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文——当代公文传播新推手
2022-07-30
来源:星星旅游
微博公文 ——当代公文传播新推手 。王舒雅王帅 2011年4月2日晚,浙江海宁司法局 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做好清明节假 期值班工作的通知》的微博,其前缀为 “[微博公文]01号”,类似于正式公文的 发文字号。这条微博就是海宁司法局发出 的第一条“微博公文”,也是全国第一条从 微博平台发出的公文。海宁司法局继而还 发布了其他几条微博公文。浙江岱山团县 委、广东省佛山市委相继效仿,分别通过 微博发布了关于换书活动和环境保护宣传 月活动的微博。一时间,“微博公文”引 起各地政府机关和专家学者及广大群众的 热议。 微博,是微型博客的简称。 “百度百 科”将“微博”定义为:基于用户关系的 信息分享、传播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各种 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 字更新信息,实现即时分享。微博的特点 是信息传播快速便捷,通过转发与评论, 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原本微 不足道的力量,可以在口口相传中被放大, 让众人之力快速集结,影响事件本身走向 及发展趋势。例如网友通过微博接力,成 功地寻找到失踪人口。2011年3月13本发 生强烈地震,引发国内“抢盐”风潮。中 国盐业总公司第一时间开通微博,向大众 发布了我国盐储备充足的信息,也通过微 博普及了相关知识,从而迅速平息了国内 的“抢盐”风波。可见微博的正面力量不 容小觑。有网友称我国进人了“微时代”, 明星开设微博与粉丝交流,普通人也纷纷 开设微博发布即时心情与朋友互动,以海 宁司法局为代表的各地方政府、行政机关 也都开设官方博客和微博,如云南省政府 开设的“微博云南”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 迅速拥有1.3万粉丝。 海宁司法局从启用微博公文伊始就得 到了网友的肯定,浙江海宁市随即召开了 “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微博讨论会”。海 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还应邀赴江苏省宿迁 市地税系统专门开设“地税系统政务微博 应用知识专题讲座”,为税务人员普及政务 微博知识。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微 电子通信技术使信息传播工具又发生了一 次质的飞跃,我们迎来了又一个新的传播 媒介:微博。这项新媒介在传播领域迅速 发展,成为了当代公文传播的新推手。 一、 “微博公文”的产生条件与发展特点 传播就是信息的传递与流动的过程。① 通过微博发布公文是新媒体时代下信息传 播的新形式。 1.微博公文的出现是公文传播发展的 新阶段 首先,传播媒介的不断更新,促进了公文转播手 书处理工作全面改革。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办文办 段的发展。随着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不断进步,大众 事,在公文处理工作时,要求更快捷更高效。为了提 传播媒介随之更新。最早有言语传播,后随着造纸术 高公共服务水平,更快更有效率地将公文信息上传下 的发明有了文字传播;印刷技术日臻成熟进一步推动 达,传播的媒介随之更新。从政府门户网站到政府博 了文字传播,大量信息被复制与传播。在电子技术发 客再到微博公文,公文传播媒介的更新大大提高了公 展的同时,人类交流,信息传播需要更快速的传播媒 文处理的节奏与效率,进一步推动了以政务信息共享 介,电子传播全面展开。电话、电报、广播、电视、 为目的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电影,传播范围广阔;数字化技术不断发展完善,网 络媒介应运而生,引领人们来到了信息爆炸的时代。 公文即公务文书,其传播手段依赖于大众传播媒介。 公文由古至今经历了多种传播载体:甲骨公文、铜器 公文、石刻公文、简牍公文、缣帛公文、纸质公文、 新材质(磁、感光介质)公文,一直到20世纪90年 代随着信息化发展出现了电子公文。②“微博”,这一 传播媒介的出现,更是引起了又一次公文传播方式的 转变。微博公文架起政府机关与人民沟通的新桥梁, 让人民参与到行政过程中,无形中拉近了政府与群众 的距离。 其次,受众群体的更高需求,推动了公文传播形 式的创新。信息时代里,人人都要第一时间掌握最新 资讯。信息传播的受众群体已经不满足日报和晚报上 报道的“昨日资讯”和“近日新闻”。尤其是涉及民 生的国家方针政策和各政府动态,是百姓们最为关注 的信息。传播学中将各种法律条文、命令、通知、报 告等公文所传播的信息归纳为“指导性信息”。③政务 指导类信息涉及多方面内容,有地区发展规划,有投 资项目介绍,有人民福利保障,有人事招聘通知等, 这些公文信息无不与百姓生存息息相关。通过政府门 户及时向大众公布信息意义重大,政务博客和微博公 文的推出更是加速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将百姓关注的 利民政策在第一时间传播到更多的人民中去,也进一 步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 第三,电子政务的高效性,要求公文传播方式更 快捷。公文传播是文书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 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化时代发展,我 国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目标是实现 办公自动化和社会信息化,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以信 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为导向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求文 2.