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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计量操作规程

2020-01-29 来源:星星旅游
油库计量操作规程

一、油库用于计量检测的器具按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定和管理。

二、操作规定

1、计量稳油时间: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重柴油除外)的立式罐不少于90分钟,卧式罐不少于30分钟;储存其它油品的立式罐不少于120分钟,卧式罐、罐车不少于60分钟

2、油罐计量时间尽可能在大气温度与罐内油品温度接*衡时进行,并应站在上风头操作。

3、计量频率:动转罐作业前后应及时计量;非动转罐每三天计量一次,每次计量都要做好完整记录。

4、收、发油品时,要检查车(船)技术状态,核对车(船)号、收、发品种;输油前要对油罐、管线等设备进行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输转;作业时,要对输油状况进行监视,防止瘪罐、溢油。

5、计量人员不得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罐操作 6、雷雨天暂停上罐计量 三、计量操作规程

(一)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 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2. 从固定测量点将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3. 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4. 手感尺铊角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5. 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6. 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2次,两次相差不应超过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7. 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二)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 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 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3. 从固定测量点将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4. 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

5. 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6. 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油品温度测量

1. 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 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 根据要求将温度计置于油面的适当位置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 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温度计应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 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四)油品密度测量

1. 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全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 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的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 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按密度计要求),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将读数估读至0.0001g/m3。

4. 测量油样油温。

5. 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 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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