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桩安全技术措施
本桥在DK1557+120~DK1557+440段跨越xxxx河,连续梁孔跨布置:(40+2×72+40)m,从北岸大堤防洪通道跨越主河道至南岸大堤防洪通道,大堤内共有5个桥墩。其中,112号桥墩接近河床中心,长年有水,常水位时,水深5m。在112号墩基础施工时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
1.钢板桩围堰施工要注意以下安全问题
1.1起吊运输前,要检查吊具和平车的状况,确保状态完好,平车前后要止动;钢板桩槽要清理干净,吊点要焊接牢固并拴好溜绳、挂好软梯;
1.2在桩顶作业应挂好吊蓝,并拴好安全带;在未就位前,桩顶工作人员不得靠近插打位置;
1.3吊机锤打时,应注意钢丝绳的松弛度;
1.4拔桩时应先把钢板桩拔松、顶松或打松,拔不动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严禁硬拔;要派专人检查起重设备的情况。
2.具体安全措施
2.1.施工现场和吊装安全
(1)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清除工地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使重机械在使用和行走时,应有良好的道路;
(2)起重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3)各种起重机械起吊前先进行试吊;
(4)吊机指挥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5)起重工在工作时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辉。
(6)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7)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重量;
(8)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以防吊钩滑脱。
(9)每根H型钢加工后,都要检验垂直度、平整度和焊缝厚度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使用。
2.2钢支撑施工安全措施
如要拆除支撑,必须将土、水回填至所要拆除的支撑底面,检查土体夯填密实后后方可拆除支撑,否则不得随意拆除支撑或改变支撑方式;
严格遵循“边填边拆”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周期,回填至钢支撑底面后方可拆除钢支撑。再回填至上面一层钢支撑底面后,方可进行上面一层支撑的拆除。
按规定频率监测,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监测信息及时反馈给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指导施工。
施工监测必须紧跟工程的施工步骤,进行监测并迅速有效的反馈。施工中出现变形速率超过警戒
值的情况,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为改进施工和施工变形控制提供必要的实测数据。
施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施工方案,熟悉施工工艺,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工作。
机电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在保护设施不齐全、监护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下,严禁人员下基坑内拆支撑。
经常检查各种卷扬机、吊车钢丝绳的磨损程度,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起重机工作前,必须检查距尾部的回转半径外500mm内无障碍物;起重机吊运时,应先吊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吊点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起重机工作时,吊臂下严禁站人。
每天或雨后必须检查钢围堰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内支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要设置一定数量爬梯,并保证爬梯安全牢固。配备足够的救身圈、救身衣、救身绳,在突水、突泥时人员可及时逃生。
吊车司机、指挥、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吊装“十不吊”和气割、电焊“十不烧”的规定。
超长构件起吊时必须加强指挥,避免因惯性等原因发生碰撞事故。
拔桩施工时,停放履带吊前端设置限位条,履带吊在停放时严禁超过此限位条。在拔桩过程中,严格控制在履带吊的额定起吊能力范围内。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七禁止”制度。
常检查起吊钢丝绳损坏情况,如断丝超出要求立即更换。
现场安全用电,除电工外,其他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接电。
若遇其他意外情况发生,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3洪水突然到来
将河道内断电,启动防洪应急预案,人员、机具迅速撤离。
3.应急备选方案
3.1墩身未施工完
现墩身模板安装、钢筋绑扎已出常水位,时刻关注未来三天汛情,如有洪水突至,立即将水面以下部分墩身混凝土灌注,人员、极具迅速撤离,钢板桩围堰汛期过后再行拆除。
3.2墩身施工完正拆钢板桩
时刻关注未来三天汛情,如有洪水突至,人员、极具迅速撤离,钢板桩围堰汛期过后再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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