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2.1一般施工要求
2.1.1安装工程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文件、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中有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之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经现场指挥部或业主、设计人员研究决定按修改意见施工。 2.1.2安装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按自检、互检和专业施工人员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详见质量保证措施),并以这些检查记录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检查合格,甲方监理签字方可隐蔽并及时做好记录交资料员妥善保管。 2.1.3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是经计量部门检查的合格产品,以保证施工作业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 2.2电气管路敷设要求 2.2.1配电管、箱、盒的安装管线应按图纸及实际现场按最近线路敷设,水泥保护层面不得少于15mm。并尽量避免三根管路交叉于一点。箱体在墙上应固定牢靠。标高应符合规范要求,接线盒与电管之间必须用黄绿双色线跨接。 2.2.2电管拗弯无折皱和裂缝,管截面椭圆度不大于外径的10%,弯头半径大于6个管径。使用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1M,特殊情况应有加固措施,两端应用锁母接头固定,并有可靠接地。 2.2.3明配电管,用支架和骑马卡固定,水平及垂直管敷设时,应做到横平竖直。管长在2M时,偏差不得大于3mm。 2.2.4所有钢质电线管均采用丝扣连接,管接头及过路盒应有圆钢跨接对于大于40的电钢管连接处应有套管,连接处管道顺直,焊接严密。管口进入箱盒小于5mm,管口毛刺应用圆锉锉平并用锁母双夹固定。并用管堵,防止异物进入管道。 2.3电缆及配线施工要求
2.3.1管内穿线时应清理管道,清除积水,电线在管道内严禁接头、打结、扭绞等现象。 2.3.2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回路的电线严禁穿入同一根管内。
2.3.3穿线时进行分色编号处理以便于识别,同时做好绝缘测试检查,做好安装记录。测试记录必须由甲方、总包或其委托代表现场签字。
2.3.4末端用电设备的连接,从接线盒、箱内用金属软管引出保护,无裸露明线。金属软管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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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留有一定的富余长度,避免出现绷直,影响接头的可靠性。
2.3.5KVV电缆敷设前严格复核长度裁断,同时做好回路识别,做好端头的保护,在配电缆头时做好绝缘测试,并做安装记录。
2.4平层显示箱、区域报警柜及分线箱的安装
2.4.1各区域配电箱、楼层显示器的安装,其箱体固定牢固,标高统一,进出电缆及电线接口合理顺直。进入箱体内电缆及电线应用扎带固定并及时做好安装记录备查。 2.4.2箱体安装水平偏差不大于5mm,垂直高度偏差不大于1.5mm。 2.5线槽安装及槽内布线 2.5.1线槽主要布置前先用吊垂,支架固定在同一平面上,确保线槽固定牢固、美观,接地线连接可靠。 2.5.2槽内配线不同区域网络的导线应分束,用扎带固定,并使所用导线布置顺直。 2.5.3线槽引出线开孔,采用专用开孔器开孔。 A接线端子处理 由于整个网络是24V低压供电弱电系统,并采用二总线制,由计算机进行管理,并有输出打印设备进行监控。对于每个接线端子的连接均要求具有极小的接触电阻。我公司选用阻燃压接帽,并用专用压接钳进行压接,对于主网络回路采用绞接并搪锡以保证连接,以使电信号的可靠传输。
B对于多股BVR软线与端子排连接,采用压线耳连接,以保证接头可靠。 2.6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2.6.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6.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6.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6.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2.6.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6.6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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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性的助焊剂。
2.6.7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2.6.8探测器底座的外线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2.6.9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养,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2.7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2.7.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 2.7.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2.7.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2.8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2.8.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 2.8.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8.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E导线应绑扎成束。
F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2.8.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是源应有明显标志。
2.8.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2.9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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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9.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2.9.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2.9.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2.10桥架及感温电缆的安装
2.10.1桥架安装应固定牢靠同一水平线上的桥架水平误差不大于3/1000。 2.10.2桥架安装时不得损坏其油漆面。 2.10.3桥架安装应有可靠接地,且采用厂家生产的专用接地线安装。 2.10.4桥架内缆式感温电缆敷设时应呈曲线布置,以使桥架内上下位置都能被感温元件测定。 2.10.5感温电缆在桥架内不得扭结,并不得突出桥架。 2.11系统的调试 2.11.1一般规定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前应具备本方案有关所列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C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2.11.2调试前的准备 A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B应按本方案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C应按本方案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2.11.3调试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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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警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报警记忆功能;
