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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

2022-05-02 来源:星星旅游


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问题

学校名称:电视播送大学 年级:2010秋季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86 论文 锋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2012. 4. 7

是否申请学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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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容摘要.................................................2

1、流浪儿童根本状况分析........................................3 1-1经济原因...................................................3 1-2家庭原因...................................................3 1-3学校原因...................................................4 1-4自身原因...................................................4 2、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的思考................................4 2-1变被动为主动...............................................4 2-2变回家为回归................................................5 2-3变保护为教育................................................5 3、总言........................................................6 4、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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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问题

容摘要: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问题是我国社会救济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能否解决好流浪儿童的管理救助事关未成年弱势群体的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在解决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方面存在众多难题,一是由于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本身具有很大难度,更重要的是社会救助制度的不完善。关于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制度的进一步人性化、科学化、法制化问题,我们需要以儿童为本大胆创新,不断探讨总结新思路。

关键词:流浪儿童社会救助和谐统一

序言

走在的大街上,尤其是繁华的商业中心,总能看到一些衣着破烂的少年儿童在向过往的路人乞讨。看了之后总会一种心酸与惋惜萦绕心头。他们正处在花朵一样的年龄,不能享受雨露的滋润,反而过早的踏入了这个社会。这样的事实对于他们的身体和心理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不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的的建立。流浪乞讨的生活对于孩子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也是他们本不该承受的。由于其扮演的社会角色常常会受社会的鄙视与唾弃,流浪儿童心理的开展,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极易被扭曲,以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关注流浪儿童的生存与开展问题,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我国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是非常重视的,全国目前有一百多个流浪儿童救助站来对流浪儿童实施救助。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需要进一步得到解决。有一个记录片叫《铁路沿线》,里边一个叫“火狐狸〞的小孩曾屡次被救助站收容,又屡次逃出来继续他的流浪生活。这是为什么?难道流浪的生活比救助站的生活还要好吗?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孩子拒绝社会的帮助?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并进展了不断的思考,对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问题进展了一个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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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浪儿童根本状况分析

流浪儿童数量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开展、体制的改革不断成上升趋势开展。根据我国目前划分困境儿童的标准,流浪儿童同残疾儿童、孤儿、贫困地区儿童一样被列入政府和社会重点关注的目标人群。2003年,《中华人民国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管理方法》的出台是一个观念上的飞跃。对我国流浪人员的管理由消极的收容管理走向了积极的救助效劳。流浪儿童作为流浪人员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更需要关爱。据国家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从性别上看,男性占70%,女性占30%;从流出地看,来自农村的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从受教育程度看,文盲占20%,小学以下的占65%,初中以上的占15%;从年龄分布上看,7岁以下的占10%,8~12 岁的占23%,13~15 岁的占63%,16~18 岁的占4%;从离家次数看,初次流浪的占60%,有两次以上流浪经历的占40%。由民政部的统计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流浪儿童的数量是相当巨大的,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的。流浪儿童问题是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首先对与流浪儿童自身来说,他们离开了家庭,离开了他们熟悉的环境,单独在社会闯荡,是非常危险。作为未成年,他们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又没有经济来源,难以应对饥饿、寒冷等最根本的问题。再加上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存在,极有可能对流浪儿童进展抢劫、实施暴力等。其次,对社会稳定来说,儿童正是承受教育,塑造人格的时期,而流浪儿童失去了受教育的时机。由于受害情况不断发生,不能承受正确的教育,体会不到社会的平安感,儿童的心理容易发生变形和扭曲。对社会失去信任感,缺乏爱心,缺乏同情心,产生暴力倾向。流浪儿童经常受到某些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团伙的引诱和利用而发生犯罪行为,包括偷窃、贩毒、卖淫、参加黑社会帮派等等,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形容街头儿童问题是“一枚嘀哒作响的定时炸弹〞。可见流浪儿童能否妥善解决意义重大。

造成儿童离家出走、四处流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1、经济原因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约有592个贫困县和4600万的贫困人口。贫困是造成儿童流浪的最根本的原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不同的团体、集体、个体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不可防止的导致城乡的经济差距逐渐拉大,贫富差距拉大。经济的不平衡使贫困地区的社会规和文化目标渐渐失去了作用,人们开场想尽方法来解决自己的生活温饱问题。一局部家长带着子女或让子女单独进城务工,甚至有些人进城从事一些有悖社会道德规的行为。这种盲目的外流、难以安定造成了一些未成年衣食无着而流落街头。

