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产中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福利、待遇制度
1.报酬。公司按月结算员工薪水,付薪日为每月15日,先做后付,并以员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帐户内,新员工第一个月和离岗员工最后一个月以现金支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加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加班,并按加班时间核发加班工资、奖金。
2.社会保险。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险、妇女生育险。
3.公司为在职员工交纳无锡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金。(前提是符合市总工会等部门规定的可以享受医疗互助保障金的职工)
4.企业文娱。公司每年组织优秀员工一次郊游活动。公司每年正月初一前举办答谢会,答谢一年来为公司付出辛勤努力的员工。在条件许可适当的时候,多举办一些娱乐、郊外活动,保证员工健康积极的工作心态。
5.手机领用。公司为门店店长和优秀业务员及部分管理人员配发手机及每月充值。配有手机员工要保持手机通畅,3次不接听电话的,取消其使用待遇。 工资、奖金发放办法(不包括营销部) 一、各门店销售人员(月实收中介费) 1、没有完成指标:
不开单或分成业绩小于1300元,底薪1140-扣款140 开单≥500元或分成业绩等于1300元,工资、奖金1300 1300元<业绩<5500元,工资、奖金1300+业绩*3% 2、完成指标:
完成业绩5500元(个标),工资、奖金1600 完成业绩18000元,工资、奖金3000 完成业绩8000元,工资、奖金1800 完成业绩20000元,工资、奖金3500 完成业绩10000元,工资、奖金2000 完成业绩22000元,工资、奖金4000 完成业绩12000元,工资、奖金2300 完成业绩25000元,工资、奖金4500完成业绩15000元,工资、奖金2600
完成业绩≥26000元,工资、奖金1600+(业绩-6000)*15% 二、各门店店长薪金办法:
1、完成门店指标<30%,工资2000、1700、1300元+管理考核工资、奖金,没有绩效工资
2、完成门店指标30%-99%,工资2000、1700、1300元+管理考核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奖金1500*实际完成率
3、完成门店指标100%-149%,工资2000、1700、1300元+管理考核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奖金1500+实际完成数*5%
4、完成门店指标150%以上,工资2000、1700、1300元+管理考核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奖金1500+实际完成数*10% 三、激励嘉奖
(1)10000元≤业绩<15000元,业务员奖励300元,店长奖励200元.
业绩≥15000元,业务员奖励500元,店长奖励300元。 (2)售房成交奖励(到位业绩)
①单笔中介费在4000元以上,每套奖励员工500元,店长300元。
②收足中介费2.6%的单笔业务,提取房屋成交价的0.1%奖励员工及店长,员工和店长各一半。 ③如能收取中介费3%的单笔业务,则提取房屋成交价的0.15%嘉奖员工及店长,员工和店长各一半。 (3)租房成交奖励
单笔中介费在500元以上,每套奖励员工200元,店长100元。 此工资、奖金发放办法以公司现行规定为准。 租售中介费的分成业绩计算规定
(一)拆分方式
按照房源、客源进行业绩拆分;
同一门店的员工带同一个客户看房,成交业绩由店长协调。不同门店的员工 同时带一个客户看同一个房源,除正常房客源分成后,成交业绩归成交人所得。如果发生恶意竞争而阻碍成交,由当事业务员或店长赔付实际成交价的全额中介费。
(二)房源(租、售)
1.房源登记20%(其中包括实地验看、钥匙)
(1)房源登录人在房源信息成交后可获得20%分成。 (2)房源登录人在信息录入后必须抓紧时间进行实地验看。如果房源登记人在24小时内没有实地验看,超过24小时后由登录人之外的经纪人进行实地验看了,成交后可分得房源登录人(20%)分成的一半,即分得10%分成。
(3)取得钥匙的经纪人,成交后可分得实地验看(10%)分成的一半,即分得5%分成。 2.实地验看规定参照房源管理规定。
3.独家委托的,原房源登记、实地查看、钥匙的业绩拆分仍保留,成交后代理经纪人可分20%。 无溢价产生:房源登记人、代理经纪人与成交者按“20%+20%+60%”进行拆分。
有溢价产生:中介费2.6%部分房源登记人、代理经纪人与成交者按“20%+20%+60%”进行拆分。溢价部分由代理人和成交人按“40%+60%”进行拆分。
(三)客源(售房10%)
1.售房客源信息成交后可获得10%分成。
2.客源信息重复的以第一登录者的编号为准(客源认定,信息部先以成交部门提供的客源编号为准,业务网上公告后,当月内其他员工可以提出异议,前提必须是同一需求) 3.共享客户后成交的,按分成规定分成。
上述规定有弄虚作假逃避分成者一经查实,作违纪。如发现恶意篡改房、客源信息者,经核查落实情况属实,按信息规章制度处理(100-300元/次)。
(四)调动后的业绩结算规定
1.凡是公盘申请回访的租售房源涉及实地验看的员工现已提升店长或离职,业绩拆分则归现房源责任人。
2.店长登记的房、客源在成交前没有分配给业务员,所得的业绩不计个人业绩。(以电脑为准) 3.如房源登录人在24小时内没进行实地验看,其它门店在24小时内带客户看房并实地验看且成交,拆分业绩则归门店成交人员。
4.员工调任店长:员工调任店长之前所做的未结算业绩,不与店长当月考核业绩及提成业绩冲突,到账时仍按员工业绩提成分段累进单独结算。
5.员工、店长调动门店:(调动以网上公告时间为依据) ★员工调动:租房以收取意向金、定金为准。 售房以签约合同为准。
★店长调动:以签约实收的、当月可结算的中介费业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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