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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化

2021-11-22 来源:星星旅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加油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汇 编

签发人(主要负责人):***

实施日期:2014.1.1

目 录

1. 2.

安全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1 安全生产方针 ..................................................................................................................................... 2.2 安全生产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4. 5. 6. 7. 8. 9.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费用 1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15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风险评价 18

15

16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3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12

10. 隐患排查治理 19 11. 变更管理 24 12. 事故管理 24

13. 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27 14. 消防管理 29 15.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32

32

33

1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8.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34

17. 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19. 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35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运输、装卸等…………………………………………44 21. 检维修管理

45

2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3. 承包商管理 24. 供应商管理

49 52

49

25. 安全检查管理 54

26. 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和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54

27 加油站操作规程…………………………………………………………...55

1. 安全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站长 (安全主要负责人) 管理人员:** 安全主任:* 一 班*** : 三 班*** :2.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1 安全生产方针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全员参与、科学

管理、持续改进。

2.2 安全生产目标

1、无死亡事故; 2、无重伤事故; 3、无中毒事故; 4、无火灾事故; 5、无交通事故;

6、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8、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加油站

主要负责人(签名):****

时间: 2014年1月1日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防止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3.1加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2加油站站长(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职

1、加油站站长是加油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加油站的安全生产、防火、治安、保卫等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检查督促加油站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5、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经营中的安全重大问题。对本加油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对安全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加油站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经营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加强对票证、现金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盗、防骗、防抢等防范措施。 9、加强对油品数量质量的管理,严禁有短斤少两行为,杜绝跑冒油事故的发生。品种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0、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熟悉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11、认真落实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做好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保证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拿取方便。

12、组织制定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综合应变能力。

13、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1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3副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站长,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员工安全知识教育,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协助站长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4加油站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安全主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加油站站长的助手,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全站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加油站落实整改。

5、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加油站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

6、指导和督促加油站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7、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8、综合分析加油站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检查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账、票证管理。

12、负责各种危险作业审批、现场组织和管理。

3.5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熟悉加油站各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防火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

4、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安全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定期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7、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站长,与前后班班(组)长做好交接班工作。

8、熟悉本岗位油路、电路控制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准确无误及时关闭、切断。

9、负责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及帮带工作。

10、负责组织本班员工对作业场所的卫生进行清扫,确保清洁卫生,并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11、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处理本班内外日常事务,重大问题及时向站长报告并协助处理。

12、发生事故时,协助站长及时处理和采取,组织人员救护伤者。

3.6加油站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加油机、发电机、电气设备、仪表、储罐、管道及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

3、负责组织设备安装以及防毒、防雷、防静电装置和安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

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安装、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的内容,并确保实施。

5、组织或参加与各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地制定整改规划和措施,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一般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7、会同公司对特殊工种(如电工)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对使用外借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和管理的规定。

3.7会计安全职责

1、了解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规范。

2、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监管,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3、凡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站长同意,不得拨款。 4、负责监督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5、负责建立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台帐。

6、参与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技能等安全知识。

3.8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计量及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4、按规定进行每日计量工作,对油品进行封闭式管理。发现油品大亏大盈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迅速查找出原因。

5、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负责油罐区范围的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协助站长管理加油站其他事务,做好加油站安全预防工作。

3.9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站内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二、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三、做好作业场所的清洁工作,坚守岗位,严禁上班时间脱岗、睡岗。 四、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五、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和训练。 七、熟悉站内各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范措施及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做到“四懂四会”。

八、主动、热情、规范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满足顾客合理要求。 九、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手续完备,登记准确、及时,双方签字确认。

3.10收银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收银及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收银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盗、防骗、防抢等防范措施。

3、收银时必须仔细认真、防止钱款差错。 4、按规定进行每日记帐工作,做好现金交班工作。

5、协助站长管理加油站其他事务,做好加油站安全预防工作。

4.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传达上级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石化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站长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站所有员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分析社会安全形势,总结本站安全生产经验,剖析加油站安全事故,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站安全注意事项,人身安全注意事项,安排本站日常安全管理事项等。

