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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2021-03-22 来源:星星旅游


合同编号:〔2010〕号

砌体 抹灰 贴瓷砖分项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甲 方: 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地王广场项目部 乙 方: 项目名称:海丰地王广场工程 工程地点:海丰县老汽车站(红城中路)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海丰地王广场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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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抹灰、贴瓷砖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地王广场项目部 乙方:

依照《合同法》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磋商,在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达成共识。甲方同意将海丰地王广场工程的砌墙、抹灰、贴外墙砖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协商一致,共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地王广场 2.工程地点:海丰老汽车车站

3.工程内容:海丰地王广场工程的所有砌体、楼梯踏步、电梯间墙地面、门窗框塞缝、抹灰、外墙贴砖、屋面琉璃瓦等

4. 承包方式:以包工不包料为承包原则,甲方提供2台搅拌机、竹排,其他所有机械、工具设备由乙方负责。

5.合同工期:砌砖:标准层每层3天完成(标准层为A、B、C三栋塔楼,以下同),进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抹灰:标准层每层3天完成,进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外装修及所有收尾工程:主体封顶后4个月内完成。

6、质量标准:合格等级或以上。 二、 承包价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1. 承包价

砌外墙砖:按图纸设计的厚度 28元/㎡(红砖或小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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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内墙砖(加气砖):180mm或200mm墙 20元/㎡,12或10墙 16元/㎡; 内墙批荡:9元/㎡;

外墙批荡、贴外墙瓷砖:34元/㎡; 2.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实计算,其中:外墙批荡、贴瓷砖按图纸标注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三、 承包包干价包含的内容: (一) 工作内容:

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砌体、抹灰、贴外墙砖工程(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会议记要和经发包人签认的其他工程资料中所约定的相关内容)。

2、各种材料施工场地二次转运、多次转运,包括各楼层装车、下车、水平、垂直运输;

3、砌筑脚手架的搭拆及各种材料的搬运,并按指定场地堆码以及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

4、砂石的筛选、装车、下车,搅拌机前后台运输、搅拌;砂浆的运输,即到各工作面的所有垂直、水平运输工作内容(包括水泥、白灰膏的搬运);

5、所有墙体拉接筋的安装。

6、前后台、各楼层的清理、清扫、砌块堆码、每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包括施工中落在脚手架底部的材料清理),达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按施工图及变更图要求的所有砌体及抹灰、贴砖工程。 (二) 施工机具设备、劳保用具

1、除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具和2台搅拌机、竹排外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用具,包括:斗车、广线、掉线托、水平尺、鱼尾线灰盆、抬杠、切制、打磨机械,以及砌墙、抹灰、贴瓷砖所用的一切工具。 2、 移动配电箱、电缆线、各种硬或软的塑料水管; 3、 现场作业小型照明灯具(含电源线);

4、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具及本分项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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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大小工具。

(三) 主要费用内容

本协议约定的该承包分部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工具费、设备维修保养费;

(四) 其它费用内容

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赶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运输费、及本施工中所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五) 其它应特别说明的内容

乙方按约定承包的一切材料和工具、劳保用具均由乙方自行组织采购(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

四、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质量等级由甲方、乙方、业主、监理单位和质检站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进行评定。

2、砌体要求:先弹好中心线、边线,标出门洞口位置,砌筑部位清扫干净并浇水湿润,灰缝以10MM为准,但最小不低于8MM,最大不超过12MM,施工临时过人洞宽度不小于1M,离纵墙不小于0.5M,顶部应设砖过梁,洞高不应超过1.8M。留槎: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也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槎。构造柱应留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并应每8皮砖加设2条¢6MM拉结筋,拉结筋伸入墙内每边不少于0.5M。每天砌筑高度不大于1.2M,砌筑接槎时应浇水湿润。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干砖上墙,组砌方法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杜绝通缝。砂浆饱满度要达到90%以上,墙面垂直度≤3MM,平整度≤5MM,砖缝水平缝平直度≤5MM。砌体应用原浆勾缝,甲方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乙方进场施工的样板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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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抹灰要求:墙面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封堵脚手眼及废弃孔时,应清理洞内杂物,浇水湿润后进行封堵,在抹灰前一天,用软管或胶皮管(乙方自备)自上而下浇水湿润,抹灰前不得有明水。 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抹灰时先抹墙体部位,门窗洞口待门窗安装塞缝后做二次抹灰,塞缝必须密实,保证门窗框不渗水,外墙不得出现渗水现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应整齐顺直,内高外低;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4mm,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甲方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乙方进场的样板进行验收。

