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即我们常说的“四书五经”中的五经,包含了五部儒家经典著作:《易》、《书》、《诗》、《礼》、《春秋》早在汉武帝时,朝廷就正式将这五部书宣布为经典,故称“五经”。
然而汉末以来,经历了三国割据、五胡乱华、南北对立、直到隋唐统一全国并稳定下来。由于长期社会动乱,儒家典籍散佚,文理乖错且师说多门,章句杂乱。隋朝开创科举考试,之后唐朝沿用并进一步规范,为适应科举取士和维护全国政治统一的需要,《五经正义》应时而出,以求结束儒学内部宗派的纷争,为古代经学发展史的重要环节。
《五经正义》是唐代颁布的一部官书。唐太宗贞观十六年(642)编成。后经马嘉运校定,长孙无忌、于志宁等增损,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行。凡士人应明经科,均须诵习儒经,义理全据《正义》所说,否则就被视为异端邪说。《五经正义》相当于进一步明确了“五经”的官方解读,确认了争议之处,祛除了曲解邪说。其中包括《周易正义》14卷,《尚书正义》20卷、《诗经正义》40卷、《礼记正义》70卷、
《春秋左传正义》36卷。孔颖达等奉命主持编定,前后历时30余年,参与者约50余位著名学者。其中《周易》用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尚书》为梅颐本汉孔安国传;《诗经》用汉毛亨传、郑玄笺;《礼记》用郑玄注;《左传》用晋杜预注。各经大多依据自古以来,特别是两汉魏晋南北朝至隋的多家注释整理删定而成,“事必以仲尼为宗”,试图“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五经正义》现存《十三经注疏》中,流传版本以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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