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大型机具安全措施
A. 塔式起重机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 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或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 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 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 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子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 与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 提升重物,严格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 采用涡流制动高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位速度作业。
※ 作业中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交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午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 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 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B、钢筋切断机
a.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b.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c.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d.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e.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f.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g.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短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h.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i. 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j.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C、钢筋弯曲机
a.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b. 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法语,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c.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d.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e. 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声匿迹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f. 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g.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h.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i. 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j. 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k.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D、套丝切管机
a. 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b. 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c. 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采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d. 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e. 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f. 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g. 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E、交流电焊机
a. 使用前,应检查关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b.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c.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F、对焊机
a.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35mm2。
b.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c.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断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d.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根据温度调节。
e.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f. 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g.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C。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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