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 权责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五条 人事行政主管按此规定执行各岗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六条 人事行政主管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员工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三章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七条 员工的薪资结构为: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第八条 公司员工按照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月平均出勤21.16天,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出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享有相应的补贴。(库尔勒市内20元/天,市外60元/天)
第九条 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工资级别表): 岗位工资级别表:
级 别 岗 位 总经理 基本工资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3000-5000 3000 3500 4000 4500 5000 项目经理 2000-2800 2000 2200 2400 2600 2800 工设计师 1700-2500 1700 1900 2000 2200 2500 资 部门主管 2000-2800 2000 2200 2400 2600 2800 级别 内1700-2500 1700 1900 2000 2200 2500 库管 勤 司 机 1700-2500 1700 1900 2000 2200 2500 注:以上人员工资不含补贴、提成,但包含社保缴纳个人需承担部分 第十条 工资级别晋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主管会计 2000-2800 2000 2200 2400 2600 2800 出纳 1800-24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第十二条 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标准如下:
1、职称,职称补贴分中级、高级,必须是由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认可的,主管以下人员享受,每月分别给与补助50、100元; 2、学历,学历补贴分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每月分别补助50元、100元、150元;
3、工龄,自公司成立算起,员工进本公司满一年后从第十三个月开始,可享受每年每月100元的工龄薪资补贴,但工龄薪资补贴额度最多不超过500元,超过5年仍按照500元计。
第十三条 其它部分,扣款、奖惩等不属于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第四章 试用期工资
第十四条 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十五条 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设计师1700元/月,财务人员2000元/月,部门主管2500元/月
第十六条 在工程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五章 转正定级
第十七条 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20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5日前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人事行政主管统一上报,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照相应的级别工资执行。
第六章 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第二十条 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共四种假别。
第二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国庆节(3天)、端午(1天)、元旦(1天)、中秋节(1天)。
第二十二条 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3倍执行。
第二十三条 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 薪资核算流程
第二十四条 人事行政主管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考勤进行核对,汇总上报财务。
第二十五条 每月第一周财务将所有考勤审核并制做工资表,报总经理审核。
第二十六条 每月8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并在10日财务按照签批的工资表以现金方式发放员工工资。 第八章 员工福利
第二十七条 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 第二十八条 为特殊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为库尔勒莱特照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统必须执行;
第四十四条 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核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附件:
提成制度
本制度作为公司薪酬制度的补充部分,隶属员工奖金部分,主要目的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具体提成分配,根据当年公司盈利情况而定。
一、
提成的分配时间,所有享受公司提成员工在年底所有工程项目款收回为准。
二、
在工程款收回10内公司将会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对该部分起草相关分配方案,按照方案予以发放。
三、 四、
项目经理享受工程总额的1%的提成。
设计人员提成按照所设计方案被采用施工后单项工程4%进行提成(单项工程款全款收回后10日内)
五、
其他享受提成人员,均在当年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收回到帐后10内予以发放。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纳入提成范围
(1))平均利润率低于5%且没有经公司总经理特别批准的。(利润是指具体项目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不含工资, 房租, 通信等杂费)
(2)项目未终结者的。(计入下年) (3)未按合同规定如期收回货款的。 (4)中途离职或严重违规被公司辞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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