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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申请书

2021-07-19 来源:星星旅游


篇一:社团挂靠申请

西京学院挂靠单位申请

/部):

西京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现申请挂靠到该学院,望批准。

挂靠单位对下辖社团(协会)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学校社团挂靠工作由学校党委领导的团委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负责挂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生社团根据各学院的优势与挂靠单位在协商同意之后即可挂靠。关系一经确立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需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三条 挂靠单位要保证社团健康发展,对其活动负责并进行指导和培训。挂靠单位负责对社团活动的审批,指导,监管,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和其他咨询服务以及对活动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第四条 挂靠单位与社团协商后直接委派或社团提名一位指导老师,委托其具体指导该社团活动,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第五条 挂靠单位应组织社团在每年按时将该社团开展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社团

联合会(包括活动总结,图片,新闻报道等)。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要向挂靠单位申请,经批准后并向社联备案后方可进行。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挂靠单位和社联以书面形式报告。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需征得挂靠单位同意,在举办一周前向社联申请批准,填写申请表:

1. 两个或两个以上隶属不同挂靠单位的社团举办活动。

2. 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联合举办的活动。

3. 有外籍人士参加的涉外活动,以及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4. 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以及其他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

5. 其他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秩序的重大活动。

协会负责人签字:指导老师签字:月日

教研室签字(盖章): 院系签字(盖章): 月篇二:户口挂靠申请表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

编号:管理,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此表一式两份。个 人 集 体 户 口 挂 靠 须 知

一、挂靠对象及条件

下列来昆山市首次落户且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 1、符合昆山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地应届高校毕业生; 2、符合昆山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外地调入人员。 以上挂靠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户口挂靠条件:

a) 在职单位没有集体户口;b)与人才中心签订《个人集体户口挂靠协议书》的人事代理单 位;c)在昆无自购产权房,无父母可以投靠户口挂靠的人员。 二、受理部门

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内)负责个人集体户口挂靠手续的办理。 三、申报材料

1、《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 2、《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

3、户口迁移材料:外地调入人员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昆山市公安局开出的《准予户口迁入证明》;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迁移证》;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四、办理程序

1、工作人员审核挂靠人员提供的材料;

2、挂靠人员填写完整的《户口挂靠申请表》(工作单位盖好公章); 3、挂靠人员认真阅读《个人集体户口挂靠须知》,并签字认可。 五、户口挂靠期限

本期您的户口挂靠期限为两年(日期为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 六、挂靠变更

户口挂靠人员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1、两年挂靠期满仍符合挂靠条件的在职人员,凭相关材料,经审核认定后,可以办理续挂手续; 2、对于已经结婚的在职人员,须及时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

3、在户口挂靠期间,如离开我市工作,须及时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不得延期; 4、在昆已购置产权房人员,须在领取房产证后及时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不得延期; 5、人事档案关系调出人员,须及时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不得延期。 七、郑重承诺

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尽最大可能地给挂靠人员提供方便。 请认真阅读上述须知!认可并签字后,一起将落户的其他材料交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须知》一式两份,个人留存一份,人才中心留存一份篇三:户口挂靠申请表2014

户 口 挂 靠 申 请 表

编号:说明:1.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挂靠的单位及个人,填写时请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

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2.申请单位及个人凭本《申请表》交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3.本表一式两份。

1挂靠集体户口须知

1.挂靠集体户口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办理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手续;2、现工作单位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户口挂靠协议书》。

2.落户的周期通常情况下需一周时间,申请人在此期间自身遇到的使用户口方面的种种迫切要求时,恕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无法满足,只能由申请人克服。

3.户口挂靠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将户口迁出:①离开原申请工作单位;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③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

4.开具户籍证明时,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介绍信。如已离开原工作单位,则本中心不再出具任何户籍证明,需请申请人携原单位离职证明来本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对于结婚之后实在无法将户口迁出的人员(未在苏州购房或配偶户口不属于苏州市区家庭户口或已购房但房产证无法在短期内领取的),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将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给予申请人一年的延期。

6.档案调离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之前,务必将户口从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迁出,否则,后果自负;

7.对于户口应该迁出但是未能及时来办理迁出手续的,在此期间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将不再为申请人提供任何证明。

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一定是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地给存档人员提供方便,如客观条件不允许,恕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不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

请您认真阅读上述要求,您认可并接受的话,请签字后,一并将落户的其他材料交苏州

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感谢您的合作和支持,希望苏州市相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给您能留下好印象。

申请人确认签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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