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上报审批流程
城市分批次(带项目)建设用地上报审批流程
一、办理步骤:
1、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递交书面用地申请。
2、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窗口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进行规划审查。
3、市国土局组织土地勘测规划院、征地服务中心、当地国土所、申请用地单位、被征地村组现场勘测定界,测绘成勘测定界图(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向国土局耕保科提交其他材料。
5、由国土局征地服务中心拟定征收方案、与被征地村组签订补偿协议、完善征地材料后逐级上报市(地)、省审批。
二、组织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书及申请表(带项目需要)
2、乡镇统计部门出具的被征占土地村组土地总面积、耕地总面积、农业人口和劳动力数量等情况的证明
3、发展改革部门项目用地立项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带项目需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布置图(带项目需要)
5、市建设局关于土地开发利用方案和土地开发利用条件的意见(不带项目需要)
6、涉及文物、规划、林业、水利、消防等部门的,需附具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带项目需要)
7、荆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说明材料的审核意见
○1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2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印发该方案,并以函告形式提请荆门劳保部门审核;
③联系我市劳保部门持市政府文件到荆门劳保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8、遇有行政区域调整或合并、村改居等情况的,需提交县(市)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关于行政区域调整或合并、村改居等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发文单位公章)
注:审批时限以省、地、市审批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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