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安全措施汽车起重机1、进场汽车起重机应对报验手续进行审核,审核资料包括:设备合格证、行驶证本、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铭牌复印件、带有汽车号码的全车照片复印件等2、汽车起重机现场重点检查吊车吊索具、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支腿是否完全打开、周边是否存在高压线等危险因素等,同时设置戒隔离区域,专人看护。
3、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禁止室外吊装作业。
4、起重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实。
5、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000(水准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
6、工作时起重臂的最大和最小仰角不得超过其额定值如无相应资料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最小仰角不得小于45。作业中不得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时应在无载荷时进行。
7、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用钢丝绳挂牢;应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履带起重机
1、进场设备应对设备资料(合格证、保修证、使用和维修证明书、维修合格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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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等)、结构外观、钢丝绳、安全装置等进行验收。
2、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对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构造及安全装置的构和调整方法熟悉。定期保养,严禁搬动和拆安全装置。
3、起重作业场地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4、在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20cm并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在负载最后降落就位时,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如遇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主臂转至顺风方向或趴至最低位置。
5、起吊前确认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保持与建筑物、高压线间的安全距离。
6、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每班作业完毕后,履带吊必须退出施工现场塔吊的回转区域,将主臂降至40~60之间,并转至顺风方向,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卷扬机1、卷扬机的安拆和使用应编制施工方案,经过审批后实施。卷扬机及钢丝绳的进场需经过安全验收。
2、设备安装:卷扬机使用后置埋件作为固定点的,在安装前,固定点应进行额定负荷(含卷扬机自重)的125%抗拉拔试验。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卷扬机,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3次。在正常使用前以额定负荷125%,受吊物起升离地100mm,10min的静负荷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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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检査是否正常。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3圏。
3、安全防护:卷扬机周边5m范围内应使用1.8m高工具化防护设施进行隔离。
4、安全装置:卷扬机应有制动器、限位、防跳绳装置,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卷扬机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它障碍物。
5、岗前培训:卷扬机的操作应指定专人,在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后方能上岗作业。
6、注意事项:受吊物不在操作人员视线内,应配备对讲机。卷扬机每日施工前需检査一次,看是否存在断裂等现象。作业完毕或休息时重物要降至地面,所有操作手柄回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做好运转记录后才能离开。
7、维修检查:维修检查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空载。卷扬机每月检査一次。卷扬机的最高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8、档案管理:卷扬机应有配套的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检测报告;月检、试车、维修保养记录存档备查。
电动(手动)葫芦(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除外)
1、电动葫芦的安拆和使用应编制施工方案,经过审批后实施。
2、安装:电动(手动)葫芦使用后置埋件作为固定点葫芦安装前,固定点应进行额定负荷(含葫芦自重)的125%抗拉拔试验。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3次。在正常使用前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100mm,10min的静负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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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査是否正常。
3、安全装置:电动葫芦应设有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制器等装置。手动葫芦应配有过载保护装置、限位装置。
4、岗前培训:电动(手动)葫芦的操作应指定专人,在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后方能上岗作业。
5、注意事项:严禁使用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设备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
6、维修检查:维修检查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空载。电动(手动)葫芦每月检查一次。电动(手动)葫芦的最高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7、档案管理:电动(手动)葫芦应有配套的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检测报告;月检、试车、维修保养记录存档备查。
钢丝绳吊索1、钢丝绳吊索主要用于构件吊装及材料调运。
2、施工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相应规格的钢丝绳作吊索,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3、吊索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应小于300mm,
吊索与所吊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且不宜大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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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吊运重物时应根据不同的吊运类型选取安全系数。
5、吊索应根据起吊能力不同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位置。
6、吊索应定期检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应及时报废。
7、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钢丝绳直径(mm)1818~2626~3636~44绳卡的数量(个)3456起重吊带1、吊带应根据其颜色对应的承载能力而选用。
2、吊带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吊带的使用安全要求:禁止使用没有防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禁止将吊带放在明火或其他热源附近。
4、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报废。报废标准:织带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鏠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融化或烧焦。
起重吊带吊重及颜色区分吊带颜色紫色绿色黄色银灰色红色蓝色橘黄色最大吊重1000kg2000kg3000kg4000kg5000kg8000kg10000kg
起重作业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2、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或与其它物件相连的物体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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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斜拉斜吊不吊。
4、带病作业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5、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散件装载过满而可能掉落时不吊。
6、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保护不吊。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等情况不吊。
9、指挥信号不清或违章指挥不吊。
10、6级及以上大风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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