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公司招待就餐、住宿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外招待就餐、住宿也随之增多。为了规范就餐、住宿制度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就餐管理:
1.在二坝区域的招待,一律在公司指定的合同饭店签单;因生产经营需要、各部门自行在芜湖市招待就餐,如经过人事行政部安排定餐,次日必须补填就餐申请单(见附件1)。
2.所有各部门在二坝区域的就餐招待必须事先经过人事行政部登记,由人事行政部予以定座;特殊情况可经电话告知人事行政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就餐。
3.各部门所有的招待,必须事先填写就餐申请单;根据来宾的身份、人数;然后确定公司陪同人员的身份和人数;确定就餐的费用标准和规格。
4.各部门招待就餐后由经过人事行政部同意的指定人员签单方可有效。(人事行政部将把各部门指定的签证人员的名单提供给饭店)各部门安排部门其他人员招待的,由部门指定签单人员事后补签,其他人员签单一律不予报销。
5.各部门指定签单人员:
财 务 部: 程菊珍 镍钴生产部: 冯凌云 锂电生产部: 左新泉 技术品质部: 孙卫东 总经理行政秘书:吉步云 人事行政部: 魏开诚 球镍生产部(含设备部):丁厚平
销售供应部:潘炳涛(由于对外生产经营的需要,销售、供应部门潘劲松、姚继云为部门指定签单人员) 二.住宿管理:
1.工作时间部门需定房时,请将预定申请表交至人事行政部申请办理。休息时间部门需定房时,请于次日补交“预定酒店申请表”(见附件2)至人事行政部。 2.客户入住时如离店时间无法确认,预定人在顾客离店第一时间通知人事行政部登记。 3.以上规定请各部门严格遵守,否则因以上方面而产生的费用由预定人自行承担。
本通知至2011年 月 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2011年5月5日
附件1 就餐申请单
申请日期:
酒店名称 申请部门 就餐时间 招待事由 客 户 就餐人数 公司陪同人员 计划就餐费用 部门负责人 审批 附件2:
人 人 签单人 人事行政部 审定 预定酒店申请表
酒店名称 住房标准: 定房内容 房间数量: 入住日期 入住单位/人员名称 费用支付 □ 我司承担 □ 电汇 □ 现金 离店日期 □ 入住人自行承担 □ 预定人支付 □单间 □标准间 □大床房 备注 预定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审批: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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