4、贴外墙砖要求:按图纸要求弹出分格线,同时进行面层贴标准点做工作,以控制面层尺寸及垂直平整。排砖:按墙面尺寸进行横竖排砖,在同一墙面上的横竖排列均不得有一行以上的非整砖,非整砖应排在次要部位,面墙不宜有两排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2。墙面砖铺贴要牢固,无空鼓、无歪斜、缺棱和裂缝等缺陷;勾缝饱满、平顺;表面应平整、洁净、周边顺直,不得有翘曲、损坏、变色、污点等光泽色损现象;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踢脚板、门窗贴敷表面凸出墙面的厚度一致;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度均匀一致,阴阳交处的砖搭接方向正确。饰面砖粘贴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2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3mm、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3mm、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2mm、接缝高低差允许偏差0.5mm、接缝宽度允许偏差1mm。甲方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乙方进场的样板进行验收。

5、若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五、履约保证金

为体现乙方的实力与诚意,确保本工程保质、按量、按时、按甲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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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任务,乙方同意在签订本承包协议时向甲方交纳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其不足部分由业主工程师陈波如作担保。履约保证金待该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全额退还给乙方。停工、打驾闹事、罢工由业主工程师陈波如担保。

六、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验收,次月1-4日按阶段性验收完成工程量结算上月工程款, 5-15日按结算款的80 %支付工程款。预留20%的工程款待甲方工程完工,经业主、甲方、监理、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2、乙方招收工人一律到项目部办工卡,签订劳务合同、工资领取委托书、解除劳务合同委托书,工人工资由乙方按打卡记录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确定,经项目部审核后每月15日之前发放到人,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不足发放工人工资的,其差额由乙方用现金补齐。每月16日前乙方要将工人签字并已发放到人的工资表送项目部备案,否则项目部拒付下一期工程款。

3、乙方工人工资额由乙方按验收合格的完成工程量计算确定。如果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80%支付的工程款达不到当月工人工资额的,其不足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支付;如果乙方工人所施工部分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按其出勤日预付工资,预付标准为:小工每人70元/天,大工每人100元/天。

七、甲乙双方职责 ㈠甲方责任和权力

1、负责编制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作业周或月计划,实施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工程施工技术、安全生产交底,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工验收。

3、甲方应及时提供砖、砂石料、丝网、瓷砖等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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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工地,确保乙方施工需要。

4、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6、地面1-3层(商场部分)垂直运输工具由乙方自备,甲方补偿乙方运输费用15000元。塔楼部分施工的垂直运输工具由甲方提供公共垂直运输工具解决,乙方要尽量避开作业高峰期,利用早晚时间加班,将施工材料及时运输到施工层面,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甲方提供2台搅拌机供给乙方。搅拌机的安装、调式、使用、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要按规范进行操作,下班要用水将搅拌机里面的余料冲洗干净。因搅拌机的使用不当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完工后,乙方要将完好的设备交还给甲方。

8、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各项业务对口,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0、派出质量监督小组,监督乙方日常工作质量与进度,验收乙方日常所完成的工程。

11、负责代乙方申报临时暂住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协助乙方工人购买保险,维护乙方工人正常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13、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及时与乙方按约定进行结算,了结双方帐务关系。

14、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㈡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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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自备除甲方提供的施工工具以外的所有施工机械和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2、乙方要指派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参加项目部组织召开的会议,负责签收甲方下达的通知、指令、文件,传达布置本分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本分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如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不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缺席每次罚款200元,迟到每次罚款100元处罚;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应24小时吃住在工地,如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开工地,每次罚款500元。

3、甲方为了项目工程的整体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对施工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满足现场进度需要,乙方必须按甲方安排,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配备足够人力,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落实的任务,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4、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5、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业主、监理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1000元处罚乙方。

7、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8、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9、乙方接受任务后,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在得到甲方工程师书面认可后,将检查数据存档,并交甲方项目部留存一份;

10、乙方为施工工人每人交100元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享受项目部已投保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人的工伤事故除保险理赔部分外的医疗费、误工费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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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乙方在进场后3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办理工卡。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办理注销或补办工卡。

12、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1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刷卡上班。凡上班未刷卡的,由甲方项目部按规定进行处罚。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背心,否则将被拒绝进入施工区

14、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和超过60岁的老年人。 八、安全文明要求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负责保管、检查、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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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如乙方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拆一处罚款500元;如乙方擅自拆除安全设施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由乙方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同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违者罚款1000-5000元。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违者罚款1000元。

10、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3、凡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放在指定的场地,堆码整齐。凡不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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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堆放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安排他人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双倍的费用,其费用直接在甲方支乙方工程款时扣减。

