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
为保障“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质量,切实促进学校食堂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和规范。 一、工程建设验收标准
(一)实现明厨亮灶的校园,现有或新接入光纤宽带,实测上行网络带宽应在1M/S以上。
(二)在食品库房、备餐间、粗加工间、洗碗间、切配间、烹饪间、面点间、消毒间等场所安装足够数量的摄像机。
(三)摄像机的选用不低于200W像素,防水防尘,安装高度不高于3.5米,不低于2米,角度位置选择适宜,保证摄像机不易被油烟污染。
(四)视频数据储存的硬盘录像机应单独放置,位置适宜,录像文件储存达15天以上,不应与校园原有监控共用,确保数据安全,设备应贴封。
(五)用于工程建设的线材,应为阻燃类铜芯线,所有线材均应穿PVC阻燃线管,线路敷设应安全牢固。
(六)视频监控画面已上传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和舌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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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远程监控视频直播必须满足PC端、手机端或移动终端等不同客户端同时多人观看,用户人数无限制,实测单点视频PC端打开缓冲时间不大于3秒/画面,手机端或移动终端打开缓冲时间不大于5秒/画面,连续观看不卡屏、不跳屏。
(八)实时传播图像清晰,远程监控画面高清无损。 二、工程验收实施规范
(一)对于第三方技术单位建设完成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由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验收,确保达到工程建设验收标准。
(二)对于单位工程建设验收未合格者,由该项目建设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返工,直到达标;若大于三次验收不合格者,则可拒绝支付该单位工程建设费用。 三、后期维护要求
(一)第三方技术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应按厂家质保期限为准,终身维护,若人为损坏,按市场价另计。 (二)第三方技术单位应每周在监控后台进行线上视频故障排查,及时维护,确保视频实时在线。
(三)县食药监局定期组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厨房相关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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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方应组织人员每月对相关设备进行除尘、清理,保证视频的清晰度。
(五)第三方技术单位应设置服务热线,建立服务团队微信支撑群,对所有问题每时每刻进程远程解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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