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未遂事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未遂事件管理,鼓励未遂事件的上报,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人员伤害、生大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以及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造成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3.引用文件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
4.名词解释
未遂事件:也称险肇事件,是指未发生健康损坏、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故。
人的因素:指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物的因素:指在生产活动中,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环境因素:指在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管理因素:指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5.职责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未遂事件的统计分析、处理,跟踪防范措施落实。
各部门鼓励员工上报未遂事件,对发生的未遂事件做好原因分析、人员教育及采取防范措施。
6.管理要求
未遂事件分级
未遂事件按照潜在后果的严重性分为一般未遂事件和高危未遂事件两级。一般未遂事件是指潜在后果可能导致轻微伤、轻伤事故的事件;高危未遂事件是指潜在后果可能导致重伤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事故的事件。
事故报告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未遂事件后,应及时反映到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事件的状态及自身能力,采取防止事件扩大的安全措施。
现场发现高危未遂事件时,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整改措施。
各部门、相关方在现场发现未遂事件后,不管一般未遂事件还是高危未遂事件都应立即向安全环保办公室汇报。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把各单位未遂事件报告进行统计,组织各部门学习未遂事件。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未遂事件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对未遂事件管理不到位、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部门,安全环保办公室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责任,并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事故处理和交流
未遂事件发生部门根据未遂事件分级及事故严重程度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部门相关人员和安全环保办公室人员参加分析会,并形成事故报告和整改行动计划。
安全环保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当天或次日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并提出学习和整改要求。
各部门接到安全环保办公室下发的事故报告后,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在班前会或其他会议上进行传达和交流,并根据安全环保办公室部的要求和本部门的实际拿出整改措施并执行。
未遂事件的跟踪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未遂事件交流和整改措施落实的跟踪,建立未遂事件跟踪表,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验证。
安全环保办公室对事故跟踪情况在生产早会上进行通报。
对公司当月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全环保办公室在安全例会上进行分析交流,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未遂事件管理及统计分析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主动上报未遂事件或不安全行为,所有的未遂事件必须进行申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未遂事件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申报未遂事件实行不处罚原则。
未遂事件的管理,应当遵循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进行闭环管理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环保办公室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未遂事件的统计分析,未遂事件的统计分析按事故的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和发生部门情况,结合企业特点进行分析,研究未遂事件规律趋势,提出事故控制办法。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奖惩
公司建立未遂事件申报奖惩制度,对于员工主动进行未遂事故申报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的;避免严重事件发生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把未遂事件的申报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及月度安全绩效考核。
对未遂事件管理不到位,瞒报、漏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责任,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并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
8.记录
《未遂事件报告卡》
《未遂事件管理台帐及统计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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