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更快发展,全面实现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根据工委管委的统一部署,由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会同工委管委办公室、工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管理局、财贸物价局、工委党校、外企党委、城建局、城管局、农发局、机关事务局、广电中心、新闻报社等部门,分成七个调研小组,在工委管委领导的带领下,从3月12日至3月28日,就当前机关作风问题登门走访了区内9家外资企业、54家建筑房地产企业、13家内资工业企业、29家商贸交通运输企业、5家公用事业企业共110个企业及5个街道办事处和60个村(居),听取了各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村(居)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期间,调研小组累计发放并回收了500份调查问卷,召开了20次座谈会,对全区党政机关及其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明查暗访。在此基础上,工委(区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同志召集了各小组组成人员调研情况交流会,汇报交流了调研情况。工委管委办政策研究室对各调研小组提交的调研情况进行汇总,并牵头起草了机关作风调
研报告。现将本次调研情况以及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建议一并报告如下:
一、对当前机关作风的基本评价
从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区各类企业和基层对我区近年来的机关作风建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开发区的党政机关通过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深化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和争创“四型机关”等活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职能有了进一步的转变,服务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企业的发展环境有了明显好转。具体体现为“四个增强”:一是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的意识和效果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基层认为我区绝大多数机关干部的竞争意识和机遇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状态是好的,多数领导和工作人员能发扬“团结拼搏、艰苦创业、加压奋进、争创一流”的开发区精神,能在实践中逐步做到由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逐步向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转变,由“以官为本”的思想意识向“以民为本”的思想意识转变。二是履行职能职责、文明服务的意识和效果进一步增强,不少部门能主动登门为企业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增强。突出表现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建设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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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丰硕的成果,大幅度清理和削减了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了审批核准制和备案制,简化了办事程序,降低了准入成本,各界的满意率大为提高。四是廉洁从政、依法文明行政的意识和效果进一步增强。多数企业反映,机关里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人员越来越多。
二、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尽管开发区的机关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从这次调研过程中反馈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区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个别具有审批和执法权力的区直和驻区有关部门依然是企业和基层反映的热点部门。行政审批手续繁琐、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依然是造成企业和基层不满的焦点问题。在问卷调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项中,14.6%的问卷认为较差;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栏中,31.8%的问卷不满意;在“工作人员素质和文明行政”一栏中,20%的问卷认为不满意。机关作风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企业和基层反映,在少数部门和个别机关的工作人员及部门领导身上,仍然存在着“冷、硬、横、烦”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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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反映,害怕到某些单位办事。表现在:一是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个别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一些工作人员仍习惯于“当官做老爷”,整天惦记着级别和待遇,他们把服务当作管理,把义务当作权力;有的高高在上,对企业和基层的办事人员态度冷淡甚至蛮横。他们放弃自己的说明、告知和解释职责,对一些牵扯重大利益的事情,只发一纸通知。二是主动服务的意识淡薄。有的部门仍然习惯坐等企业和基层“上朝”办事。基层反映,个别权力部门对牵扯基层单位和老百姓切实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愿下去面对群众进行政策讲解,而是把任务简单地推给办事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不是很熟悉,造成基层单位和群众的不理解和种种猜疑。三是服务水平不高。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个别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企业报批的材料,只说不行,不说为什么不行。一些具有行政执法和审批权力的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有时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且这些部门处室之间相互否定的事情时有发生,结果让办事人员跑来跑去。四是服务全局的意识不强。企业反映,个别部门的“本位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缺乏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对本单位有利的工作就争着干,对麻烦或者棘手的事就推来推去,造成工作前后脱节,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往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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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执法权限之内为由相互推脱,造成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五是个别驻区单位的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力度还不够、服务水平偏低。调研期间,企业和基层普遍认为,随着我区实行垂直管理的驻区单位日益增多,“条、块”脱节的现象越来越多,区直单位与个别驻区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难度越来越大,时常发生推诿扯皮的事情。 (二)关于机关办事效率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企业对机关的办事效率抱怨最多。走访座谈中一多半的企业表示机关的工作效率比较低。调查问卷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机关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的满意率是各项内容中最低的,企业普遍反映:一是需审批的项目仍然繁多、环节依然烦琐。规划、建设、土地审批等依然是基层和企业反映的焦点问题。企业反映,现在各单位设立的对外服务窗口实际上只是收发窗口,审批往往要部门层层办理,领导层层签字,基层办事人员常常往返十次、二十多次办不成事。二是权事分离的体制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高。目前,各单位的服务窗口往往是在一线办事的没有审批权,有审批权的不在一线办事。在调研中,不少企业认为,办事慢,不是慢在窗口,往往慢在有审批权的处长、局长身上。由于这部分人会多、事多,要审批决定的事项多,有时还可能出差,造成一个报告在一个领导那里就可能卡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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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甚至十几天。
