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及运输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2018年9月3日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 大厦
甲方:XXX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佛山市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家电商品仓储及配送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流服务项目。
1. 乙方为甲方所在乙方仓库的商品提供有偿仓储服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库房一处,面积 7000平米,位于 佛山市 ,该区域
设施完善,用于存储甲方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为每周七日、每日24小时的专业仓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库、装卸、理货、保管以及乙方系统商品账务处理等业务;甲方负责甲方系统商品帐务处理等管理业务。乙方应保障甲方商品的安全,商品发生损坏、丢失和灭失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按甲方佛山市门店销售市场价格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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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乙双方实行日对账制度,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加盖乙方有效印鉴数据报表
和库存信息。
2、 乙方有偿为甲方商品的调拨提供门到门的整车及零担运输、装卸货服务,具体
地点见附件一。
1) 乙方提供甲方需要的商品配送车辆,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甲方商品配送要求的
安全运输原则,运输价格及时效见附件二。
2) 倍执行。
除正向运输外,乙方必须提供逆向运输服务,逆向运输价格按正向价格的1.4
3) 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运输商品的在途跟踪、查询、信息反馈以及相关报表、统
计数据,配合甲方实施信息系统管理。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5日内以电汇的方式向甲方支付 10 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合同终止壹个月后,经甲方确认乙方无欠款和任何违约行为后,甲方一次性将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独立的面积不低于30平米的办公场所以及设施和网络,乙方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正常用水、用电。
第四条:入库手续流程(流程见附件三)
第五条:出库手续流程(流程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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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甲乙双方根据备案的入库单、出库单对甲方权属商品的入库、出库、结存进行核查,如出现误差、错账,乙方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第七条:乙方遵循甲方提供的业务流程进行甲方权属商品的出、入库管理,每日10:00前与甲方指定管理人员核对库存,每月2日前确认上月库存,双方签字确认以留存备查。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商品运输费、仓储服务费和卸货费。
2. 甲方有权到乙方的库房进行巡查,并对乙方的业务行为进行抽检和考核,如有不
符合物流服务标准或业务操作规范情况,甲方以书面形式填写《整改通知书》,通知乙方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处以200元的违约金,经过三次整改或超过20日仍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退还甲方的费用及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3.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考核结果和发展需要,通过与乙方协商后对仓储结算标
准、运输结算标准、卸货费结算标准等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应予以接受。
4.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送货情况,定期组织乙方召开有关运输方面的会议。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所提供的库房应符合甲方存储商品的安全保障原则,提供的运输车辆应符合
甲方配送商品要求的安全运输原则,并为甲方商品办理运输和仓储的保险,保险单复印件需交与甲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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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代为甲方保管的商品应为正品机,如因乙方运输、保管及装卸问题产生不良
品,由乙方按照商品销售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
3. 乙方收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书》,须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如有异议,24小时
内书面回复。
4. 乙方必须保证库存商品型号、数量与甲方系统内的库存数据完全一致。
5. 乙方保证满足甲方约定的存储面积,并按甲方出具的物流业务流程管理甲方权属
商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商品错误、毁损、丢失等,由乙方按照商品销售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
6. 第三方。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转让或抵押甲方权属商品,不得将甲方的信息泄露给
7. 乙方不得拒绝或遗漏甲方商品的正常出、入库,如发生此类情况,所产生的经济
损失由乙方承担。
8. 承担。
乙方发错货导致拒收的由乙方负责在72小时内调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9. 责。
乙方在商品装卸、运送过程中发生车辆意外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
10. 乙方的运送、装卸人员是乙方的雇员,因商品装卸、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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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送货义务转托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 风险转移及赔偿
商品在仓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风险由乙方承担,即乙方承担自厂家将商品交付给乙方至乙方将商品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的全部风险。 乙方对仓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商品的毁损、丢失、被盗、被抢等承担赔偿责任。
当乙方把商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指定收货人对商品签收后,风险转移,乙方不再对商品的毁损、丢失、被盗、被抢承担责任。
乙方对仓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商品的毁损、丢失、被盗、被抢等的商品,乙方按甲方当地门店销售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