2、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如乙方未按要求施工,导致材料浪费的,要按浪费材料金额的3倍赔偿结甲方。如乙方施工的每个区域(标准层每一套房为一个施工区域,其他按作业面积50㎡为一个区域)完工后完场地没有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安排他人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双倍的费用,其费用直接在甲方支乙方工程款时扣减。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要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要安排专人打扫卫生,保持工棚整洁,不准随意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破坏施工场地生产、生活设施。违者除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每人次罚款200元。罚款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减,乙方可由责任人承担。

4、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恶语伤人,打驾斗殴、罢工闹事。施工班组内部发生打驾斗殴的,主要责任方罚款500-1000元,次要责任方罚款200-50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0-3000元;施工班组之间打驾斗殴的,主要责任方罚款1000-2000元,次要责任方罚款500-1000元,施工班组罚款3000-5000元;施工班组工人罢工、闹事的,每次罚施工班组10000-20000元。罚款直接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减。乙方违纪违规行为由项目部备案记录和公告为准。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拖欠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1% 。

2、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责任、义务,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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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合同,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不管何种原因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进场材料、机具运出施工现场,必须待工程竣工后方可运走。

3、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甲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损失)。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周或月工作任务组织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合格完成。按甲方编制的周或月工作任务每延期1天,罚款100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如果乙方按甲方周或月计划虽延期,但没有影响甲方其他分项工程施工,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甲方将上述罚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5、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1天,罚款5000元,同时乙方要承担甲方为追赶工期增加的施工费。

6、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罚款10000元外,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进行的返工补强发生的费用以及其它损失(包括建设方的罚款)。

十一、其它

1.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害的,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肇事者负责,甲方协助乙严惩查肇事者,伤者一切费用暂由乙方垫付。

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治安奖罚规定》,奖罚规定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详见附件一)。

3. 因工程需要发生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作指令、通知等各种文件,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签收;拒签收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视同已签收。

4. 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对乙方开具的罚款单或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开具的罚款单,甲方采取通知或公示的形式告知乙方,不管乙方是否接受,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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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三、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十五、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单 位 :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地王广场工程项目部

甲方 代 表 人 :

电 话 :

代 表 人 :

乙方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乙方担保人 :

协议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海丰地王广场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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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治安奖罚规定 一、罚则

1、有下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2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1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扣帽带,穿拖鞋,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座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往下抛掷物料、垃圾的;

3)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的;

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的

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 未经项目部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人员的;

8) 擅自带未满18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水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的,乱吐痰的;

10) 在施工场地或施工楼层大小便、吸烟的。

11) 在宿舍区或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2) 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床位的,擅自拆除、改装、损坏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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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椅子及其它设备设的;

13)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4)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5)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措施的; 16) 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排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的;

17) 偷盗现场物资、设备、零星配件及其它偷窃行为的;

18) 动用黑社会势力及社会上不良分子对工程项目部或公司及其管理人员谩骂、威胁、围攻、挑衅、滋事、报复的。

2、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各班组团罚款300~1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3000元;并对各班组团长罚款50~1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清退出场,若触犯刑律的,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按实赔偿;

1)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活动的(以签到资料为凭);

2) 项目部、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 3) 变动本班组人员却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部的; 4) 克扣本班组工人工资的;

5) 不在现场带班、领导本工种工作、遇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6) 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闹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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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服从项目部、公司管理的;

8)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安全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9) 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体检的;

10) 与项目部或公司签订合同后,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及每天班前安全教育,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开工的;

11) 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12)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13)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14) 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部各项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15) 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名单及其它应交资料的; 3、因违章指挥或其它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班组成员罚款500~2000元,对班组长罚款500~3000;并由班组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4、动用黑社会势力及社会上不良分子,对项目部或公司及其管理人员谩骂、威胁、围攻、挑衅、滋事、报复的,处罚该班组团3000~30000元。

二、奖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 模范遵守公司、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2) 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3)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和保护现场的; 4) 对本项目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300~100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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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劳务手续齐全、每月安全检查无不良记录的;

2) 对本项目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3) 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规定的; 4) 项目部认定的其它可以奖励的。 三、奖罚兑现

1、奖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于每月25日送公司项目经理一份,公司财务一份;

2、奖励由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兑现;

3、收缴的罚款归入项目部安全基金,不许挪作它用。

单 位 :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丰地王广场工程项目部

甲方 代 表 人 :

电 话 :

代 表 人 :

乙方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乙方担保人 :

协议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海丰地王广场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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