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名山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交底部位 钻孔灌注桩施工 施工单位 四川清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底日期 2012年03月10号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1、地上地下障碍物清理完毕,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施工机械、机具及临时设施施工准备就绪。对施工桩位进行地面水平标高测量,逐一确定成桩标高。 2、根据轴线控制桩逐个布设桩位,确定桩基施工顺序,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 3、桩基钢筋笼分批制作,并经项目部及监理单位验收通过。 4、施工所采用机械、材料等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等相关证件,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二、质量要求: 1、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规定,其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试块留置必须满足施工规范的相关要求。 桩径 桩径允许偏差值(mm) 垂直度允许偏差值(mm) 桩位允许偏差(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D/6,且不大于100 100+0.01H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D/4,且不大于150 150+0.01H D≤1000mm ±50 D>1000mm ±50 <1 <1 注: 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三、工艺流程: 钻孔机就位→钻孔→注泥浆→下套管→继续钻孔→排渣→清孔→吊放钢筋笼→射水清孔→浇筑混凝土→拔出导管→校正桩顶钢筋 四、操作工艺: (一)泥浆的制备和处理 1.除能自行造浆的土层外,泥浆制备要选用高塑性粘土或膨润土,拌制泥浆要根据施工机械、工艺 及穿越土层进行配合比设计。 2.泥浆护壁要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要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 (2)在清孔过程中,要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筑混凝土。 交底人 接收人 - 1 -
技 术 交 底 书 编号:JD-12-001
工程名称 名山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交底部位 钻孔灌注桩施工 施工单位 四川清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底日期 2012年03月10号 (3)浇筑混凝土之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要小于1.25,含砂率要≤8%,粘度28s。 (4)在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要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二)钻机就位 钻机就位时必须保持平稳,不发生倾斜、位移,为准确控制钻孔深度,要在机架上或机管上做出控制的标尺,以便在施工中做出观测和记录。 (三)钻孔和注浆 调直机架挺杆,准确对好桩位(桩位须有明确定位标志),开动机器钻进,出土,达到一定深度(是地下水情况和土质而定)钻孔,孔内注入事先调制好的泥浆,继续钻孔。 (四)孔底清理及吊放钢筋笼 在粘土或粉质粘土中成孔时,可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浆护壁,排渣泥浆的相对密度控制在1.1~1.2;在砂土和较厚的夹砂层成孔时,泥浆的相对密度要控制在1.1~1.3;在穿过砂加卵石层或容易塌孔的土层成孔时,泥浆的相对密度要控制在1.3~1.5. 吊放钢筋笼时,要对准孔位,吊直扶稳,缓慢下沉,到达设计位置时,要立即固定,防止上浮。 (五)射水清孔 在钢筋笼内插入混凝土导管(导管内有射水装置),通过软管和高压泵连接,开动泵水及射出,射水后孔底的沉渣及悬浮于泥浆之中。 (六)浇筑混凝土 停止射水后,要立即浇筑混凝土,随着混凝土的不断增高,孔内沉渣将浮在混凝土上面,并同泥浆一起排入泥浆槽内。浇筑过程不宜中断,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为0.8~1.3m,导管的第一节底管长度应≥4.0m。混凝土的配置要严格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七)拔出导管 混凝土浇筑到桩顶时,要及时拔出导管,混凝土的上顶标高一定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八)其他 1. 试块留置和养护条件要满足规范要求;要有防突降雨措施,避免地表雨水进入桩孔。 五、成品保护: 1.钢筋笼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变形,调入桩孔内,要牢固定位,防止上浮。 六、注意事项: 1. 钢筋笼在制作过程中要焊接牢固,不得有漏焊和焊接不牢现象,垫块设置要均匀合理。 交底人
- 2 -
接收人 技 术 交 底 书 编号:JD-12-001
工程名称 名山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交底部位 钻孔灌注桩施工 施工单位 四川清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底日期 2012年03月10号 接笼时,要保证焊接质量和搭接长度。 2. 钻孔过程中,发现斜孔、缩孔、塌孔或地面塌陷的现象,要及时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 施工中要经常测定泥浆密度、含砂率、胶体率,泥浆粘度18~22,含砂率不大于4%~8%,胶体率不小于90%。 4. 混凝土浇筑至设计标高附近时,要及时测量,避免桩顶标高发生过低和过高现象。 5. 合理安排砼浇注顺序,防止砼罐车对成桩的碾压和挤压,造成桩身受损现象的发生。 6. 施工过程中全程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值守,防止各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值班人员的姓名、电话报项目部,项目部将不定期检查人员在岗情况,一旦发现值班人员不在施工现场现象,项目部将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六、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 1. 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黄色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施工作业面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全程监护,灌注桩施工安全资料必须有人专门整理,并及时上报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后附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项目部。 2. 管理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专业操作上岗证, 并将有效证件上报项目部,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电工、电焊工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工还需戴防护面罩。 3. 进场施工机械如配电柜、箱、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潜水钻机等必须有合格证和完整的进场报验手续。施工机械必须有专人定岗操作,严禁随意操作;机械运转时,必须在机械、泥浆池等危险部位周围显眼处张挂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泥浆池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网。 4. 施工用电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现行建筑工程施工用电规范的规定设置,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线缆和三级漏电保护控制,各施工机具、电闸箱必须有可靠的、经遥测地阻值合格的保护接地装置。现场用电线缆必须采用合格无破损的线缆,采用穿管埋地或架空布设,严禁线缆拖地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严禁一闸多用或一机多闸现象,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灵活、有效,各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闸箱,禁止私拉乱接现象。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5. 施工现场起吊钢筋笼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人工运输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运输人员必须采取绝缘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与用电设备、带电线缆发生接触时产生危险。夜间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 6. 钻机的移位和拆卸,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在转移和拆运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机架。 交底人
- 3 -
接收人 技 术 交 底 书 编号:JD-12-001
工程名称 名山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交底部位 钻孔灌注桩施工 施工单位 四川清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底日期 2012年03月10号 7. 钻孔机作业区内应无漏明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钻机下和井孔周围2m以内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入钻杆中,必须有专人看护。 8. 钻孔时,严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中的泥土。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在紧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9.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10.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办公区散乱物品分类隔离,分区放置。 交底人
- 4 -
接收人
- 5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