2、重大节假日前,加油站必须结合本站以及周围治安环境等因素,召集全体员工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分析社会治安情况,布置做好加油站防抢防盗以及人身安全工作,安排好节日期间人员轮流值班等。

3、季节变化时,加油站要召开季节变化安全生产会议,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对加油站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季节变化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加油站安全会议必须由站长主持,会议内容及时记录到《加油站安全管理记录本》中,并且参会人员要对会议内容签名确认。

5.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度

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安全费用的管理

1、会计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站长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会计入帐前,需由站长审核。

3、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三、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四、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1、属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价、设备检测等生产性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主任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会计入帐,临时性生产安全投入由安全主任提出书面报告,报站长核实审批,再转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

2、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安全主任提报计划报站长,站长审批后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站长审核盖章后,转会计入帐。

3、其他安全投入均由安全主任写出书面请示,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经站长审核后,到会计入帐。

4、未经站长审核认可的其他费用,一律不准作为安全投入费入帐。 五、费用台帐

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安全投入费用,财务处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为落实安全生产,督促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保护自身的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奖励

a.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防止事故发生的; b.全年度确实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

c.遇到有非常事件发生能够奋力救灾,有特殊贡献的; d.能够自动发现安全隐患,主动提报公司领导并确实有功效的; e.其它有利于公司或工作人员安全利益,有事证者斟酌其应受奖励程度依规定予以奖励。

(2)惩罚

a.在严禁烟火地区吸烟有具体事证者;

b.携带危险物品入库区的。如打火机、手机等,屡犯不听制止者; c.工作上违章操作的造成公司蒙受损失和他人受伤的; d.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或嬉戏打闹,影响他人工作安全的; e.故意损坏安全设备设施,破坏安全制度的;

f.发现有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又不落实整改而继续生产作业的,斟酌其应受惩罚程度依规定予以惩罚。

7.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目标,制订如下制度:

一、公司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主要有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完成,具体评审和修订的次数为每年一次。各部门提出相关修订意见,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评审和修订。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发生安全事故; (2)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3)采用新技术; (4)使用新材料;

(5)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时。

三、公司生产技术部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对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修订岗位员工进行及时培训,并负责及时更换设备和岗位操作规程书面文件。

四、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检查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8.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季度一次,一般活动时间为周四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3、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5、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6、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7、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站长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环保部要定期检查。

8、站长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公司领导每半年度参加一次。 (2)、各部门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3)、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4)、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表》等制度。

(5)、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6)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

中。

9. 风险评价制度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其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P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后果C的乘积,用R表示,即:

R[危害/单位时间]=P[事故/单位时间]×C[危害/事故]

鄂尔多斯泊江海加油站是一家经营易燃易爆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环境存在危险因素,若不注意就会出现火灾、爆炸、中毒等伤亡事故。评价组开展对泊江海加油站风险评价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环发【2005】152号、环办【2006】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本专项评价的第二个目的是对泊江海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的事故损失和最低的安全投资效益、减少和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环境风险,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专项评价的第三个目的是通过对泊江海加油站的风险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对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1.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篇章的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1.3规范性引用文件(依据)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HJ/T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GB/T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Z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 508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TJ 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0.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上级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管理小组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巡查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加油站安全管理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五)登记建档

??? 加油站应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巡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记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

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六)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加油站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 ?(七)登记建档

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 加油站须对督导检查和加油站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八)工作信息的报告

??? 站内安全小组每天及时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 (九)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11.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对本公司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特建立本公司的变更管理制度。

(1)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更制定严格程序,消除由于变更引起的事故。包括

①变更申请; ②变更审批; ③变更实施; ④变更验收.

(2)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更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控制措施。

(3)对于生产设施、工艺、原料等进行的重大变更, 公司成立相应专项课题小组,加强资料收集和试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变更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公司应立即停止变更,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5)公司进行重大变更之前, 应先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将变更内容告知。

(6)公司对发生的变更要做好记录,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妥善保管好。

12. 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了解事故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总结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制定事故调查处理的管理制度。

(1)事故调查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事故调查必须遵循以下的程序:

a.一旦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b.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伤员或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对象的要做好标记。

c.接到事故报告后,要马上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并汇同上级主管单位的调查组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d.事故调查要掌握整个事故发生过程,原因和人员受伤及经济损失情况和重要工作,以及人证、物证等,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分析会。

e.要根据调查结果,明确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f.最后,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将一起事故的全部资料汇总、归档、结案、上报。

