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哪种礼品促销,促进销量的提升都是其首要目的。或许正因如此,一些商家在做礼品促销时为了量的增长而有些不择手法。虽然任何形式的促销都是一个短期的行为,却不知其产生的影响却极有可能是长期的,甚至无法改变的。让我们通过一些礼品促销的案例来看一下,礼品促销中的哪些禁忌碰不得。
第一禁忌:礼品以次充好让顾客伤心商家伤脸
案例一:拿“次品”当赠品不换不修
2011年5月,青岛市民张先生在某电子商城购买相机时获赠一充电套装。当张先生第一次使用赠送的充电器充电时,却发现其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张先生开始以为自己操作有误,便拿着相机和充电器到维修店咨询专业人员,经过检测才知道是充电器坏了,相机则可以正常使用。“刚拆封的充电器怎么就坏了?”张先生带着疑问,致电该商城客服说明问题后,希望能给予更换或保修,没想到对方的答复是:“商城有规定,非正常销售的产品,不能退还或免费修理”。
虽然后来经张先生咨询12315工作人员,知悉相关法律规定后,又经媒体介入,得到了商城客服人员“赠品也是商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并且承诺将此赠品做换货处理的回复。但此事却让张先生对这家之前觉得“挺不错”的电子商城的良好印象大打折扣。
案例二:“三无产品”变身积分礼品
“说是满2000积分就送家居服,我正好缺家居服,本来卡里有1500积分,又买了两件衣服正好凑够了2000积分。没想到家居服一下水,就把一盆水染黑了。这肯定是劣质产品。但是已经洗过了,商家也不给换了。” 在某商城搞积分换礼活动中,该商城顾客隋女士满腔热情的参与却换来了些许无奈。其实遭遇过类似情况的消费者屡见报端,并不鲜见。
“正价商品的质量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受到了顾客的关注。而赠品的质量问题,却少有人主动提及,以至于很多赠品都是„三无‟产品。这基本是业内的潜规则。”经营服装专卖店的王先生道出了个中缘由。
案例三:缺陷产品做礼品,换了也白换
2009年12月4日,张先生从一福特汽车4S店购买了一款轿车,随车赠送了一只导航仪。使用中,他发现该导航仪的记忆功能缺失,且包装盒内无合格证。张先生随后多次找到商家要求更换或维修,均遭拒绝,理由是赠品不能享受“三包”。
经有关部门调查,4S店承认这款导航仪缺失记忆功能,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仍以赠送礼品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经过多次交涉,张先生最终补贴500元换得一只新的导航仪,但只使用了两天,新导航仪的部分功能又自动消失,导致无法使用。
点评:提升销量虽是礼品促销的首要目的,但并非惟一。对产品、品牌和厂商美誉度的宣传其实是极为重要。拿次品做礼品,伤害得不只是顾客,最后受伤最深的极有可能是商家自身,除非你做得是一锤子买卖。
第二禁忌:伪劣礼品让商家伤脸又伤身 案例四:车主头晕源自赠品地板胶
今年年初,汉川市民马先生,在当地的一汽车专营店买了一辆小轿车。付款后,车商当场为马先生装上赠送的地板胶。车商称,这套整车地板胶市场上要卖1800元。没想到之后在马
先生开车的时候,经常感觉到头晕。开始他认为是没休息好,并没有太在意。但后来,头晕越来越明显,到医院一看,医生怀疑是甲醛中毒。马先生一下子想到车内的地板胶,这异味像是从那上面发出来的。于是,他找人鉴定了一下,果然是地板胶的甲醛含量严重超标。 2011年3月30日,马先生找车商要求更换地板胶,但车商说赠品不能换。当地工商所接投诉后,调阅了该店的地板胶进货单,发现这是从一些小作坊成捆购进的塑料胶,每捆200元,每捆胶可铺4台车。经调解,车商同意由马先生重新选购地板胶,由车商承担费用并免费安装。
案例五:伪劣太阳膜假冒名牌
2010年11月初,杜先生在买车时看好了随车赠送的车膜。车商声称,这是正宗车膜,仅前挡风玻璃上一块就价值1600元,加上侧挡和后挡总共要2600元。
杜先生当时还庆幸自已捡了个大便宜。可开车不到4个月,车膜就褪了色,而且还晕光。找内行人一看,才发现此品牌车膜是“水货”。杜先生当即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所在该店查出假冒品牌车膜31米,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车商按照当初承诺,为杜先生换了一块正宗的前挡膜。
案例六:赠品水龙头破裂致家中被淹
日前,家住莱阳的赵女士莱阳市某卫生洁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价值3800元的洗脸盆,当时商场正在搞促销活动,于是,赠送她一个价值199元的水龙头并帮她进行了安装。可前不久,赵女士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电话,说她家跑水了,让她赶紧回家处理。赵女士回家一看,卫生间洗脸盆上的水龙头正在喷水,家里80多平方米的木地板全部泡在了水里。被水泡过木地板随军之出现质量问题。赵女士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却说,水龙头属于赠品,不在“三包”范围。