微博公文的新特点 微博公文是一种新型公文,政府通过微博发布公 文让百姓们能第一时间了解政务动态,国家政策,也 能在留言讨论区和微博转发评论区提出建议,反映心 声。与以往各不同载体公文相比,微博公文有其独特 个性。 第一,更快。及时有效的信息是现代社会发展的 重要资源,信息时代中越早获得信息就越有发展优 势。信息的传播,速度越快,其价值也随之提升。公 文涉及的时事政策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体现出国家政 务动态,投资、社保等信息,牵动着百姓的心。以往 的公文通过印刷媒介,在各级政府部门间传播,公文 信息流转需要一定的程序。无论是上行、下行还是平 行公文,通过层层流转,到达社会大众接受信息层面 往往存在信息的延迟。公文在微博平台即时发布,随 时转发以及评论功能,可以让人们第一时间知晓信 息,随时关注新动态。无论在单位,在家还是在等公 交,就算手边没有电脑,也可以用手机发送或转发微 博信息。微博平台结合了移动网与互联网的双重特 点,其传播信息的快速性、时效性大大超越了其他媒 介。需要周知的通知、简报、决定等公文通过微博平 台发布,大大提高了信息流转速度,加快了公文处理 的节奏和效率。 第二,更广。以往的公文通过纸质文件在各单位 各部门之间传播,流转过程较长,后有了电子公文, 政府利用邮件等电子媒介大大提高了公文的传播和接 受速度。然而一份文件的受众和影响力还是在有限的 范围内,政府门户公布的公务文书必须在受众主动选 择阅读时信息才可传播出去。但微博公文突破了局 限,微博的即时转发和评论功能大大扩大了信息的传 播范围,通过微博接力,一条消息可以到达全国甚至 全世界各个有微博平台的地方。据统计,去年8月28 日才启动对外公测的新浪微博用户数已达5000万, 布公文信息,使受众和影响范围更广,公文中的国家 方针政策等信息可以为更多民众所知所用,极大了方 便了人民的生活。 召开座谈听证,也不可能所有事都进行请示和汇报。 微博公文的存在让人们都可以参与到公务的讨论中, 博客一样,政府机关微博甚至是政府官员的私人微博 的开设都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微博平台就像新闻发言 人,每一条微博都代表了政府和机关单位的形象和动 态。原本对于老百姓而言较为陌生的“公文”在电子 平均每小时有上百万条以上的微博产生。通过微博发 增加了公务的透明度,何乐不为?”③与各政府创建的 第三,更易读。每条微博的字数上限是140字, 以海宁司法局发布的“叭号微博公文”为例,其内容 为: “为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各司法所应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 小时开通,做好手机定位监控和记录表登记工作。” 短短数十字的公文将假期值班期间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写得清楚明白,言简意赅,让人一目了然。1998年6 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就曾要求官方文件运用明白晓畅 的语言,以方便美国公民阅读。微博字数有限,微博 公文晓畅明易的语言省去了以往公文中的套语与官 话,让受众能轻松读懂并理解知晓。这也是我国公文 文风发展的新趋势。 二、微博公文面面观 海宁司法局发微博公文引起了其他地方机关的效 仿,微博公文受到热议。微博公文的产生进一步延伸 了电子政务工作的平台。近期国家发文加大了电子政 务的发展力度,推动电子政务试点工作进行。国务院 2011年9月31 13发表公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 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 1]99号),其中专门提出电子政务有利 于深化政务公开: “开展试点工作是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的有效举措。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 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 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 重要意义。”高度肯定了电子政务平台的力量。微博 公文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新表现,其正面力量不容 小觑。 第一,微博公文的公开性代表了政府阳光政务形 象。首推微博公文的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在接受 《法制日于艮》记者的采访时说: “不可能每件公务都 政务发达的当今走出机关政府,开始贴近群众,走进 生活。政府工作也在群众监督下透明运行,每一个决 策都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不能随意制定,这在一定 程度上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平公正。建设服务型政府 需要建立政务诚信,微博公文迈出了尝试的一步,有 助于推动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微博公文的互动性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有 推动力量。原有的诸多公文传播渠道一般是单向,受 众群体信息反馈,互动交流性不够。美国学者拉斯韦 尔对传统的人类传播活动有个经典的“5W”模式分 析,即传播过程的5个基本要素是: “谁” (who)、 “说什么” (say what)、“什么渠道” (through which channe1)、“对谁” (to whom)、“什么效果”(what effect) ̄。 “5W”模式分析是信息的单项传播。微博公 文的创新传播方式可以弥补单项传播所造成的信息反 馈缺失,形成信息“往返”循环传播模式。往: (传 播者)政府机关一(讯息)公文内容一(媒介)微博 平台一(受众)大众群体一(效果)反响热烈,引起 广泛讨论。返:(效果)反响热烈一(受众)大众群 体一(媒介)转发和评论微博一(讯息)对国家政策 方针和时事的讨论一(传播者)得到信息反馈,大众 提供更多建议与信息,完善决策,推动社会发展。 微博发出后,通过广大网民的积极转发与评论, 形成了信息传播的循环。信息的发布者可以得到传播 反馈,微博公文的读者们献策献计,提出建议,对信 息发布者的决策有辅助作用。微博公文不仅使政府机 关迅速将政策信息下达传播,还能在第一时间收到受 众群体的反馈意见。受众群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地位 发生了改变,由被动接受信息而转为主动掌握讯息, 直接参与交流过程。公文微博形成的传播“循环”模 式,国家政策制定者在做决策之前能收集到更广泛的 37 REATION AND目轿 /新媒介研究 群众意见与信息,真正做到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这 对我国建立服务型政府有一定的推动力。 微博公文是我国公文传播的新推手,它的出现是 公文信息传播媒介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微博公文促进 媒体的肯定,是公文传播手段有价值的新尝试。传播 高效,简单迅捷的政府博客、机关微博、电子公文等 是都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新气象,但微博公文的生命 对微博公文的正面力量给予肯定的同时,我们也 政务信息传播速度,覆盖面极广,得到了广大网民和 应当认识到微博公文为代表的电子公文还面临着诸多 的问题。 首先,电子公文的格式、办理、归档等技术还不 够规范,未能融入公文原有的管理模式,微博公文等 力维持还依赖于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电子公文取代纸质公文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另外原 有的公文批阅习惯是否适应电子文本也是电子公文发 展的问题。不少领导抱怨: “纸质公文在阅读时可以 在一边作出批示,但电子公文却看不习惯,不能在阅 读同时作出批示,反而影响了阅读速度。”⑥ 其次,微博公文为代表的电子公文缺乏必要的法 律依据。微博公文使发布公文的门槛降低,一定程度 上影响和削弱了公文的权威性。用于向大众传播国家 政策信息的公文是否经过专业的权威官方机构把关, 信息是否真实可信,是微博公文面临的最大问题。高 度信息化的时代,每一个人每一台电脑每一只上网手 机,都可以成为全国甚至全球信息的发布者。网络的 开放性犹如双刃剑,在获得大量信息和通透自由舆论 空间的同时,也容易让不法分子,黑客等混水摸鱼造 成网络污染。黑客侵入或计算机病毒都会造成错误信 息的发布。有些媒体为过分追求“高点击率”和信息 发布的高速度,而忽略了信息的可信程度。对于公文 而言,涉及国家政策,公文信息影响国家行政活动, 来不得半点虚假。网络平台对公文信息发布缺乏有效 地“过滤”措施。前不久国家税务税务总局也遇到了 “假公文”事件,不法分子通过某会计网站发布假公 文,是伪造国家公文的行为,引起虚假信息传播,造 成人们对国家政策的误读。网络媒介一旦被利用来发 布影响社会秩序的“假新闻”、“假公文”,反而会影 响社会舆论氛围,引起不必要的舆论恐慌。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国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微博 公文,他认为: “公文能够促进公务及时传播,高效 且覆盖面广泛,是值得肯定的新尝试。”并进一步指 出: “需要进行大众传播的公文,不应该涉及机密性 的文件,而且网上讯息的真实性需要有权威的官方网 站来核实。”⑦ 要确保微博公文和电子公文系统安全有效运作, 一方面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推行微博公文需要相 关法律法规的及时制定与补充完善。规范传播媒介, 建立公文信息“过滤”原则,完善网络平台“把关 人”制度⑧。从而维护公文的权威与规范性,保证公 文信息的准确无误,这是信息化社会给予我们的新挑 战。另一方面,受众群体在选择公文信息时,不可一 味追求“即时新闻”和“热点”。在无权威的网络环 境中,信息接受者要能自觉过滤信息,在信息爆炸时 代,清醒地选择有益于身心的健康正面的内容。这在 某些程度上检验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真正意义上 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注释: ①③⑤吕杰、张波、袁浩川:《传播学导论》,科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5页、第80页、第26页。 ②⑥李昌远:《中国公文发展简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版,第8页、第9页。 ④《政府“微博公文”公开内容有限于法无据遭质疑》,新华网 httlr.//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 1-05/27/c一1214649891atml。 ⑦《微博公文遇互动瓶颈专家称公文电子文本化是趋势》,中国 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n/201 1/04—18/2981200.shtml。 ⑧卢衍鹏:《文学研究的政治审美因素》,《社会科学>>2ol1年 第7期。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华人民共 和国南通海关机关办公室) 本栏目责任编辑马新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