(3)事故分析要做到:

a.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调查分析。

b.事故责任分析: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分清事故的责任,在事故责任分析中,应通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及其主要责任者。

(4)要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a.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b.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c.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d.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发生后,事故有关部门和个人要积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处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6)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召开职工会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广大群众,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将事故建档,把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文件化建档保存。

13. 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公司经营的产品是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其遇火源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另外如果发生泄漏也会对人身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破坏,为保证公司安全经营,避免火灾爆炸及中毒、腐蚀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熟悉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危害特性。 (2)公司员工必须熟悉本公司易燃、易爆、有毒品分布场所。

(3)根据作业人员所处危险环境,安装相应的防护设施、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习。 (5)防火、防爆

a.严禁带入火源,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b.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工具。 c.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d.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有关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e.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动火。

f.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总工程师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监督人员呈验动火证。

g.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h.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i.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j.动火要设立明显的动火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且现场经检测后,符合动火要求后;并在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才能动火。

k.经常进行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加强对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l.加强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防毒

a.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密闭生产工艺,或采用毒害性较低、无毒原料代替现用毒害品。 b.加强毒害品作业场所的通风设施,减少有毒气体的浓度,使之降低到国家允许的浓度范围。 c.严格要求在毒物危险场所作业人员佩戴防毒用具。 d.严禁作业人员工作场所饮食、饮水。

e.严格要求作业人员作业后,所用衣物定点放置,清洗身体可能接触毒物的部位。 f.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药品。

g.定期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4.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或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必须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后方可安排上岗;

(2)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消防知识,贯彻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经常利用标语、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必须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必须掌握和熟知操作技能,预防火灾的发生;

(4)公司必须组织员工对公司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演练,提高对火灾扑救的能力;

(5)定期组织有关员工参加上级消防部门的各种学习培训班,增强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18.2 防火巡查、检查

(1)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每月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防火检查的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等。

(3)防火巡查人员在检查消防安全时,要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存在问题,隐患要记录好,并反映汇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火灾的发生;

(4)防火巡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有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的,要立即报告;

(5)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按动警铃和报警,并及时扑救; (6)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7)夜间巡查、保卫值班人员要经常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如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18.3 火灾隐患整改

(1)公司必须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相关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并记录存档备查。

a.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d.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f.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g.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3)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如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及时将危险部位进行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8.4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1)公司设立灭火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并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按警处置程序:最先发现火灾危险的人员立即按动公司的事故警报铃(用长铃声),听到警铃声或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消防小组必须在本3分钟内全部集中到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扑救工作。同时,负责通讯联络的负责人及时报警。

(3)应急疏散程序及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a.迅速转移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质; b.现场无关操作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c.有关操作人员应有序地逐步撤离现场; d.利用工艺改措截止进出物料。 (4)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及措施:

a.组织义务消防员利用变压消防水(泡沫)及手提灭火器进行扑救,力争在火灾初起阶段控制扑灭;

b.及时请求辖区消防队到场指挥扑救,加强力量,争取时间; c.采取工艺改措与灭火同时进行的有力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及措施: a.现场尽最大努力保障无线通讯; b.在无线通讯有障碍时,利用人工通信; c.针对火场实际情况,佩戴好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d.注意观察、防止装置及建筑物倒塌;

e.注意观察空气中是否存有有毒、可燃气体,防止中毒或二次燃爆。

(6)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进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快速反应,扑救能力。并通过演练,不断总结、完善预案,制定适应的应急方案。

15.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日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接地导线是否完好、有否破损,每日上班工作前,检查静电报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检查汽车用阻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检查输油管路是否有渗漏现象。

四、每日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加油区,严禁在加油区吸烟、打手机。

六、如遇到雷雨恶劣天气,应立即暂停油罐区卸油。并检查储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暂停营业,待处理险情后,确保安全时,才重新营业。

七、在秋冬干燥季节,每日要定时在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喷洒自来水,及时导走各种因素产生的静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事故。

