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宝明险工段(宝明右岸)应急加固工程项目部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与急救援工作,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项目部的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宝明县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处置特大、重大、较大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参考《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对事故分级如下:(1)特大事故是指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或失踪2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或中毒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即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或失踪1人,或重伤或中2人以上,4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3)发生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即重伤或中毒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4)发生一般事故,即轻伤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组成如下:(1)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专项应急预案: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3)现场处置方案: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坍塌倒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项目部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类型与职责分工,项目部负责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3预防为主、综合开展。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做好防范措施、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2事故风险描述
根据项目部《危险源识别、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对项目部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项目部主要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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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暴雨、洪水、台风 易发生季节:4-9月。
事故后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淹溺
易发生地点:宝明岸边作业区域。 事故后果:人员溺亡。 (3)火灾
易发生地点:办公室、宿舍、仓库、木材加工及存储区、配电箱、电焊作业区等。 事故后果:人员烧伤、死亡,设备、物资等财产损失。 (4)触电
易发生地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焊接作业区域,用电设备所在区域等。 事故后果:人员触电伤亡。 (5)坍塌倒塌
易发生地点:基坑、脚手架、模板等区域。 事故后果:人员被埋伤亡,设备设施损坏。 (6)高处坠落
易发生地点:高空作业、基坑临边作业等区域。 事故后果:人员摔伤摔死。
(7)其他可能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灼烫、中暑、食物中毒等。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项目部应急管理归口部门为安全质量部,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部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由各施工队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3.3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置1个领导组和4个工作组,领导组设指挥和副指挥各1名,各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指挥部组成详见下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序号 1 机构设置 指挥 领导组 副指挥 组长 2 现场抢救组 成员 组长 3 4
姓名 2
电话 医疗救治组 成员 危险源控制组 组长 成员 组长 5 后勤服务组 成员 3.4领导组负责: (1)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应急预案的演习; (2)组织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
(3)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公司与分公司,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应急救援工作实时进展情况;
(4)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等报告;
(5)执行总公司应急指挥部指令,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6)协助事故善后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7)协助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它相关工作。
3.5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救护点救治。 3.6医疗救治组负责做好本工程所在地有关救援机构(医疗、公安、消防)和人员的联系沟通,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3.7危险源控制组负责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现场危险源。 3.8后勤服务组负责:
(1)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备情况;
(2)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人员;
(3)负责现场人员疏散,现场周围物资转移,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4.1.1项目部建立与建设单位、总公司、分公司的通讯联系,及时获取建设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发出的预警信息,并在项目部内发出预警。
4.1.2项目部应搜集、整理、分析项目所在地有关气象、地质、水文、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资料,建立与当地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的通讯联系,及时获取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并在项目部内发出预警。
4.1.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应通报项目部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必要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4.1.4相关单位通讯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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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通讯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单位名称 宝明县水利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分公司 宝明县国土资源局 宝明县水利局 宝明县气象局 宝明县安监局 湖州地震局 联系电话 4.2信息报告 4.2.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当立即报告总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4.2.2事故报告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4.2.3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如下内容:
1)项目部名称、地点、规模和工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2)项目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有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抢险交通道路通行及可使用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将应响应等级分为A、B、C、D三级,分级标准具体如下:
(1)A级
发生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2)B级
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3)C级
4
发生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4)D级
发生一般事故,即轻伤≥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事故。 5.2响应程序
A、B、C级响应按《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进行,D级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组组长率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5.3处置措施
各类事故的处置措施根据项目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进行。 5.4应急结束
5.4.1A、B、C级响应按《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结束响应。 5.4.2D级响应由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结束响应。 6后期处置
6.1项目部应配合上级单位对特大、重大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进行一般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6.2在应急结束后,项目部应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项目部将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名单、通讯方式进行汇编分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与总公司、分公司等单位,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7.1.2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组成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7.2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建立与当地医院、消防部门的通讯联系,必要时向其请求援助,其联系方式与地址见下表
相关单位通讯电话与地址
序号 1 2 3
单位名称 宝明县人民医院 宝明县人民医院分院 宝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
地址
武康镇英溪南路120号 乾元镇医西路
武康镇宝明县北湖东街717号
7.3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台帐,明确存放地点和具体数量,对应急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8应急预案管理
8.1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教育培训。
8.2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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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演练。演练前应制定演练计划,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演练后应根据演练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形成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8.3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应急演练效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8.4项目部应将急预案报建设单位、总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备案。 8.5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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