居住地外的医共体中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和“履约率”。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不愿续约时,在解除签

约处签字既视为协议废止。鼓励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三)转变签约服务模式。实行医共体为主体的三级医生签约,对城乡居民日常健康管理到大病转诊治疗提供全程健康契约式服务,建立以村卫生室为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三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每个团队不少于5人。签约后,签约医生要与所签居民时常联系,指导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团队服务作用和精神,让居民知晓自己的三级签约医生、该享有的免费服务和所购买的有偿服务内容。鼓励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乡镇(地名)卫生院(社区)为基本医疗就诊机构,一所县内二级医院和一所县内三级医院为转诊医院,构建健康三级就医新模式。建立“1+1+1”(家庭+签约团队+转诊医院)的组合签约模式,在确保基层首诊的基础上,签约居民可在组合内自由选择就医机构。

四、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

(一)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医共体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健康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免费的“基础签约服务包”和收费的“优质医疗健康服务包”,免费“基础签约服务包”包含体检、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季节性防病指导、孕产妇全程系统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协议内容,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收费“优质医疗健康服务包”按服务对象个体

制定“孕产妇服务包”、“儿童服务包”“高血压服务包”、“糖尿病服务包”、“中医治未病包”、“中医三伏贴健康包”等个性化服务包。各种服务包内容按优质医疗服务内容和常规治疗药品配备,注明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县级医疗机构也可以制定独立个性化服务包放到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签约服务,形成优质医疗有序竞争。

(二)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各乡镇(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落实免费“基础签约服务包”内容,引导城乡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提升家庭成员健康素养水平。签约居民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门诊挂号费(一般诊疗费),签约居民因病情需要,由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只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再另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签约居民使用收费健康服务包按包内项目费用标准8.5折标准签约付费(不含药品费,发改局有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时按标准收费),医共体牵头医院按医师级别限量门诊挂号,将一定比例的挂号权限下放到家庭医生团队,落实基层首诊,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并可享受家庭医生团队送药上门服务和每月一次的上门访视服务。

五、建立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明确签约服务经费渠道。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

付费等分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签约服务收费标准遵照市级规定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40%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考核划拨,60%按签约服务人口考核划拨。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发挥家庭医生控费作用。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认真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规定。对经基层向上级医院转诊患者的,由转入机构支付转诊签约医生一定的转诊费用;未经签约服务团队医生转诊的,扣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对不符合转诊要求进行转诊的扣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对非基层医疗机构无签约家庭医生转诊证明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下调10%,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付费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

六、创新签约服务动力机制

(一)实行薪酬激励政策。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综合考虑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卫生院工资总额为职工档案工资加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合(1.5万元×编制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

员倾斜,对开展签约服务中有重大业绩贡献人员按工资标准的5倍封顶,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

(二)实行综合激励政策。加强县域内全科医生培养,到X年至少每个卫生院达到2名以上全科医生,全县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3名全科医生。在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

(三)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签约居民回访知晓度和满意度等指标纳入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考核评价,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综合考虑家庭医生工作强度、服务质量等,原则上每个签约服务团队的签约服务人数不超过X人。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七、强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

(一)整合优质资源。推进医共体建设,建立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医共体,将县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设备、管理

等优质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影像集中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临床检验中心,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各中心以远程数据阅读、会诊为手段,负责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工作;临床检验中心建立绿色通道,接受基层委托的检验项目。医共体牵头单位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基层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基层直接开具检查申请单,到上级医院完成缴费后可直接进行检查,无需再办理挂号、开单等手续。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居民健康卡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医师对家庭医生的技术指导作用,完善远程指导、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微医、掌上医疗APP和智能穿戴设备,探索建立公众一键预约、医疗资源精准匹配、医患线上线下互动的“家庭-卫生院(社区)-县级医院”多级联动的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

(三)强化培训工作。加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人员培训,加强服务理念、专业技能、团队建设、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团队整体服务能力,更好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知晓度、信任度和满意度。拓展培训渠道,县级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落实医共体和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中业务培训,达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负责全县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领导,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县发改部门要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县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医保局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办法。县卫计部门要切实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制定监管办法,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为监管。

(三)加强督导评估。县医改办要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督促检查。要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表彰表扬在签约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家庭医生和服务团队。

(四)做好舆论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现代媒体和报刊、电视等多种宣传载体,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引导群众提高认知度和认可度。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

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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