八、每班检查加油站员工是否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九、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应长期保存。

1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公司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帐,记录有关检查、维修、使用等情况。

(2)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制,对承包设备和部位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3)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②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 ③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④督促隐患整改;

⑤监督事故“四不放过” 原则的落实; 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等。

(5)承包人应每月与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工作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包括了解现场情况,进行岗位操作培训、应急处理演练等。

(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纳入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17. 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为了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生命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生产设施

(1)设备设施管理有主管生产经理负责,生技部是生产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设施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对部门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公司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2)设备设施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4)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5)设备设施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 (6)设备设施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7)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8)生产设施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总经理任期责任目标。

二、安全设施

(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购买安全设备时,必须验明生产厂家的相关生产资质,所购买的设备必须有合格证明材料。

(3)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安全设施、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相关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操作。

(6)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对其定期检查、维护、检修等。 (7)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邀请相关检测部门对相关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8)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设施、设备要及时淘汰,严禁超期运行。

18.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1)公司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档案和台帐,记录有关检查、校准、维护、使用等情况。

(2)公司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实行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制。 (3)公司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定期校准和维护。

(4)监视和测量设备定期校准和维护应送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单位进行。

(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购买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单位的合格产品,不得购买没有合格证的产品。

(6)管理人员应对所负责的监视和测量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隐患应及时更换或校验。

(7)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技术性能,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

(8)设备仪器和器具的报废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标识和处理。

19. 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

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 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

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公司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批准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分公司经理和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加油站站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

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破 土 作 业 安 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

(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 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 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 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 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

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 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 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 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 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管理制度)

20.1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存储:

(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库房温度、湿度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3)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堆垛牢固程度和异常现象;

(4)检查容器、封口、包装和衬垫的变化;

(5)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 (6)检查结果逐项记录,在包装上做好标记;

(7)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超过储存期或长期不出库的商品应填写在库商品催调单。

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的管理,特制定公司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20.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1)仓管员将验收好的物品进行数量核对,看实物是否与帐面相符,进行入库,将已入库的产品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

(2)仓管员接到发料传票后,依据传票进行发料,并将发料数量写于传票上。

(3)原料使用完毕,将剩余原材料归还仓库,仓管员将原材料归还原处并将归还的原材料数量写于传票上,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

(4)经验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时,仓管员清点产品的数量,检查用料数量与入库数量之间的损耗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果不一致,查找原因,如果一致,在传票上写清数量,依据传票上的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入库。

(5)产品出库时,仓管员先依据出库单和派车单进行备货。

(6)准备出库的产品与出库单数量、品名核对无误后,进行装车出货,依据发完货的出库单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

20.3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

(1)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跑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对在夏季高温期间限运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进行运输。

(2)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3)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除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外,还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复训,包括公司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的意外时应急措施。

(4)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使用的工具不得损伤货物,不准混装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污染物。

(5)所装载的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防止相互碰撞,货物失落。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途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车辆中途临时停靠、过夜,应安排人员看管。

(7)车辆配备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求,根据装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与之相应的消防设施。

21. 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每

月检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单位,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报请公司审批。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专职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专职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6)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设备技术人员和化验人员共同负责进行。

(7)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8)清冼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实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

(9)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②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③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④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

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7)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8)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9)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0)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和气体(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

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七、设备的交接

(1)对检维修后的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设备交接验收由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参加。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

(3)做好验收记录,一式二份,存档。

2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容器由于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或改装;或者由于设备结构改造和改型,并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另外在公司内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容器,长期搁置、闲置的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容器,都可作为拆除和报废设备。

(2)设备的拆除、申报: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报部门经理批准,然后报主管副总批准报废。

(3)公司在报废设备和容器拆除前,要由作业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拆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由施工单位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4)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生产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拆除的设备、容器属国家控制的,能够回收的应按照国家关政策规定交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司自行报废处理的,应严格按照规定销毁,不得转卖其他单位继续使用。

23. 承包商管理制度

为所有人员提供、保持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本公司的一贯安全追求。公司为实现对公司外包工程、项目或作业的安全管理,达到安全作业的目的,特别制定了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应阅读承包商的相关规定。 一、承包商管理

