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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血性心力衰竭 1.定义
主要诊断诊断ICD10编码为心源性心力衰竭的非产妇出院患者,不包括非心源性的心力衰竭和各种疾病的终末情况,并除外心功能Ⅱ级。 2.统计
总例数、死亡率、再住院率(2-15天、16-31天)、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见图1-2。
图1-2-1 充血性心力衰竭出院患者总例数 图1-2-3 充血性心力衰竭2-15天再住院率 图1-2-5 充血性心力衰竭平均住院日 图1-2-6 充血性心力衰竭平均住院费用
图1-2-2 充血性心力衰竭死亡率
1-2-4 充血性心力衰竭16-31天再住院率
图3.分析
我科收治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逐年增多,从2012年972人次增长至2014年的1287人次,平均住院日从12.79天降至11.07天,平均缩短1.72天,达到国家基准值的11.83天。2-15天重返率从4.22%降至3.65%,16-31天重返率4.01%降至1.79%,均有明显下降,病死率三年均为0,主要与科室严格按照诊疗指南规范治疗、加强临床评估、积极诊治引起心衰的心脏原发病、稳定血液动力学状态、针对心肌重构机制使用防治和延缓心肌重构发展的药物等措施有关,做到缩短平均住院日、控制病死率。同时做好出院用药指导,为心衰患者做好居家服药宣教,鼓励按时定量服药,并门诊随访,因此重返率明显下降。平均住院费用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上升幅度较小,并仍低于国家基准值32526元的水平,考虑与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控制检查及药物费用相关。 4.科室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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