f.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C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D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E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F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9h无故障后,按规范填写调试报告。 2.12系统的验收 2.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2.1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 A各种火灾探测器 B手动报警按钮 C区域报警控制器 D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E各种联动设备的工作情况 F系统施工资料及技术文件
2.12.3验收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6-92 3.质量保证措施
3.1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见下框图: 3.2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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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要求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即必须保证设计、施工、验收、产品质量、系统性能全优。为此,本工程的施工将以项目经理为龙头,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使工地上的每个工人都对质量重要地位有更深刻的认识,要从组织上、规范上、措施上、经济上给予保证,使质量与每个人的工资、奖金挂钩,确保质量全优。 3.2.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2开工前,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要求、技术说明和涉及的各种标准。施工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坚持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只能通过初检、复检、核检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3.2.3坚持优质工程必须有优质的材料及设备,因此进场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检验,坚持做到事先将生产厂家简介、材料技术资料和数据交基建办、监理代表认可,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2.4密切与各工种配合,正确安排施工顺序,尽量避免各工种间的相互干扰而造成的返工。 3.2.5为保证工期和质量安全采取班组操作挂牌,工长与班组长每单项工程须签定保证合同、交验两次不合格,取消奖金,无质检员签字不得申报工作量,对各工区的奖金额、项目经理有一票否决权。 3.2.6服从工程监理对质量的监督管理,对隐蔽工程做到随工验收。验收合格办完签证手续后方能进行下道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需返工的必须返工重做。 4.工期保证措施 4.1中标后七天内完成施工图的设计及有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4.2设计完成后,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 4.2.1编制材料清单及采购计划单,设备、材料组织货源,保证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4.2.2组织好施工人员,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4.2.3施工机具检查、维修、齐备,以保证正常施工。 4.3准备工作完成后,组织人员进场,开始作业。同时按现场施工管理要求,由项目经理负责下达施工任务书。
4.4加强施工调度,协调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根据工程总体进展顺序编制周、旬、月计划,确保工期。 5.安全技术措施
建立健全的各级安全责任制,按工区工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确保“无重伤,无死亡,无重大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的目的,教育全体职工切实遵守现场的各种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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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班组坚持周一检查,周六考核评比并坚持每日的班前安全交底。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用品,进入现场须带安全帽,统一着装,禁止光脚、酒后上班。二米以上悬空作业要系安全带。
现场设置1名安全员,各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各专业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高空作业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建筑垃圾等要及时收集运走。 坚持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零保护及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梯子不能断档,不得任意接长或垫高使用。人字梯上端连接牢靠,根部应有防滑措施。 施工用电由专人负责,并经常检修,下班后拉掉电闸,保险丝保持按负荷设置。 焊接要有审批手续,施焊前要清除周围的易燃物,现场工作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现场防火制度,焊机二次线要尽量缩短距离使用,焊把线要求绝缘良好,接头牢固。 6.施工人员组织 为了保证工期和质量,必须合理编排作业组织,针对系统特点和施工阶段特点,确定劳力组合。以班组为基本工作单元,发挥质量体系作用,层层把关,在质量控制上推行“三检”目标管理,保证工程如期交付。 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人岗,接受甲方或总包方代表的监督、管理。 7.说明:本方案中的有关规范(除特别指明外)是指下列规范部分或全部: A、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G50169-92 B、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C、电气施工一般验收规范。SJ2866-88
D、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62 E、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1998 F、国家现行的其它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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