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会议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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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例会会议记录人员要求、保管要求、记录形成、记录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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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规范公司例会会议纪要,保证会议纪要在实际工作中的重大作用,是日后可供查考的凭证,具有真实性、查阅性、可依据性,便于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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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3.1
人员要求
3.1.1
办公室及各部门有专人负责记录并保管。
3.1.2
记录人具有一定文字记录和整理能力,对工作有积极性和责任心。
3.1.3
熟悉业务,清楚记录格式要求和流程。
3.1.4
具备较好职业素质,记录真实客观,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语言表述准确。
3.2
保管要求
3.2.1
公司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3.2.2
各部门例会会议纪要由部门自行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保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是否转交公司办公室人员保管,如需转交履行会议纪要保管转交手续,填写《公司例会会议纪要转交登记表》。
3.2.3
建立会议纪要文件盒,纸质版会议纪要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保存。
3.2.4
电脑上同步建立会议纪要电子档文件夹,电子档保存。
3.2.5
保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得到总经理同意签字,方可查阅。
3.3
记录形成
3.3.1
记录完整、真实、格式规范、符合归档要求、记录及时
3.3.2
记录人参加例会,做好记录准备工作,手机(照相机)、黑色水笔、《公司例会
会议记录表》。
3.3.3
会议签到、 拍照、记录内容。
3.3.4
会后对纪要予以整理,核对签字人,与发言人核实内容,对漏记、误记要进行
更正与补充。
3.3.5
签到、照片、记录内容形成一次完整的会议记录。
3.3.6
统一编号,用口曲纸贴于记录左上角,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每月用拉杆条临时
装订一次,每年整理好后用打孔机装订。一年一本记录,放置会议纪要专用资料盒。
3.3.7
专用资料盒规格:A4,宽度55mm。
3.3.8
电子版会议记录用文件夹的形式保存,文件夹名称:养老机构标准化办公室-标
准名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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