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井下作业处在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之中,要求作业人员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有敏锐机警的反应能力。新工人入矿之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癫痫病、精神分裂症、风湿病以及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2《矿山安全法》第29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3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对技术更新的有关人员,对换矿井和工种变更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入井前应了解本矿井基本情况。了解矿井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及其通讯方式;了解本矿井灾害应急预案中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饱,睡足,休息好,体力不足或精神不振时,容易发生事故。千万不能在入井前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在井下行走,乘车工作时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火源在井下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严禁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是保证矿井和人身安
全的必要措施。化纤衣服摩擦时会产生静电,导致燃烧和爆炸事故发生,在发生火灾时,化纤衣服易燃会灼伤皮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3每一位入井人员都必须戴安全帽和矿灯,并且随身携带好自救器方可入井。因为安全帽是矿工安全的兽药保障;矿灯是矿工安全的眼睛;自救器是矿井一旦发生事故时矿工的救命器。
4入井前穿好工作服,胶鞋,脖子上围条毛巾,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的机器缠咬而发生意外事故,胶鞋不能破漏,它既可以防止煤渣或者水进入靴内,又可以防止人体静电,脖子上围条毛巾可避免煤渣掉落到衣服里面去,在事故中,若无自救器还可以用毛巾沾湿水捂住口鼻逃生。入井前,应认真检查一遍劳保用品是否带齐,工作中该用的大小工具是否带全,不要遗忘在井上,以免影响工作。
5领到矿灯后,要详细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漏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要另换一盏好的灯。矿灯不要提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佩戴在矿帽上。
6工人在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队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明确工作地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了解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人员清点制度。入井人员要听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安全乘车须知
1乘罐乘车,乘皮带时要听从指挥,排队上下,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按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再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或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不准扒上跳下,严禁人员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3人货混装十分危险,禁止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以防被物料,煤(岩)块滚落打伤,从而造成运输车辆伤害事故。放炮员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严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车、乘罐。
4机车头内和车头上均不许乘坐,也不许挤进司机室。不准违章蹬在两车连接处,乘车人员要听司机及信号指挥,乘“猴车”(无极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有秩序上下
井下行车须知
1井下巷道断面有限,来往车辆多,光线较暗,作业人员在井下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及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过。
2携带长件工具在井下行走时,长件工具要拿在手中,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
3在兼做行人的巷道行走,必须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行走中发现斜巷上方的红灯亮时,应立即就近躲入躲避硐室。红灯灭后方可行走。严禁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严禁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钻过或跨越带式输送机。
煤矿职工应熟悉安全出口,路标和避灾路线。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各开采水平之间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过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避灾路线都挂有路标,路标上画着箭头,沿着箭头批示的方向走,就可以出井。
煤矿井下巷道很多,工作场所分散。每个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巷道,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危险或积累有害气体,绝对不能鲁莽进入。
职工要熟悉井下信号,爱护信号设备。1熟悉本矿井规定的各种信号,在井下行走或工作时,听从信号指挥。2爱护信号设施,不要故意损坏。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复或更换。3信号设备有专职人员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发送信号。
熟悉和爱护矿山安全标志,为了使井下各种安全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真正发挥防止事故发生。减小事故危害的作用,所有井下职工都必须自觉爱护这些安全设施,不随意摸动安全标志,如果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更换。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的设置意义及管理:
设置安全标志的意义是为了迅速引起煤矿现场作业人员对井下不安全因素的警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自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的管理:1安全标志设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的地方,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注意所表示的内容。2安全标志应定期清洗,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变形、
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安全标志由矿安全部门监督检查。
煤矿井下安全主标志分类。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标志;警告标志: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标志;指令标志: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的标志;路标、名牌、提示标志:告诉人们目标方向、地点的标志。
爱护机电设备:
1机电设备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司机进行操作,其他任何人都不准开动,停止或拨弄。不准破坏井下防爆设备和防爆性能,不能拆除各种保护装置和带电挪动设备。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采区绞车房,采区变电所等机电硐室,非工作人员莫入。
2井下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巷道一侧的帮上,千万不要把电缆作为扶手,挂警示牌的设备,任何人都不准破坏,并遵守警示规定。不要拨弄工作面的采掘设备和输送设备,工具不要乱摔乱放。
3《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规定:必须在工作面现场进行交接班,因为采掘工作面天天向前推进,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作业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尤其工作班向接班的必须将工作面情况交接清楚,避免盲目工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采掘工作面安全须知:
1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开。撞击矿灯。
为防止井下产生火源,引起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在打击作业中,采用铜锤、铜斧击打,目的就是避免产生火花。
2煤矿职工应加强班组学习,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材料设备不能随意排放,要排列整齐,不要堵塞巷道通风;废旧的油料不能乱扔乱倒;应放入回收箱中,防止瓦斯爆炸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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