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法治新闻评论的专业性壁垒研究
作者:顾觐皓
来源:《传播力研究》2018年第13期
摘要:法治评论由于涉及国家法律及司法机关活动,其本身所形成了专业性壁垒,而依托于网络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法治评论壁垒现象更为凸显。为了更好地实现其新闻、法治双重领域的价值,需要新闻网站、政府、司法部门的多方共同努力。 关键词:网络新闻评论;法治新闻;社会普法
自党的18大四中全会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网络媒体作为民众了解国家司法机关活动的重要渠道,承担着普及法律常识、促进立法、达成社会共识的历史使命。在新媒体环境下,一篇优质的网络法治评论往往可以起到良好的普法效果,但在新闻实践中,法治评论自身文体的专业性常与评论文体的特征产生矛盾。 一、网络新闻评论特征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新闻评论在传统纸媒评论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
时效性更强。依托于网络“短平快”的特点,网络评论形成了“快速反应,高时效性”的特征。近几年,湖南红网、湖北荆楚网、东北新闻网等评论网站风生水起,这些网站往往上午接到稿子,下午后台编辑就给予刊发,与传统纸媒相比,时效更高。
评论员多元化。得益于宽松的网络环境,新闻评论网站不同于传统媒体报社评论部和特邀评论员单一模式,稿件源自全国各地民间写手。
选题广泛,观点犀利。限制于政策等方面因素,传统媒体所发表的社论、编辑部文章代表着媒体编辑部和同级党委的立场,在评论选题和风格上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而网络新闻评论则在这方面限制较小,文章呈现观点锐利,个人特色显著特点。 二、网络治新闻评论专业性
法治新闻评论的专业性可从两个角度分析。
一方面,法治新闻评论的专业性源自新闻报道的严肃性。
法治新闻报道是围绕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等司法机关活动报道的专业性新闻,同时,我国法律中的三大基本法:刑法、民法、行政法法律条文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刑事责任更会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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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民的生命权。所以,以法治新闻为新闻由头产生的评论自然延续报道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应和文化娱乐性新闻评论进行区分。
另一方面,法制新闻评论的本身的普法功能要求其自身必须具备专业素养。
传统媒体语境下,普法工作中一直沿用传统的做法,如贴标语、摆展板、散传单、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测试等。[1]在相关普法工作下,国内“法治思维”开始萌芽,但仍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以近两年“深圳鹦鹉案”以及之前“大学生掏鸟窝案”“大妈气枪案”为例,可“管中窥豹”出:目前国内的民间舆论常将法律与道德混同。因此,法治新闻评论作为“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必须体现出其法律视角的专业性,才能正确普及法律知识,否则将会误导民众。
三、网络法治新闻评论专业性的现实矛盾 (一)与时效性相冲突
在网络“病毒式”传播的新媒体环境下,网络事件发生之前是毫无任何征兆的,一个事件平均1.7天就可以从线下现实社会进入线上网民视阀,并开始在整个网络中扩散[2]。网络法治新闻评论作为一种时效性非常强的文体,常需要在一个法治新闻出现的当天或者第二天开始评论。因为案件一旦过了娱乐热度,新闻评论价值就大大折损。所以很多评论往往在法院审判终结之前抢先评论,形成媒介审判,影响到法院的独立审判。 (二)时评人员缺乏法律专业知识
网络新闻评论多以普通群众为主,公共评论领域中的言论大多以平民化的视角和心态评论当前受众所关注的新闻事件、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3]这些评论者大多没有专业法律知识背景,因而很多网络法治评论观点存在片面性。传统媒体常会邀请法律界专家评论,以此体现出专业性,但目前的新闻评论网站多为无稿费制,所以整体文章的专业性偏低。 (三)与民俗性相冲突
美国社会学家E·卡茨被曾提出“使用与满足说”,认为人们接触使用传媒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从这个理论出发,人们阅读网络新闻评论是因为网络新闻评论的锐利观点和文体通俗性满足了受众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而这就要求评论员以通俗化或偏娱乐化的形式去呈现观点,但是法治评论的“专业性”又限制了其只能用较为严肃的形式呈现,所以二者则出现了天然的矛盾。
四、如何打破法治新闻评论的专业壁垒
(一)网站应吸纳有法律专业背景知识的“把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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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新闻平台,网络编辑可能是唯一的“把关人”,因此网站编辑的自身法律知识素养直接关系到稿件的质量高低,有必要组建一支懂法、知法的编辑队伍。 (二)政府部门应创新普法渠道以及方式
网络法治新闻存在专业性壁垒,从本质来讲,是群众的法治基本素养的不足,因而呈现出的评论缺乏法律专业性。所以政府部门应从源头抓起,加快国内公民的法制观念从传统的“法制”转向为现代“法治”。
(三)司法部门应健全信息公布机制、提升公信力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不通畅则可能意味着谣言的出现,从而让媒体越俎代庖,形成媒介审判。相关部门应该重视信息发布渠道的建设,提升自身公关能力,力求在公众群体中建立“阳光、透明”的信息机制,建立健康的政府公信力。 参考文献:
[1]王平.从组织传播到大众传播:普法传播的路径选择[J].广西社会科学,2010,02. [2]李彪.网络事件传播阶段及阈值研究 以10年34个热点网络舆情事件为例[J].国际新闻界,2011,10.
[3]谢明辉.公共新闻评论的特征及发展趋势[J].宁夏大学学报,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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