1-2、家庭原因

家庭是个人最早的社会化场所。对于儿童来说家庭是其依附的对象,是其安康成长的保障。但由于局部问题家庭的存在,比方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的充满、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等使儿童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变质甚至消灭。儿童身体或者心理遭受伤害会选择逃避而走上流浪的道路。此外家庭的教养方式也是儿童流浪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将近20%左右儿童的流浪是家庭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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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校原因

学校原因即教育原因。现在的学校教育过于死板,过于强调分数和注重升学率。学校对学生寄予的希望和要求过高,使一些学生压力过大,产生逆反心理。还有一局部学生被“边缘化〞,无法融入主流生活,抑郁寡欢,天长日久产生厌学情绪,脱离学校和家庭流向社会成为流浪儿童。

1-4、自身原因

少年儿童的好奇心、求知欲是非常强的。容易受一些“英雄〞形象的误导,对社会存在某种天真与梦想,做出某些“闯荡江湖〞的行为。儿童主观上有要求家长和社会尊重其个性和独立意志的朦胧意识,实际上并不具有明辨是非,解决复杂生活问题的能力。有时候难以理解父母的教育方式,对父母怄气而离家出走。少年儿童的心理状况决定了其行为方式,他们较容易迷失自我,走向偏差。

2、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的思考

在关于流浪人员的救助问题上,我国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法 》,废止了原来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方法 》。这是一种进步,反响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新理念。但流浪儿童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救助问题的实施上我们不能搞一刀切。如何针对流浪儿童的特点,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实现科学化、人性化与法制化的统一是救助管理工作的新课题。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工程。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我们需要立足于制度开展创新;立足于责任施以真情;立足于科学联系实践;立足于法律开展工作,坚持“儿童为中心原那么〞,做好每一个具体环节。

2-1、变被动为主动

以往被救助的儿童大局部是由公安部门或救助站工作人员在街面上把他们带到救助站,儿童大多不是自愿且产生抵触心理。在新的救助管理方法的理念指引下我们需要改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在这里我们有必要首先澄清一个问题: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终究是强制还是自愿?实践研究说明,就流浪儿童整体而言,并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他们对人生很少有什么规划。如果一味强调自愿原那么,势必与儿童的最大利益相违背。但是如果一味的采取强制措施,除了助长成人世界的权威作风外,也不利于流浪儿童自身主动性的调动,特别是他们的信任机制已经出现了危机,强制性做法极易引起逆反、抵触等消极心理,从而给救助工作留下障碍和阴影。所以成年人应该尊重儿童的看法,努力了解儿童的心理,必要时采取一些善意的引诱手段,投其所好,说服其承受救助。鉴于此,救助站工作人员不应该在站消极等待或强制收容,而是应该积极主动,上街宣传救助管理制度,劝导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到救助管理站承受救助。我们可以在火车站或流浪儿童较多的闹市区建立“全天候街头救助点〞。为加强对对流浪街头,不愿意进入救助中心的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寻找一个有效的切入点。在充分尊重流浪儿童的观点、倾听流浪儿童的声音的根底上,对流浪儿童实施临时性救助式保护措施。“全天候街头救助点〞是开放式的,不仅为儿童提供各种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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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设施,而且针对儿童特点提供一些娱乐设施。在遵循自愿原那么的前提下,努力对一些不愿意承受救助的儿童进展说服或者教育,不采取强制措施,这样可以消除孩子的逆反心理,更加配合救助工作。

同时在街头设置流动救助,宣传儿童权利的有关知识,提供儿童所需的效劳,引导、邀请街头儿童进入救助中心或全天候街头救助点,以便给予更好的援助和疏导教育。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工作涉与到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要想真正解决问题 ,必须有地方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与个人支持。要发动和组织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 ,建立起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平安网络,使救助工作更好的进展。

2-2、变回家为回归

我国的儿童救助方式倾向程式化。一些救助机构一般就是按照《救助管理方法 》的规定,为其提供食物、住宿;联系儿童的家人或户籍所在地政府,通知他们来接儿童回去等。因此一些方法缺乏灵活性,过于注重过程,而不重视结果,致使儿童的救助效果不佳。对于家庭我们应该辨证的来对待。一方面,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最优环境,努力帮助儿童反家的做法是正确的;另一方面,问题家庭那么是不利于儿童成长的。由于许多儿童之所以流浪就是由于家庭中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儿童成长的因素,所以如果单纯的把儿童送回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很容易造成儿童的再次流浪。这就需要我们救助工作人员注意由回家到回归的转换问题,即让孩子真正的回到一个适于其身心安康反展的温馨的家庭里面。在将他们送回家之前,应该仔细考察他们的家庭,对家庭中存在的问题要帮助孩子的父母设法解决,只有在确信了这些问题已经得到有效的解决并与家长签订协议之后,才可以将孩子送回家。这并不是工作的完毕。孩子送回家后,还要定期予以辅导和监视,以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保证家长对协议的贯彻执行。经过反复的帮助之后,如果救助工作人员确信问题没有希望解决的家庭,那么要剥夺家长的监护权,并为孩子寻找适宜道德寄养家庭或者以机构承当集体监护权。总而言之,孩子的安置问题相当重要,并不是简单的说孩子送回家了就算成功了,那是远远不够的。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目标以与救助工作考核的标准应该从简单的回家转移到回归,让孩子回到一个正常的家庭当中去〔这里是相对于问题家庭而言〕。

