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应于公司工程施工、产品生产,场所、设施及各项管理活动中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管理工作。
2、依据的标准及条款
Q/SY1002.1-2007标准中5.5.1,5.5.6条款,GB/T24001-2004标准4.4.6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职责
3.质量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综合管理,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监督检查工作。
3.2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工作。
3.3行政事务管理部负责公司基地的绿化、采暖、供水、供电及环卫工作。
3.4下属各单位按照本程序的规定,负责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管理。
4、程序内容
4.1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管理策划
4.1.1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工作计划(可纳入公司年度HSE工作要点中),计划要明确年度公司目标、指标,并将公司的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明确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工作部署及措施,工作计划要经公司HSE委员会审议。
4.1.2下属各单位依据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报质量安全环保部。
4.1.3各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要对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进行策划,建立具体的目标指标,制定可行的实施措施,并将其纳入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HSE作业计划书中。
4.2公司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质量安全环保部和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措施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3工程项目施工中土地资源、植被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4.3.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所在地及沿途的环境状况进行勘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策划,将策划结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计划书、施工方案等作业文件中,并报工程发包方、监理方审批确认。
4.3.2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要尽量少占和不占农田、林场,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及荒芜土地,施工前要制定临时道路和场地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并经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认可、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工程项目完成后,按照方案和协议的规定进行恢复和处置。
4.3.3土石方施工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依据施工现场的测量结果和设计图纸,进行场地的竖向设计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减少填土,以节约土地资源和成本。
2).土石方爆破前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当爆破地点周边有村庄、居民区、单位或处于自然保护区内等敏感地区时,方案中要明确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与周边相关方沟通相关信息。项目部要对爆破方案进行审核,报工程监理和发包方审批,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控。
3).各项目部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的范围,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控制作业带宽度,施工前要与当地相关单位共同确认作业带范围内的树木、植被和设施,按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施工中严禁超越范围施工。
4).各项目部在沟槽开挖前,要与发包方确认地下原有的设施(如地下管道、电缆等)并记录确认结果,当地下情况不明时,采用事先挖探沟、探坑的方式予以探明,以免破坏原有地下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事故。当开挖中遇到地下文物或其他设施后,要立即向工程监理、发包方或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沟槽开挖时,要对表层植被土与生土分层堆放,回填及地貌恢复时将植被土置于顶部,以便于植被恢复,对开挖范围内的农田水利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拉运土石方的车辆要采取围挡措施,以防止沿途撒落污染环境。
7).厂区、城区内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要采取必要的硬化措施,并做到排水畅通。
4.3.4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1).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各项目部在开工前进行总平面布置时,要设置固废垃圾堆放地点及所需的回收设施,固废要分类回收。一般固废(如弃土、建筑垃圾)按照发包方或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拉运至指定地点;危险废物依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回收处置记录。对可利用的废弃边角余料,要及时回收进行重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各项目部在施工完成后,要对所产生的固废进行清理,回收到相应的地点或设施中,项目部HSE监督员要进行监督检查。
2).废水、废液的回收处置
定向钻施工、灌注桩施工中产生的泥浆严禁直接排放,均要在现场设置具有防渗漏功能的回收池(坑),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拉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固化处理。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养鱼池等地施工的试压水、清洗水不得随意直接向水体排放,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排放区域和排放方式进行排放。储罐、容器及管道的试沉、试压时,要合理组织做到试沉、试压水重复利用,以有效地节约水资源。
3).施工噪声及粉尘的控制:
在邻近居民区、办公区、学校、医院、疗养区等场所施工时,要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的要求,项目部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场界噪声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在居民区禁止在夜间和午休期间施工,以防扰民。施工现场要采取有效地防尘和降尘措施,以消除和降低粉尘污
柒。
4).各项目部在野外施工时严禁猎杀或诱捕野生动物。在林区、草原施工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动火作业前要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5).滩海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滩海施工作业HSE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3.5工程收尾及竣工阶段
各项目部在工程收尾及竣工阶段,要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及当地有关部门签定的协议要求,对地形地貌进行恢复,并由工程监理或发包方验收,当地有关部门确认,记录验收及确认结果。
4.4固定场所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管理
4.4.1公司各固定生产场所的环境保护设施(如除尘装置、回收装置、防噪声装置等)要确保完好,并与生产装置设备同时运行,设备管理部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4.4.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由各单位负责分类回收,危险废物依法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建立记录。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尽量挖潜利用,确实无用的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卖给废品收购站。
4.4.3防腐保温公司的环氧粉末喷涂作业,混凝土搅拌和沥青搅拌站上料搅拌系统,均要安装除尘回收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回收的环氧粉末、水泥、石粉重复利用,做到清洁生产。公司所使用的燃油加热炉经除尘装置处置后,烟尘经检测达标排放,各使用单位要保存监测结果记录。
4.4.4金属结构厂试压水、防腐保温公司作业线的冷却水一律进入回收装置中重复使用。混凝土搅拌站清洗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重复使用,严禁外排。
4.4.5与社区相邻的生产单位的厂界噪声由质量安全部安保部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要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4.4.6各单位及公司办公基地的生活污水一律排入矿区污水系统,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统一办理排污手续,缴纳排污费。
4.4.7各单位及公司办公基地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硒鼓、墨盒等危险废物一律由各单位部门回收,交供货商回收处置。
4.4.8..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站要定期对公司基地办公区的供水、供电、供热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浪费资源的现象发生。
4.5节能管理
能源管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公司《节能节水管理细则》的要求。
4.6产品中环境因素和影响的控制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有压力容器、防腐管、商品混凝土等,上述产品目前对环境无显著影响。公司今后在新产品开发前要对产品产生的环境因素和影响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清洁生产。
5相关文件和记录
《节能节水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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