无奈之下,赵女士来到莱阳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到现场认真取证,发现水龙头球阀确实破碎。根据相关法规,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免费并非免责”,赠品也应当保证质量,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
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协调下,经销商联系到该水龙头的生产厂家,厂家代表到赵女士家查看现场,并承认水龙头存在质量问题,初步评估了赵女士家的损失,由水龙头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5000元。
点评:拿伪劣产品做礼品,其性质较次品更甚。对商家来说,受损的已不仅仅是美誉度的问题,而是诚信的问题,是否违法的问题。在伤害消费者的同时,更有可能成为对自己的致命一击。
第三禁忌:别让“缩水”礼品“缩”了信誉
案例七:赠品“缩水”顾客觉得像“蒙人”
某大型超市在周末做促销活动,其中有一项是“买料理机送三件套”的促销活动,市民王女士一眼就相中这款三件套赠品,觉得很实用。于是促销活动的当天上午,她花了400多元在该超市购买了一台同宣传单所标明的型号一模一样的料理机,但当她凭着小票到营业员处领取赠品时,营业员却告诉她说三件套中的两种赠品已经送完,只给了王女士三件套中的一件,剩下两件赠品只能用其他物品替代。对这样的解释她不服气:“刚开始促销,赠品就送完了,这件事情很能说明问题。既然要做促销,商家就应事先把赠品准备充足。如果真是赠品送完了,商家也可以再调配补货,用„赠品送完了‟来答复消费者,其实就是在搪塞。”王女士据
理力争,超市终于同意给她两件别的赠品。但这件事仍让她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案例八:开卡赠品大缩水,怀疑银行涉嫌欺诈
2011年2月份,张先生申请了一张某银行信用卡。申请办卡之初,工作人员曾承诺“只要开卡,不仅会得到一个车载保温杯,还可以享受价值580元的汽车封釉以及52次免费洗车”。但等信用卡下来张先生去开卡时,却被告知“汽车封釉的活动已经取消”。“工作人员还拿着一个普通杯子,糊弄我这就是车载保温杯!”
与此同时,张先生之前曾到银行指定的洗车点咨询时,好几家洗车点表示“已经与银行终止合作”,让张先生到其他地方看看。“银行承诺的服务一项也没实现,这也太糊弄人了!” 张先生说,之后他找到银行,工作人员答应给他重新买一个车载保温杯,并表示汽车封釉也可以给他做,但要收取200元的抛光费。
“本来就是我应该免费享受的服务,现在怎么还问我要钱?”张先生决定放弃做汽车封釉,但要求银行将折算后的300元现金返给自己,“可他们一直不肯答应!”张先生认为,银行打着送赠品的旗号吸引客户办卡,却在开卡的时候故意“克扣”赠品,损害了客户的正当利益。
案例九:某知名品牌促销赠品价格严重缩水
沈阳市市民吴先生于2011年4月中旬的一天看到一款广告,广告上说,在4月16日、17日两天,只要购买价值3999元的某知名品牌DT26款抽油烟机和Q636A炉灶两件套,就可以获赠价值为2999元的该品牌MG53-8031款洗衣机。
4月16日,吴先生在某家电专卖商场购买了两套,打算分别送给自己的父母和岳父岳母。结完账后,吴先生开始惦记起赠送的洗衣机是什么样的了。
“我问营业员,营业员说不知道,后来打了一通电话,告诉我是MG53-8031款洗衣机。我就去商场里看了一下,结果发现这款洗衣机售价才2198元。如果团购,甚至可以花1598元就可以买下来。”
“我当时非常气愤,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我就和他们一位姓周的经理联系了,周经理说会帮我协调,帮我换一个2999元的洗衣机,让我周一(4月18日)等消息。”
吴先生没想到的是,他最后得来的解释是:“一个月之前决定做这个促销活动时,这款洗衣机的价格是2999元。现在这个价格确实有了一定的变化,最低1598元也可以买到。我们在广告宣传单上写的是价值2999元,不是价格,价值不等于价格!”
点评:做出的承诺如果不能在现实中一一兑现,推诿扯皮,或者采取偷梁换柱之巧,瞒天过海,只能送其七个字——聪明反被聪明误。
总评:以上几个关于礼品促销的案例,总有那么一个让我们有一种似曾相识感。或许在某些商家眼里,这都属于消费者自觉自愿的行为,自己只是利用了其爱占便宜的心理而已。然而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随着消费者的日益成熟与理性,如此“礼品”遭到的可能不再是无奈与抱怨,而是对消费者对商家信誉的怀疑,甚至是法律上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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