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XXXXXXXX 项目部XXXXXXXX 出租方:
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起重设备使用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司机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操作证复印件公示在驾驶室内。如有司机持假证上岗,被发现后对司机罚款200元并辞退,出租单位承担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
2、检查中发现电梯、塔吊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非司机操作,一经发现,对司机罚款200元/次。 3、司机离开操作岗位必须关闭电锁,发现塔吊司机离开操作岗位没有关闭电源,对司机罚款50元/次。发现电梯司机离开操作岗位没有关闭电锁、锁闭外笼门,对司机罚款50元/次,外笼门锁损坏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的,司机免予处罚。
4、电梯使用中电梯楼层安全门由电梯司机负责开启和关闭,发现电梯楼层安全门没有关闭并插好插销罚款20元/层/次,电梯楼层安全门损坏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的,司机免予处罚。
5、司机应加强例行检查,确保安全装置有效,发现力矩限位器、高度限位器未用或损坏未修复罚款500元/处。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的,司机免予处罚。
6、司机迟到、早退罚款100元/次,司机未执行正常交接班制度或未按规定值班造成项目部施工停滞,窝工及其他损失由出租单位承担。
7、检查中发现标准节螺栓松动罚款100元/次。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的,司机免予处罚。 8、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隐患,罚款100元/次,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的,司机免予处罚。 9、设备运行时间内,当班司机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后罚款100元/次。 10、司机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罚款30元/次。
11、司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报告项目部从而避免事故的对司机奖励500元 (1)主要金属结构出现重大变形、开裂; (2)附墙结构存在重大变形、开裂;
(3)在发生危险时由于司机的紧急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
12、每天设备使用前,司机要首先试运行,各动作空载运行一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13、坚持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参与保养和维修。
起重设备司机由项目部和出租单位共同监督,项目部对司机罚款从电梯租赁费扣除。该协议复印件公示在驾驶室内,共同监督。
本协议共两份,项目部一份,出租单位一份。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司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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