(1)建立承包商档案,按承包商类别分开管理。承包档案中应记载承包商的详细资料,如该公司名称和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证明文件、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及本公司对其鉴别后的星级确认表等。

(2) 公司办公室应定期整理、补充、修订承包商档案资料。

(3) 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保管和登记相关的记录、档案。

(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重要的外包工程、项目或作业,制定相应的承包商资格选拔标准。业务部负责执行,生技部给予相应监督指导。 二、承包商分级

(1)公司将承包商级别分为优、良、差三级。

(2)被公司定为差级的承包商将不能再承包本公司的任何外包项目、工程或作业。

(3)缺少或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承包商将被直接列入差级: (4)无工商营业执照。

(5)无从事相关业务所必须的资格证明资料或证书。

(6)无从事相关业务所必须有的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器具。 (7)无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安全教育等证明材料。

(8)明确表示不能遵守本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及承包商安全规定。 (9)不按约定参加本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教育培训。 (10)无法提供其雇员赔偿保险证明。

(11)对于从未与公司合作过的新承包商,公司将根据收集到的承包商的基本情况,给出承包商的最初级别。

(12)在承包商完成承包项目、工程或作业后,公司将会根据公司委派的现场安全管理员对承包商在项目、工程、作业中安全方面表现的记录表,给出一个新级别。

(13)公司对所有承包商级别、档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审核、评级。 三、承包商规定

(1)经过初选合格的承包商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2)本公司与承包商双方应各自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承包项目、工程或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方便双方及时就安全问题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

(3)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应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将监督承包商雇员是否执行了本公司关于安全和健康的相关规定。

(4)承包商项目负责人有责任保证其所有新雇员不仅接受过安全工作程序培训和指导,而且在工作区域的危险方面也要受到培训和指导。

(5)承包商应为其雇员提供作业时需要配戴或使用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发生意外后,有责任代表其雇员进行赔偿保险的索赔。

(6)进入现场作业的承包商雇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规定,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员有权制止承包商雇员的违章行为。

(7)承包商在进行作业项目前,应与本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办理交手手续,明确作业现场的情况。

(8)承包商在作业完工后,应要求雇员将现场清理干净,安全设备、设施复原。

(9)作业项目全部完成后,须经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验收确认,

办理交接手续。

24.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购进商品、物品的质量,保障客户及使用人员的利益,严格控制公司外销产品的质量,特制定要本制度。 一、供应商选用标准

(1)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供货商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3)同时提供运输服务的危险化学品供货商还必须执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供货商应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5)劳动防护用品供货企业应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营的批准文书或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及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6)其他的证明、说明资料、材料。 二、供应商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供应商供货信誉和服务情况,确定供应商级别。

(2)公司将供应商分为三级:优、良、差,公司将不会采购被鉴别为“差级”的供应商的产品。

(3)公司会根据收集到的供应商材料给初选入围的供应商定一个初始级别。

(4)公司会对为公司提供过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重新进行评价,重新定级。

(5)与公司确立了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都应接受本制度的管理,为本公司提供上述文件材料,方便公司对供应商供应资格的预审、选用和续用管理。

(6)公司对所有供应商级别、档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审核、评级。 三、供应规定

(1)公司在签订供应商供货合同前,除根据级别排名先后,还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折扣及其他免费提供的服务等优惠条件。

(2)供应商应提供与《购销合同》中所规定的货品或提供的样品完全一致的货物。

(3)公司将会中止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受政府部门处罚的供应商的供货合作。

(4)当出现如下原因时,公司可考虑取消供应商供应资格:

①重大采购计划的供货商因产品质量、供货时间、供货数量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原供应合同的;

②因原定货物运输路线发生塌方、洪灾等自然灾害事件,在短时间内(半个月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输又没有提供其他有效、安全的运输方法的;

③供应货物中混藏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规定所不能允许有的物品的。

25.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5.1 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3)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2 检查形式与内容

(1) 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分公司、油站、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站长、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公司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油站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2)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设备、站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3) 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员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26. 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和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散装汽油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关于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的通知》(鄂公办发〔2014〕24号)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散装汽油是指向机动车辆油箱以外的容器内加注、销售的汽油

