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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协议

2020-09-10 来源:星星旅游
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视频监控维护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下称“外包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外包服务的内容

1.1外包服务范围:乙方采取多种预防措施及应急抢修措施,采取远程技术支持与现场技术支持相结合方式,为甲方解决处理本协议中约定的视频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

1.2外包服务内容 1.2.1服务内容

1) 根据甲方报修和要求在合同期内不限次数的上门服务。

2) 每年12次的监控巡检,每月一次。监控巡检内容:监控系统线路的检查,各种接头是

否牢固、摄像机的监控位置及清晰度的调整,硬盘录像机工作状态的检查及硬盘储存信息、保存时间、保存质量的检查、硬盘录像机告警日志查看、风扇是否正常工作、机器除尘等,巡检应填写巡检记录,并每次巡检完30日内向甲方提交。

3)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转所做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支持工作,如系统故障处理、技术

疑问解答、硬盘录像机版本升级、摄像机位置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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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远程技术和业务支持:通过热线电话、技术支持邮箱等方式,对故障设备进行远程支

持和服务;

5) 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系统故障,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进行记录,形成相应的维护报表;

6) 乙方为甲方维护监控设备期间,设备性能指标要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如遇无法现

场修复的故障应先提供备机以保证甲方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对故障机器乙方应首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超过50元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确因设备老化无法维修解决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提供设备或甲方付费由乙方提供设备进行更新。如遇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服务标准

乙方应建立健全完备的维护服务制度、流程、规范并安排拥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团队,严格按照维护管理规范、流程开展工作,加强关键节点控制,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维护服务。

1.2.2.1 客户受理;

7x24小时客户受理

乙方应建立较为完备的受理系统以保证对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安排拥有专业资质的客服受理工程师7×24小时受理客户所有问题,负责客服热线的受理、记录和上报,并跟踪反馈处理结果,以热情、周到的服务解决客户相关问题。 1.2.2.2 运维管理

(1) 7×12小时日常网络管理  负责维护项目的安全管理

 负责系统维护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总结,并提出系统优化方案

 负责系统维护资料库的日常管理和更新,建立维护网点的设备台帐信息和布局图 (2) 7×12小时日常技术支持;

负责远程和现场配合硬盘录像机版本升级等技术支持。 (3) 7×24小时紧急响应;

如发生严重故障等突发、紧急情况,乙方维护部门接到紧急情况相关信息后,经维护主管核实确认,立即启动紧急响应流程,应在6小时内(市区3小时)安排维护人员迅速到岗,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立即展开系统维护工作并排除故障。 (4) 7×24小时服务热线 1.2.2.3 故障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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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护方式  远程维护

发现故障后,系统维护人员立即展开维护工作。首先进行远程电话指导操作,比如说重新启动机器等。  现场维护

远程无法解决的系统故障,立即准备现场维护所需备品备件和相关工具,派遣维护人员现场处理。市区2小时、县局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市区15点之前报修,需当日到达现场处理;县区12:00之前报修,需当日到达现场处理)并于4小时内解决完毕(特殊情况下24小时内解决)。维修所使用的配件应保证质量,不得以次充好,对无法当时修复的,应提供备机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1.2.2.4 维护报表体系

每年提供两次(每半年提供一次)系统巡检报告、系统维护报告、日常故障处理记录汇总表、巡检单、维修单电子版和纸质资料各1份。监控网点巡检单、维修单填写内容要规范,字体清晰易辨认,要写明故障日期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同时储蓄网点必须盖网点日戳和营业人员签名,其他地点需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维护记录相关报表如下:  系统巡检报告  系统维护报告

 日常故障处理记录汇总表  巡检单  维修单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外包服务的地点和期限

2.1外包服务地点:详见附件1服务网点明细表;

2.2外包服务期限: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第三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外包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甲方提供一个维护接口负责人;

 系统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尽快安排专管人员协助乙方处理。该人员应当熟悉监控设备原

理及网点分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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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要时甲方专管人员能查看系统运行状态,协助乙方维护人员判断故障原因;

乙方现场维护工程师到达现场后,甲方场地人员必须全力配合,提供现场维护所需的相应条件。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报酬标准及支付方式

4.1外包服务的收费标准:

服务费采取包年分次支付的方式,该费用包括乙方维护人员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营业网点监控按1800元/年/点,共 个网点(附件详细明细),离行式自助银行按900元/年/点,共 个网点(附件详细明细),外包服务合同总额为:[ 13500 ],大写: 元整。

网点监控设备搬迁时,从原网点拆除至新网点设备安装完毕,按350元/路视频结算,含工费和线路材料费等辅材。

网点详情见附表1设备列表

注:服务内容见“1.2外包服务内容”。

4.2外包服务费甲方分2次支付给乙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需开具同等合同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额的60%给乙方指定帐户,剩余款项在该服务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即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市场经营信息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5.2获得以上保密信息的一方同意将此严格保密并不将此保密信息出于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的向任何个人、商号、公司、组织或机构泄漏。除非出于本合同目的,不得使用或复制此保密信息。此保密信息仅可披露给获得方的雇员、律师和分包商,他们是出于披露此信息的目的和合理的需要得到此类信息的,他们对此保密信息也承担保密义务。

5.3此条款中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存续三年。

第六条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构成违约,并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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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8.1乙方未能按期(指本协议所涉及之条款规定期限)提供外包服务,未按照1.2服务内容提供全面服务的,每发生1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0.2]%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累计不能超过协议总价款的10%。

8.2甲方未能按期(指本协议所涉及之条款规定期限)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0.2]%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累计不能超过协议总价款的10%。

8.3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负责数据备份。因乙方人为原因或乙方提供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引起纠纷,乙方应承担责任。

8.4乙方提供的巡检、维修单记录需严格按要求填写,内容完备,字迹清晰,每份不合格记录扣50元。

8.5乙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修复设备且未提供备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的,每次扣200元。 8.6 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违约次数累计在10次(含10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必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

洪水、雷击、磁电串入、战争、恐怖活动、戒严、罢工、交通事故、行业纠纷等。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完成本合同的时间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长短延期进行。

9.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对方,并用挂号信邮寄由相关的主管当局签发的证书,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9.4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时,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0.1 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各方同意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5 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10.6 合同中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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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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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服务网点明细表

序号 网点名称 联系电话 地点 所属备注(营业网点区县 或离行式自助) 1 宣化中街支行 6698010 宣化中街68号 市内 网点 2 沁园路支行 6930838 沁园路凯旋城对面 市内 网点 3 济水大街支行 6693518 济水大街西段济钢对面 市内 网点 4 济水中街支行 6917166 济水大街中段盈佳商住楼下 市内 网点 5 克井镇支行 6706271 克井镇马寺街 克井网点 镇 离行明细: 6 时代广场 市内 离行ATM 7 律师学校 市内 离行ATM 8 御驾街 市内 离行ATM 9 河合街 市内 离行ATM 10 健康街 市内 离行AT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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