2-3、变保护为教育

这一方面主要是针对一些不能回归到家庭而被安置在流浪儿童福利中心,由机构集体承当监护权的儿童。流浪儿童一般都受过去不良生活经历的影响,产生了扭曲的人格和价值观念,同时也因为缺乏正常的知识教育而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他们比一般的儿童有更多的成长需要,需要较多的资源来协助其正常成长,并改变偏差行为。因此,进入流浪儿童保护中心的儿童,他们所需要的不仅是一个能够暂时可以受到保护和维持温饱的场所,更需要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运用适当方法提供满足各种需求的效劳。根据我国目前流浪儿童的根本状况,目前流浪儿童急需开展对行为思想、文化技能上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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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对流浪儿童进展行为的教育。行为教育是一种可以在较短时间改变流浪儿童偏差行为的效劳方法。救助工作人员要对流浪儿童的行为进展分类并分析产生行为的原因,最后是提出教育方案和实施教育。行为教育主要是针对流浪儿童的一些不良的行为进展心理上的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错误并即时改正。同时行为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对流浪儿童进展自我了解、自我肯定、人际关系、沟通技巧、如何发泄等多方面的教育。对被安置流浪儿童的改变,不仅要消减和矫正不良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帮助个人满足成长的需要。所以我们必须注意流浪儿童的文化技能教育。文化技能教育包括文化和技能两方面的容。在文化教育方面,据民政部门统计,6—16岁应承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占中国流浪儿童总数的96%左右,绝大局部流浪儿童都是文盲。在某种程度上,对流浪儿童来说,比饥饿、疾病更可怕的是愚昧和无知,缺少必要的教育对他们生存和开展带来负面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孩子还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救助工作的重点不能脱离开流浪儿童的文化教育问题。我们可以为流浪儿童设立专门的救助学校,使流浪儿童有一个学习的场所。同时为加强流浪儿童于外界的联系,我们可以于高校建立联系,号召大学生对流浪儿童就进展授课与教育,也可以节省局部资金用于更多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教育要注意形式的多样化,所以在文化课的教育外还要注重一些技能教育。流浪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没有对自己人生进展规划的能力,从流浪儿童的长远利益来看,救助工作必须要给流浪儿童一技之长,可以让流浪儿童走上社会后有一门手艺,可以自力更生。真正做到救助流浪儿童从简单的社会保护与生活照顾过渡到长远教育的层面上来,让流浪儿童真正的辞别流浪。 当然上边所述的各项建议与措施的实现是有条件的。首先必须加强我国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的人员素质问题。有些社会救助工作者只有爱心和蔼良的意愿,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我们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以科学的方法来对流浪儿童实施救助。因此民政部们应该大量引进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等专业的科技人才,提高救助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流浪儿童救助的工作水平和效果。另外我国必须建立健全有关流浪儿童监护和收养的法律修订。一方面规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工作程序,指导了工作者的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救助工作者在法律的支持下顺利完成工作。增强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法制性,使我国流浪儿童救助问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势在必行。最后必须做到人性化。充分尊重儿童与家长的意愿前提下,以儿童安康成长为原那么,实施救助管理工作。

3、总言

随着我国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诸多重要的结构性社会问题不能有效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我国流浪儿童问题有可能还会进一步加剧。当前,现实已经把救助流浪儿童的责任进一步推到我们面前,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有效的救助模式,利用社会工作者的知识技能,积极主动的走进流浪儿童,不断的将工作进展改良,大胆创新。在救助中坚持以流浪儿童为中心,促进流浪儿童自我开展,实现助人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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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考文献

[ 1 ]立国 创新工作方式 开创救助管理工作新局面 社会福利 2008(12) [ 2 ]世峰 救助管理工作贵在创新 社会福利 2009(3) [ 3 ]彦 红霞 《社会保障概论》 大学2007年第一版 [ 4 ]王思斌 《社会工作概论》 高等教育2007

[ 5 ]春玲 王大鸣 中国处境困难儿童状况分析报告 青年研究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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