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5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屡次违反规定做辞退处理。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5)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部门经理。
(6) 司机报销过路费、加油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按公司报销规定要求,并记录车辆已行驶公里数和过桥过路费用的实际内容,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开除处理。
(7) 司机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8) 在运输途中如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货时间过长等,应及时反映给公司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的。 (9) 在目的地装卸货和提取货物时应注意观察货物的破损情况。
(10)上班第一时间,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水箱、油量等情况。
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司机必须积极学习行车知识,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 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
(5) 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客载货等),公司给予全报。
(6) 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全部承担。 (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三、奖励办法:
按半年度考核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为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货物超重、客载货、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公司对无任何事故责任的司机设立安全奖金1000元/年,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标准为行车期间所驾驶车辆无任何安全事故及重大维修(维修金额500元以上算重大维修,常规保养除外)。 四、扣罚条件: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1)不按交通法规行车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2)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3) 如有私开货物包装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4)公车私用造成意外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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