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文件
青饲办字[2008]6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饲料生产企业2008-2009
年度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的通知
各市、区饲料行业管理部门:
现将《青岛市饲料生产企业2008-2009年度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上半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违禁药品全面清查、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普查、饲料市场秩序和饲料标签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组织本辖区全部饲料生产企业2008年6月30日前签订本承诺书,并报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一份备案。
二、承诺书要在企业相关管理部位上墙悬挂或张贴。 三、要按部署和要求,按时对企业践诺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市、区饲料经营企业2008-2009年度承诺书内容调整充实及签订工作,仍由本辖区饲料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各饲料经营企业承诺书2008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并报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一份备案。
附件:青岛市饲料生产企业2008—2009年度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
二○○八年一月十日
青岛市饲料生产企业
2008—2009年度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保证我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和饲料生产企业管理规范,推动我市饲料
行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我公司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0号令)、《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农业部73号令)、《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65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公告的补充说明》(农业部220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176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不使用各种违禁药品及其它违禁添加物。
二、发现有违背上述规定和其它相关规定的,及时向饲料管理部门举报。 三、配合饲料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抽检、违禁药物抽查、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普查和饲料市场秩序及饲料标签专项整治行动,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按企业设立标准始终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原始记录齐全完整;各项控制程序切实有效;质量管理和检测科学严谨;认真做好产品留样和质量跟踪;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五、遵守《条例》及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不同饲料生产企业设置条件的规定,保证获证后各项工作不回潮并不断完善提高。按规定配备特有工种人员和执行特有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六、农业部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各项义务,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
七、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本企业(法人)自愿签署本承诺书,对上述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市(区)饲料管理部门、青岛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各一份。
承诺企业名称并盖章: 地址:
邮编: 承诺人(法人)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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