赔偿时限为甲方通知赔偿的 拾伍 日内,超过 拾伍 日,甲方有权直接从运费中扣除,运费不足的,则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于 伍 日内补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与当月运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在5日内以电汇形式赔偿差额,因乙方原因超过赔偿时限,乙方按赔偿金额每日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另一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双方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上述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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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费用结算
1. 仓储服务费: 16 元/平方米/月,合计 112000 元/月,每月终了后,乙方向甲方开具仓储服务费发票并邮寄至甲方,经双方核实无误后, 1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向乙方结算。(仓租及装卸发票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运输费用发票名称: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
2. 装卸费及运输费:
① 装卸费(单边) 3.5 元/立方。装卸费包括商品出、入库装卸费、仓库理货调整费。
② 运输费标准见附件二(商品运输价格)。
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甲方收货人签收的调拨派车单整理后递交给甲方,甲方与乙方在5日内核对完毕并确认(包括核对并统计调拨派车单上注明的残次机数量及残次情况,计算应赔付甲方损失金额<赔付标准见本合同第十三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发票及装卸服务业发票邮寄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电汇的形式向乙方结算,电汇金额为装卸费和运输费扣除乙方应赔付甲方残次机损失金额后的金额。然后甲方或甲方相关分部为乙方开具等额上述残次机赔偿金额的发票。
第十三条: 残次
单笔转仓单(即调拨派车单)上载明商品数量低于300台(包含):乙方在运输途中商品产生包装轻微破损的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按商品外包装价格的2倍赔偿,在次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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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时扣除,乙方负责包装箱运输;商品外观残次,乙方按商品销售价格100%赔付,次月结算运费时扣除;
单笔转仓单(即调拨派车单)上载明商品数量大于300台:乙方在运输途中商品产生包装轻微破损的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按商品外包装价格的2倍赔偿,在次月结算运费时扣除,乙方负责包装箱运输;商品外观残次,乙方按商品销售价格100%赔付,次月结算运费时扣除,当次到货商品残次率超过2%,残次部分乙方按商品销售价格100%赔付(残次率=(外包装残次数量+外观残次数量)/ 当次到货数量*100%)。
第十四条:甲方每日从系统中导出当日转仓未达商品(即在途商品)后,乙方根据当日发出商品的详细情况,如:日期、调拨派车单号、车号、数量、是否发运、到达地区、达到与否,对转仓位达商品进行跟踪与统计,保证双方数据核对无误。
第十五条:违约条款
1.
续履行或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
2. 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系统帐与实物不一致,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每出现一例乙方应按照损失商品在甲方佛山市门店销售价格的两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3.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达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最晚
不得晚于24小时;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按每延迟12小时向甲方支付此单运费额1%标准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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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风险抵押金按合同规定因扣除而发生减少的,乙方必须
在5日内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风险抵押金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每日未补足部分风险抵押金万分之二的滞纳金。另甲方有权在应付运费中扣除。
5.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乙方运费,甲方每天应按运费
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送货业务转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撤销该单送货业务,并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单运费的 200% 赔偿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本合同。
6. 乙方不得冒报、虚报、多报运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冒报、虚报、多报运费的10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7.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经书面催告后违约方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8. 合同正常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时,解约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9. 任何一方在更换管理人员时,由于未按规定通知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管理及KPI考核报表
针对运作中出现的差异、服务等管理问题,甲乙双方每月共同确认《管理及KPI考核质量表》附件五作为管理标准,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考核要求,对乙方责任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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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未结运费或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形式体现。原合同的条款与补充合同条款相抵触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甲方接货仓库地址
附件二:商品运输价格及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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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入库手续流程
附件四:出库手续流程
附件五:管理及KPI考核质量表
甲方: XXX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佛山市X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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