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
申请者就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事项,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已认真学习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对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平安管理规定内容规定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了解并承诺在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
二、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未到达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上述承诺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假设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自愿承当因未履行承诺而造成的影响、损失和产生的法律后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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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和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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