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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对策

2020-06-04 来源:星星旅游


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对策

摘要:通过对我国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对解决主要问题的对策做出初步探讨,使建设监理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关键词: 工程建设监理;问题; 对策

Abstract: through the to our current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are the main problems and reason is analyzed,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main problems mak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mak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on a scientific, further standardized and institutionalized orbit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由于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现有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

理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在工程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 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监理企业资质管理问题

1) 资质的审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报建的材料,取得资质后,有的监理分包、挂靠资质,有资质证书的企业坐收管理费;外来企业名不副实的进入,如有资质证书,但在当地临时低价聘用监理人员等,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 建筑市场过度竞争导致供求关系失衡,供过于求,如一个工程有多家监理公司投标。

3) 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如形式上面向全省招标,实际上只招标当地监理公司。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

1.2监理企业的体制问题

主要有:①人员的不固定性;②证书资质与实际不符。

1.3监理取费低于标准

监理服务取费标准低。当前工程监理摹本低于规定标准取费中标,如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6%0,监理企业只能在维持低费用下运行,导致了监理企业难以持续发展;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导致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1.4建设单位管理问题

建设单位应遵循《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但有些建设单位因为不熟悉建筑专业知识,对监理工作不熟悉,使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多次不按程序变更等问题。按规定,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但有的建设单位暗中操做,选自己的人,如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

1.5监理工程师存在的问题

1)不受重视。监理作为监督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为重点,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工程建设中,经常是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如监理工程师下发了停工令,承包商对此可以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工程质量有问题,建设单位就会将责任推给监理,而不追究施工企业的责任。

2)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按据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必须。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我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一部分从全国执业资格考试中获得,另一部分经过省、市主管部门考核获得。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是从不同的单位转换而来,如从承包商、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单位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水平偏低。

3)工作能力差。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不到位。如水、电等施工与土建工程不能有效衔接,土建工程不能事前留出施工管线的位置,待到土建工程完工时现凿孔洞。

4)监理队伍力量与实际工程需要不相适应。监理企业资质不高,监理人员过少,业务范围受到限制。如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人,但其并不在监理岗位,监理工程师外聘较多,普遍年龄偏大、经验不足。

二、工程建设监理中相关问题的处理对策

2.1要加强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人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2.2加强监理企业的管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要健全管理机构,配备各职能部门人员,加强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建设单位应依据工程重要级别,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旁站的工作范围和旁站部位,并上报旁站方案,监督旁站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应为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并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及监理员的职责,定期检查旁站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2.3加强对监理服务取费的指导,促使监理企业良性竞争。

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2.4要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服务于监理事业。

要从长远人手,今后在大专院校开设监理专业,培养一批精专业、懂法律、会管理、能协调的高素质监理人才;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监理人员上岗关,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要增高并监督企业落实监理人员的待遇;要注重现有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抓好监理全员培训,加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经常性的专门培训;要强化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2.5加大对监理行为的监管力度、促进严格履行服务合同。

加强对监理现场工作质量的检查,促进监理企业按合同要求和备案资质投人人员、设备,进行工程施工监理。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

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

结论

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工作地位和社会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黄志鹏 对当前监理工作的几点思考[期刊论文]-山西建筑 2008.5

[2].陈萌.陈柏宇 浅析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 2009.8

[3].付学婉,葛勇.谈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Ⅱ.科技信息,2009.4

[4].董尧华 浅析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期刊论文]-建材技术与应用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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