二、各单位在遇有顾客要求购买散装汽油时,必须认真核对顾客的身份信息及属地派出所出具的购买证明。若顾客无法提供身份证件、购买证明等任一项资料,均不得将散装汽油出售给顾客。若违反要求将散装汽油出售给顾客,将对当事人进行严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加油站在向顾客出售散装汽油的同时必须留存顾客购买汽油的证明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售散装汽油时,加油站内并及时登记《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7.加油站操作规程

1、 加油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加油机操作人员进入操作现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

服,不得穿化纤、毛料服装和使用该类物质的墩布,不得穿底部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机起动计数器加零过程中,不得打开油枪开关。 4、加油理要做到精心操作,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注

油口,防止油的渗漏、溅洒。

5、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机,不得折弯加油软管,不

得将软管拉到极限位置。

6、加油过程中随时注意加油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

即停止加油,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7、加油机不得带病运转,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 8、发现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加油。 9、雷击天气应停止加油。

10、停止作业应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 11、操作规程 (1) 准备:

a. 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

位置。

b. 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

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c. 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

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2) 加油 定量加油:

a.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b.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

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c.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

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d.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非定量加油:

e.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

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f.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3) 结算

a.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

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b.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时找零。 c.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 (4) 清理

a.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

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b.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c.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应清理手中油票、现金、

记帐卡(单),及时上缴收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卫生。

二、计量操作规程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

数。

b.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c.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d.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

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e.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

冲击罐底。

f.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

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g.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

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h.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

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i.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量表中。 (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不大于

0.5度。

b.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c.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缺罐液面高度测量。 (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a.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

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b.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c.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

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d.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e.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

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f.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g.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

理。

h.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4)油品温度测量

a.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b.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c.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

不少于5min。

d.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

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大数。

e.使用分度值为0.5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摄

示度;使用分度值为1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摄示度。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a.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

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b.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风油样中,

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c.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

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

d.测量油样的温度。

e.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卸油操作规程 (1)准备

a.送油罐车时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

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b.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村,将罐静置

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2)验收

a.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

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b.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

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c.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

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d.逐项填写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

字确认实收数量。

(3)卸油

a.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b.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

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c.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

油管自然弯曲。

d.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e.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监视、观察卸

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f.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

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g.引导油罐车离站。 (4)卸后工作

a.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b.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c.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

记表分罐保管帐。

遇雷雨或高温情况禁止卸油。 四、 开票规程 (1) 销售

a. 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

性能、价格。

b. 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

认包装是否完好。

c. 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合数量。 d. 记帐卡销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

位签定供销合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建立

记帐卡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2) 收款

a. 收取现金与加油结算现金收取相同。

b. 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

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3) 开发票

a. 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 b. 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c. 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

取整再开据发票。

d. 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e. 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4) 结帐

a. 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票总额相核对。 b. 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

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c. 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石油产品及其他商

品销售数量金额。

d. 依据开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

班销售成品油日报表及其他商品日报表。

五、 记帐规程 (1) 进货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

品进货明细表。

b. 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

对单。

c. 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

存日记帐。

整装油品及其他商品

a.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

进货明细表。

b.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

单。

c.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

存日记帐。

(2)销售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

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收发存明细

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整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

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他商品的销售量,登记其他商品

明细帐。

六、 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

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2、 无技术监督部门发放合格证的加油机,或计量器无

技术监督部门铅封,或铅封不完整的加油机,不得给用户加油。

3、 加油员在启动加油机前,汽车必须灭火并打开油箱

盖后方可启动加油机。

4、 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方可加油,加油中油枪不得交

给顾客,由顾客自行加油。

5、 加油过程中,应注意加油机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

应停机检查,清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7、 操作加油机时要注意油枪轻拿轻放,加油胶管不得

拆扭,或强行拉长,不得用油枪支撑身体,防止损坏设备。

8、 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七、散装汽油限制销售规程

1.凡是到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的个人或单位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否则油站当班人员不予销售;

2.要求加油站制定汽油散装零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建立专门的汽油散装零售台帐,如实登记购买人的所在单位、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并及时、准确的上报派出所。

3.加油站工作人员要熟记报警方式、报警电话,确保遇到可疑人员及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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