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柳发【2010】11号)和柳河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柳河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柳廉防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局人员素质、增强廉政意识、健全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严密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信息平台、廉政风险分析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积极推动民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展,内正风气、外塑形象,形成勤政、廉政、优政的良好风气。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进一步深化廉政为民思想。统一全体人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活动的重要意义,以积极的行动将管理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主题活动,增强廉洁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为建设和谐柳河做出更大的贡献。
2、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在深化党员干部防控风险、廉洁从政意识的基础上,通过自查、互查廉政风险,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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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科室、部门廉政风险。合理架构制度,完善权力的制约监督,持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廉政为民思想。
3、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规范人员录用、干部任免、财务管理以及行政审核等涉及人、财、物和群众利益的重点环节,以预防为主,突出事前防范,加强制度预防,并把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4、进一步优化民政部门形象。通过上好一堂廉政党课、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到烈士陵园重温一次入党誓言等活动,提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和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民政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民政的对外形象。
三、工作措施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和创新,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以下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抓手,不断提升民政部门效能建设水平,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工的职能科室及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机关所有党员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连带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孙彦明同志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相宝祥具体抓,下设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名单附后),确保廉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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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积极查找廉政风险。深入查找个人、科室和单位廉政风险,并汇总个人、单位廉政风险信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贯穿于具体职能工作之中,局党委每个成员和科室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都要向局党组递交廉政保证书,明确责任和规范及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3、深入进行经常性督查。局党委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对下属单位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行风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组织抽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从而杜绝从思想上预防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意识。坚持对本系统的基建项目全程参于监督,每年要组织对下拨的救灾款、低保金、优抚金等经费进行检查,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平台、廉政风险档案库、廉政风险分析机制。
4、认真落实长效机制。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的运行标准,启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与党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以及社会群众、各界人士的沟通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切实把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使全局每个科室都真正成为具有良好形象和信誉的为民服务窗口,提高公众监督力度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廉洁从政落到实处。
四、具体步骤。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照《柳河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的步骤实行,共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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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筹备启动(3月)
局制订《柳河县民政局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吉林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通化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和柳河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营造廉政从政氛围。
对我局权力项目重新进行清理,对权力的类型集中进行研究,分项梳理,统一范围,清权确责,规范格式,对所有事项进行全方位搜索,逐条逐项描述运行流程,并将各项权力运行过程以流程图的方式明确下来。
第二阶段:查找风险点(4月)
全系统各科室、基层单位要通过排查、细化、分析评估、审核、登记、汇总等方式,查找出风险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主要是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岗位、科室和单位廉政风险。
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各科室、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报局党委审核。
查找科室风险。各科室、基层单位要针对人、财、物管理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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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岗位,组织科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局党委审核。
查找全局风险。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形成报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三阶段:制定措施和执行落实(5月)
主要是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明晰职责,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所在科室、基层单位汇总上报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针对单位、科室风险,由局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针对系统风险,要认真研究分析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并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
系统将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于5月10日前报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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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做好信息监测。利用述职述廉,掌握党员干部自我批评中暴露的缺点与不足;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利用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和网络监控等手段及舆论监督的方式,了解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方法进行监测。
做好定期自查。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阶段开展一次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上报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做好检查考核。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对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考核外,还将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明确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责任追究机制,就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纠正偏差,防范风险,并根据情节发展不同,由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调整方案,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优化工作目标,进入下一工作流程,循环推进,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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