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份以来,宽甸法院院大力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为落脚点,进一步构建审判工作大调解格局,攻艰克难清理执行积案,倾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审判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院2009年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措施落实到位
(一)认真落实两会精神,加强思想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实践载体,是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在司法活动中实践党的宗旨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司法活动人民性的重要形式。我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并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作为人民法院提升形象、转变作风、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良好契机,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在院长付金波的带动下,利用每周五下午的理论学习时间,深入各支部与干警们一同学习和研讨“两会”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设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法院队伍》、《王胜俊院长、沈德咏常务副院长在全国法院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辽宁省人民法官守则》等相关文件,同时为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全院干警以庭室为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为什么说人民性是本质属性、核心价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体现人民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保障人民性的实现,怎样对待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而强化了法院队伍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 “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觉悟。
(二)树立大局观念,扎扎实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强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以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
大局为己任,始终坚持 “执法办案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理念,把审判和执行工作放在首位,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40件,比去年同期增收案606件,审(执)结5516件,结案率达到97.8%,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经济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强化服务意识,践行司法为民。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我院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精神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
1、完善调解机制,深化便民服务,积极探索建立调解新机制,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此,我院将原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细化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强化诉讼指导,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做到“立案有人接、咨询有人理、查询有人答”,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当事诉讼;为更好更快的实现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又在立案一庭增设立案调解室,对一些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的简易案件在立案前进行调解,把矛盾消灭在立案阶段,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审判效率,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实行法庭驻庭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在“千名法官进百企、走千村、进万户”活动中,我院通过实行巡回立案、口头立案、邮寄立案等多途径的立案方式,让当事人“少跑腿”;在案件审理中,针对距法庭较远、到法庭开庭不方便的案件采取“流动法庭”巡回就地办案,特别是在农忙时节,我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但容易激化矛盾的民事纠纷案件及时将庭开到田间地头,并邀请村干部和人民调解组织就地化解矛盾。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还结合案件对当时百姓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驻庭办案与巡回办案相结合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拉近了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了感情。
3、打防并举就审就宣。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和责任,减少和预防
犯罪,我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打防并举,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就审就宣。特别针对今年我县涉林案件有所回升的现状,刑事审判庭在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由主管副院长带队连续三天到长甸镇、红石镇、步达远镇针对三起有影响的涉林案件进行了就审就宣,并结合案情开展了法制宣传,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特别是长甸镇向阳村姜某滥伐林木一案:开庭前当地百姓和当事人家属纷纷质疑“为什么砍自家的林子还犯法呢?”原来,姜某生活困难,家中两个孩子均由社会资助读大学。为了给孩子凑学费,在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没下来的情况下便擅自砍伐了自家承包的55年生油松26株,蓄积16.3802立方米。面对群众的不理解,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点耐心地向老百姓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教育了群众。
4、上门送法,与行政执法机关联手解决行政争议。我院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了解到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效率低等问题。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院党组决定上门送法为乡镇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法律指导。为此“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及行政庭多次到有关乡镇、县城建局及环卫处等单位为行政执法部门上课,与行政执法人员一起研讨如何依法行政、正确适用法律、如何收集证据。通过送法上门,促进了司法与行政执执法的互动和交流,为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夯实了基础。
5、建章立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联运机制。(1)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局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执行工程操作规程》、《执行干警学习考试和专题研讨计划》、《执行异议公开听证制度》、《未结案件及信访案件月通报制度》等多项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较好的解决了执行不公、不廉、不及时的“三不”问题。(2)执行局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借助国家和社会的综合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起草了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协助法院执行的责任及奖罚措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经县委、人大
组织论证、修改签发后,及时在网上披露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并与工商、金融、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出入境、车辆等管理部门的信息实现互通,资源共享,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公司、接受各种政治荣誉、提拔使用等,收到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利参考。(3)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加强弱势群众保护,加强执行和解,采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按区域执行。截止目前为止,共清理积案216件,执行标的达1625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重视涉农案件。我院把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潜心研究新形势下涉农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开设绿色通道,方便农民诉讼;实行繁简分流,做到快审快结,案结事了。为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7、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了各类案件的审理,并选择有影响力的案件有针对性的邀请新闻媒体、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制副校长及学生旁听有关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的职责权限,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过去的各项制度全面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5项、新建了23项制度,形成了近50项内容的制度体系,涵盖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对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为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我院自6月1日起随案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为法院、法官的监督;纪检监查部门围绕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组织干警观
看反腐倡廉警示录像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深入庭室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方式积极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进行了反思和讨论,让广大干警警钟常鸣,确保审判权为民所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在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中,全院干警认真对照司法大检查中六方面问题,通过自行查摆、当事人来信上访、案件质量评查督查的方式,查找、梳理出以下四方面问题:
1、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个别干警在工作中,方式方法简单生硬,办事拖拉,工作不够细致。
2、庭审、执行行为不够规范。个别干警办案过程中不按规定动作操作,不依照有关工作流程办事,执法的随意性仍然存在。
3、司法文书不够规范。个别司法文书叙述事实不清,判项的说理性不强,校对打印有误。
4、纪律作风不够严谨。个别干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外出办案没有在告示板上及时注明去向。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院党组及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干警非工作时间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个人行为
约束机制,加大和延伸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空间,严格约定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对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
2、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水平。制定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规划,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讲、法律文书展评、观摩庭审等方法,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3、对差错案件、瑕疵案件和群众的反映的信访案件,每月一次通报、每月一次点评,以增强干警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
4、培养、发现、树立廉洁典型和业务工作标兵,营造学先进、争第一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院党组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如下安排部署:
(一)继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切实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机制。以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开展队伍考评工作为抓手,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明确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的职责权限,严格机关考勤制度、用车制度及其他行政管理制度。启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审限监督机制,完善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将办案绩效与奖惩、评先、晋级、晋职结合起来,
使管人管案管事紧密结合起来。
(三)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按照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坚持正确的法院文化导向,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思想境界,改善精神面貌,把法院文化建设与创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团结、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审判机关。
(四)建立和完善司法廉洁机制。坚持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方针,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干警队伍中因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差错,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要加大查处力度,真正解决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司法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五)健全执行积案清理机制。继续健全完善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包抓工作机制,采取先行自清自查,而后督办的办法,对已立案未执结或中止执行的案件进行逐案登记查找原因,真正解决好“执行难”问题。
(六)完善信访、便民措施落实机制。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将各项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完善巡回审理、就审就宣制度,鼓励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就地调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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