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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2021-11-25 来源:星星旅游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精英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省部共建下实践教育教学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研究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第二课堂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下设的素拓实践部是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和监督等工作。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章 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第三条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07级本科培养计划原则意见》规定,浙江工业大学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获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 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

第二课堂是相对于第一课堂而言,是指第一课堂以外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包括科技活动、文化活动、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水平测试、资格认证等。具体活动内容为:

1、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2、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学生科研活动; 3、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 4、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和文化节(周)活动; 5、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国(境)外交流; 6、论文、专利等成果; 7、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8、其他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审核认定的活动或项目。 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计分方法详见附件。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计分办法:

第二课堂活动采用“选修模块,必修学分”的运作形式,即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时间安排选择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只要达到办法中的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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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2个必修学分.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采用100分记分制,以第八学期期末为最终累计计分截止时间,各项目累计总分值即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60分(含)以上者成绩为合格,成绩合格以上者可获得2个学分。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学院每年于9月份启动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各班团支部书记应在学院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班级同学的申报材料,并召开专门的支部会议进行评议。团支部根据会议决定,将通过的材料上交学院;对未通过的,退回其材料,并作出回复。

第七条 学院团委学生会素拓实践部在收到各团支部上交的材料后开展审核工作,对可得分的项目给予计分(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团支部书记上交材料10个工作日后,若发现申报未被学院通过,可在反馈期(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由学院学生会团委素拓实践部指定协调员复核。

第八条 反馈期内,学生之间可以相互察看、监督,若有发现问题的,由学院团委学生会素拓实践部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条 学院团委于学生毕业前(第八学期)将学生申报的第二课堂学分作最后认定.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行班级和学院两级申报与审核制度,不得任意更改。各级审核结果均在网上公布,以便互相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将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该项目所得分数,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等,二次弄虚作假者以作弊论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从经贸管理学院2009级本科生开始试行,由经贸管理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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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

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将分主题、分模块开展,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时间安排选择各自的活动模块。第二课堂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模块内容 1、思想政治模块 2、学科竞赛模块 3、文化体育模块 大学四年 4、社会工作模块 5、创新创业模块 6、考证考级模块 一、思想政治模块

1、思想政治模块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寝 室卫生及寝室行为规范情况,党的理论知识600题考试、《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党的建设理论》预备党员培训课程等学习情况,支部创新活动、优秀党团员等荣誉情况。

2、思想政治模块计分表 项目 获奖级别与奖项内容 寝室行为规范分 600题考试 思 想 政 治 模 块 《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建设理论》 优秀团干、团员 优秀党员 支部创新活动 二、学科竞赛模块

良好 合格 毕业 毕业 校级及以上 院级 校级及以上 院级 参与 校级及以上 获奖 分值(分/人·次) 1 1 2 2 3 1。5 3 1。5 0.5 3 备注 每学年加分一次 限加分一次 限加分一次 限加分一次 限加分两次 〉=60 时间 分值(分) 主管部门 学院团委 3

1、学科竞赛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竞赛项目和学院组织的基础或专业课程竞赛等.主要包括:财会信息化竞赛、电子商务竞赛、外语演讲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等;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以上款项中未作规定的,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2、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组织竞赛的获奖奖项和等级奖比例由各竞赛主办单位确定和控制。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奖奖项和等级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特等奖最多评选1项(若与其他奖项相比较没有十分突出成绩,原则上不评特等奖);一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5%(但总数不超过4队)、二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15%(但总数不超过8队)、三等奖设为参赛总队数的20%(但总数不超过16队);对其余没有违反竞赛规程的参赛队,没有获得奖项者均可获得参赛奖。

3、在同一学年中,同一学生参加不同学科竞赛,其第二课堂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只能记获取最高级别奖项的第二课堂分数,不得累加。

4、参与各类竞赛但未获奖者需出具主办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获奖者以证书为准.