(三)关于机关行为规范
很多企业反映,目前机关工作不够规范,随意性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承诺制履行不够规范有效。办事承诺制、项目首问制等制度内容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实践中落实得不够,影响了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作出的承诺不能及时兑现,存在承而不诺的现象,而且也没有任何解释或说明。二是收费不规范。有很多企业反映,我区的个别社会团体和个别依附于相关权力部门的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不规范,存在着超标准收费和经费支出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有的外资企业反映,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种检查常常是临时通知,使企业经常为了接待检查而打乱正常的工作计划。四是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窗口收报告不给回执,审批过程中,企业报批材料时常丢失。有的部门还出现了工作失误。某外资企业反映,其建设用地与相邻的另一个企业的用地选址产生了交叉,同一块土地两家都有规划红线图,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四)关于机关职能履行
一是职能履行主体不合理。个别部门存在着将自身工作转嫁给基层或企业的现象。一些企业代行政府职能,利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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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手段获取不当利益。一些部门的内部事业处室在被改制为企业后,由于配套政策没有跟上,继续行使原先的政府职能,成为垄断企业,影响了政府形象。比如,政府将工程验收的部分项目授权给一些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还可以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服务和产品,造成个别企业利用手中的权力,高价推销自己的服务和产品。又如,建筑材料的检测,由于实验室由事业单位变为了企业,现隶属某监理公司,使该监理公司实际上代行了政府职能,并使用政府部门的图章,一旦其出了问题,责任还是政府承担。二是政务公开不够规范有效。招标、政府采购、各类捐款和会费的使用、医药采购、建设资金拨付等事项均不够透明。大部分机关服务窗口在进行有关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时,没能按规定做到亮证收费。
(五)关于廉洁勤政
有企业反映,个别部门的一些干部遇事不是想着基层、想着群众,而是先打自己的小算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还有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到企业就吃吃喝喝。一些行政审批部门的办事人员脱岗离岗时有发生。还有一些企业反映,个别公务员在外面办自己的事业,把心事和主要精力放在挣钱上。甚至有个别公务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企业推销商品,拉工程,要项目。此外,部分企业和基层反映政府各部门的报刊订阅任务都向基层压,增加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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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村(居)的负担。
(六)关于机关工作创新
个别部门的个别领导及工作人员思维方式依然陈旧,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部门的服务理念陈旧。不少外资企业反映,在与一些部门的接触过程中,感觉到个别政府部门不能主动适应外企文化对政府服务的特定要求,不能与时俱进地改变陈规,而是习惯于按老规矩办事,执行的一些规定没有充分考虑和结合外企的一些管理特征和文化特点。二是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创新意识不强。三是个别部门主动与国际接轨的意识不强。一些企业反映,在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理应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率先对区内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但实际上,我们的很多部门还是拿以往的政策文件做尺子。一些内资企业反映,目前由区外商投资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对外资项目的审批实行“一门受理、全程代办”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受益的仅仅是外资企业。内资项目和一般社会事务性行政审批都仍然分散在各有关部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要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力争年内在现有基础上再实现压缩行政审批事项40%的目标。二是理顺审批机制。减少审批环节,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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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权限。要将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分类,“窗口”可以直接审批的直接由“窗口”审批,审批不了的也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要通过授权,解决主办人不在就不能审批的问题。三是实行审批公开制度。要通过公示牌、明白纸、服务手册等形式做好有关审批对象、条件、程序、结果等内容的公开公示,增强审批的透明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审批事项,要实行专家评审、咨询制度。四是明确审批时限。对每项审批事项都必须规定科学合理的审批时限,并制定落实审批时限的措施,确保审批事项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期完成。五是要强化审批责任。制定和实行审批失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法审批、越权审批或者审批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终身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二)尽快组建行政审批事务“一站式”服务机构。围绕建设“效率政府、民本政府、法制政府、阳光政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核心竞争力,建议借鉴天津、大连等开发区设立“一站式”服务机构的做法,尽快组建开发区行政事务一站式服务机构和大厅,将全区内外资项目的审批和其他所有社会事务的行政审批项目统一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内集中办理。
(三)建立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议借鉴杭州、深圳、天津、大连的经验,组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将我区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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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支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整合,减少多头执法对投资环境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积极创建开发区政府服务品牌。积极发动管委各部门开展争创机关服务品牌活动,力争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大见成效”的创建计划,争取把我区的政府服务培养打造成全国一流。
(五)试行机关效能特派员制度。建议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特派员制度,对区直的权力部门和驻区各有关单位实施直接有效的效能监督。
(六)加快机关管理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建议结合即将进行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对外接轨,对上接口、综合设置、有分有合、发挥特色”的机构设置原则,进一步推进机关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构筑“大招商”、“大服务”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机关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200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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