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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QZ02.04-2002
仓库管理制度
编 制:陈海波 审 核:马永杰 批 准:文志勇 受控标识: 发放编号:
2002-08-05发布 2002-08-08实施
中铁十一局株桥南山口制梁场 发布
仓库管理制度
加强仓库管理工作,以利于保证物资工作有序,有计划地开展,保证制枕场生产顺利进行。
一、建立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1、凡由汽车、火车运输进厂入库的物资,负责该项物资管理及采购联系的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实物检验,清点数量入库,及时办理入库凭证。
2、平时采购的物资入库时,采购人员与管理库房人员要当面清点货物核对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管库员在入库清点时,发现品种,规格不对口,材质不符合要求,有质量问题的,有权拒收。
3、材质、规格、厂家一样,价格太贵,没有领导签认的不收。 4、未经制枕场领导同意的采购物资,管库员就拒收。 5、管库员没有按制度,将不应入库的物资入库应负一定的经济责任。
二、健全物资保管制度:
1、管库员对所管物资的数量及质量负有完全责任,要做到在库物资数量完整无损,收发正确、及时,妥善保管各种凭证。
2、凡入库物资,必须建立完善的收、发、存物资的动态明细帐,根据物资收发凭证登帐,正确反映物资收、发、存动态,做到月清月结。
3、仓库库存数量要做月检查,月清点,年盘点,防止物资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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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仓库要根据物资性能,分类分别保管,物资堆放规范整齐。 三、加强物资发放工作:
1、物资的出库,坚持凭证办理,按计划、按定额、按批单发放。
2、为了防止发料出现差错,发料时要坚持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核对帐与物是否一致。
3、管库员有权将无计划采购或未经领导书面批准的物资不发,未点收入库的物资,又未经领导书面同意的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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