5、学科竞赛模块计分表 项目 奖项级别 奖项内容 特等奖 一等奖 学 科 竞 赛 模 块 省(部) 级 国际级、国家级 二、三等奖、单项奖 鼓励奖或优胜奖 参赛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单项奖 分值(分/人·次) 100 80 60 30 10 80 70 60 50 以名次计奖的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至第3名等同于相应竞赛一等奖;第4名至第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名至第12名等同于三等奖。 备 注 4

鼓励奖或优胜奖 参赛奖 特等奖 一等奖 校级 二、三等奖、单项奖 鼓励奖或优胜奖 参赛奖 特等奖 学院级 等级奖(一、二、三10 等)、单项奖 参赛奖 2 30 10 40 30 20 10 5 20 确定获奖比例为: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 上述奖项若属团队获奖,则个人分为按排名加权得分。排名第二者以下以各级排名第一者得分,依次乘以加权系数90%,80%,70%,60%后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三、文化体育模块

1、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两大类竞赛。校级以上竞赛获奖比例由主办单位确定。学院级竞赛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奖项目(获奖比例参照学科竞赛模块)。

2、文体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分值。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3、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参与或获奖,按最高分计算,不得累加. 4、参与各类竞赛但未获奖者需出具主办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获奖者以证书为准。

5、文化体育模块计分表 项目 文 化 获奖级别 各类讲座/活动 国际级、国家级 奖项内容 参与 特等奖 分值(分/人·次) 3 80 5

体 育 模 块 一、二等奖或第1—6名 三等奖或第7—12名 优胜奖或鼓励奖 参赛奖 特等奖 一、二等奖或第1—18名 省级 三等奖或第7—12名 优胜奖或鼓励奖 参赛奖 一等奖或第1—3名 二等奖或第4—6名 校级 三等奖或第7—12名 优胜奖或鼓励奖 参赛奖 一等奖5%或第1—3名 学院级 二等奖15%或第4-6名 三等奖20%或第7—12名 参赛奖 60 40 20 20 50 30 10 5 5 30 20 10 5 5 10 5 3 1 四、社会工作模块

1、学生干部评分以参加社会工作一学期计,超过半学期者给予干部考核成绩;不足半学期者,不给予干部考核,即无考核成绩。

2、青年志愿者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各种公益性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求有活动详细材料和主办单位的证明.

3。为了规范赴国(境)外交流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学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交流者,要有相应内容记录,回校后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给予记第二课堂国(境)外交流活动分值.

4、社会工作模块计分表 项目

获奖级别与奖项内容 分值(分/人·次) 备注 6

社 会 工 作 模 块 学生干部 青年志愿者活动 国(境)外交流 考核合格 参与 参与 2 0。5 5 每学年不超过4次 五、创新创业模块

1、专利或著作权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证书为准。 2、自主创业以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3、创新创业模块计分表 项目 论文 获奖级别与奖项内容 A类、三大索引 B类 其它正式学术刊物 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 分值(分/人·次) 80 20 10 10 第二作者以下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加权系数90%,80%,70%,60%后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创 新 创 业 模 块 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转让 第一专利人 第一专利人 第一专利人 80 60 60 字,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第二专利人以下以各级第一专利人得分,依次乘以加权系数90%,80%,70%,60%后圆整记分(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国际级、国家级、省科研(部) 级 项目校级 结题 学院级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80 60 20 10 10 5 7

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创业 自主创业 六、考证考级模块

满分10分,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满分40分 1、以相应证书或证件为准,每个证书限加一次分值。 2、拓展类包括雅思、托福、GRE等。 3、考证考级模块计分表 项目 考 级 考 证 模 块 奖项级别与获奖内容 英语四级 〉=425分 英语六级 基础类 省计算机二级>=60分 考试 拓展类 通过 认证考试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初级及以上的各类认证考试 分值(分/人·次) 3 5 3 5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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