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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缆技术要求

2022-02-27 来源:星星旅游


低压电缆技术要求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1KV及以下设备使用条件、性能参数、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2951.13-2008《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3节:密度测定方法--吸水试验--收缩试验

GB/T2952.1-2008《电缆外护层》第1部分:总则

GB/T2952.2-2008《电缆外护层》第1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

GB/T2952.3-2008《电缆外护层》第1部分:非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层

GB/T2952.4-2008《电缆外护层》第1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

GB/T3953-1983《电工圆铜线》

GB/T3955-2009《电工圆铝线》

GB/T6995.3-2008《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

GB/T6995.5-2008《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2706.1-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T12706.2-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

GB/T12706.3-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3部分:额定电压35kV(Um=40.5kV)电缆

在用户方同意时可以使用其他性能更高的标准。行业标准中以对产品质量分等做出规定的条款,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应达到优等品的标准。当以上标准中的条款与本技术条件发生偏差时,应以本技术条件为准。

3.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3.1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铰合压紧,紧压系数不小于0.9,其他应符合GB/T3956的规定。

3.2绝缘材料采用交联聚乙烯材料,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2-2008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测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tn的90%。任一断面的偏心率〔(最大测量厚度-最小测量厚度)/最大测量厚度〕应不小于10%。

电缆的绝缘偏心度应符合下式规定:(tmax-tmin)/tmax≤10%

式中tmax——绝缘最大度,mm;

tmin——绝缘最小度,mm。

tmax-和tmin在绝缘同一断面上测得。

3.3内衬层与填充

内衬层可以挤包或绕包,圆形绝缘线芯电缆只有在绝缘线芯的间隙被密实填充时,才允许采用绕包内衬层,挤包内衬层前允许用合适的袋子扎紧。

挤包内衬层近似厚度符合GB/T12706.1的要求,有防水要求时,宜选用PE内衬层。

采用与电缆运行温度相适应的非吸湿材料填充,应密实、圆整,并保证在成品电缆段附加老化试验后不粉化,多芯成揽后外形应圆整。

3.4金属铠装

金属铠装采用双层镀锌钢带或涂漆钢带,螺旋绕包两层,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包带间隙应不大于钢带宽的50%,绕包应平整光滑。钢带应符合YB/T024

的规定。

当采用双层金属带铠装时,内衬厚度应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

3.5外护套

外护套应采用聚氯乙烯或聚乙烯料挤包;阻燃电缆应采用阻燃聚乙烯护套或聚乙烯材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应采用无卤低烟阻燃聚乙烯护套材料;性能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时可使用化学添加剂,必须具备国家环保认证。

外护套标称厚度应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

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

外护套通常为黑色,也可以按照制造方和买方协议采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应适应电缆使用的特点环境。外护套应经受GB/T3048.10-2007规定的火花试验。

3.6电缆阻燃要求

采用阻燃电缆或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时,电缆的阻燃特性、低烟无卤特性和技术参数要求符合GB/T19666的相关规定。

4.试验

4.1试验条件

4.2例行试验

4.3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一般包括导体监测、尺寸检查、电压试验、XLPE绝缘热延伸试验、阻燃(燃烧)试验等。

4.4型式试验

具有特定电压和导体截面的一种型式的电缆通过了型式试验后,对于具有其他导体截面和/或额定电压的电缆型式批准依然有效,但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a) 绝缘和半导电屏蔽材料预计所采用的制造工艺相同;

b) 导体截面积不大于已试电缆;

c) 额定电压不高于已试电缆。

型式试验项目、顺序及试验要求应符合GB/T12706.1-2008的要求。

4.5印刷标志耐擦试验

成品表面应连续凸印或喷印印刷厂名、型号、电压、导体截面、制造年份和

计米长度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达到GB/T6995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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