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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022-06-18 来源:星星旅游
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浙江省104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第二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为K11+500~K14+850,路线全长3.35km。其中特大桥2448m/1座,匝道桥706m/2座,涵洞6道,平面交叉1处。大溪高架桥跨路段上部结构采用两种跨径组合现浇连续箱梁形式,孔径布置分别为33+50+33=116m和33+50+43=126m,其余位置上部结构均采用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组合小箱梁或T梁,其中30m小箱梁584片,35mT梁72片。桥梁下部结构均采用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其中桩基446根,21613延米。A、B匝道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组合小箱梁或T梁,桥梁下部结构形式同大溪高架桥。本标段内填方约为12万方。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涵、交叉工程等。

2、气候情况

温岭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气温的日差和年差不大,夏冬长、春秋短,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且受台风影响较大,7—9月份为台风活动期,多大风天气,每年3—4月份多大雾。历年平均气温17.22℃,绝对最高气温36.9℃,绝对最低气温-6.6℃。历年平均降水量2346mm,最小年降水量1044mm。年平均无霜期252天。受季风影响较深,常年主导风向东北偏北。春夏交替时,北方的西伯利亚冷气团与热带的夏威夷暖高压相遇,形成了5—6月份的梅雨;8—9月份,由于靠近太平洋西南部的台风区,常年有台风在境内及附近登陆,带来持续几天的狂风暴雨。

3、交通状况

本路段工程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主要公路有大石一级公路、县道温大线、及沿线村村通公路,交通运输便捷。

二、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1、编制依据

1.104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2.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3.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4.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二.夜间施工范围

本标段涉及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包括系梁、墩柱、盖梁等工作。

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物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安全管理与控制

1.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 严禁在架上嬉闹或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2) 严禁攀援支架上下,发现异常情况时,架上人员应立即撤离。

(3) 支架上垃圾应及时清除,以减轻自重并防止坠物伤人。 1.2 支架安全措施

(1) 禁止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2) 禁止架体倾斜或连接点松驰。

(3) 禁止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4) 搭拆作业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和使用防护用品。 (5)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固定在支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 不得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1.3 钢管支架的防电、避雷措施 (1) 防电措施

(2) 钢管支架在架设的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否则应在架设和使用期间应断电或拆除电源,如不能拆除,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3) 钢管支架应作接地处理,设一接地极,接地极入土深度为2~2.5m。 (4) 夜间施工照明线通过钢管时,电线应与之隔离,有条件时应使用低压照明。

(5) 雷雨天气,钢管支架上的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 1.4 高空作业其它要求

(1)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 年满 18 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 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 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 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 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 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

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 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 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 270 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5) 超过 3 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6) 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

(17)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 , 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 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冰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18)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 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 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1.5 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要求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2) 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应及时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3)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4) 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5)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6安全用电

(1)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 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 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 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8)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按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10) 施工现场电源线路,必须按“三相五线”制,TV-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分级”分段保护,井底照明须用低压电源,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或安全矿灯;

(11) 各孔井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

(12) 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13)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2人身安全 2.1 触电紧急措施

(1) 如遇触电事故时,在现场的项目人员要立即向安全科长及项目经理汇报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迅速进行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2) 项目经理立即带领抢救指挥组成员赶赴出事现场。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 首先要查明险情: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抢救组提出救护方案;然抂商定抢救方案。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4) 抢救组电工负责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其方法: 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不即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杆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5) 脱离电源后的救护。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先救后搬;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a. 如触电者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未失去知觉,或触电时间较长,则应让他静卧,保持安静,再旁看护,并召请医生。

b. 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脏跳动,应使他舒适地静卧解开衣服,让他闻些氨水,或在他身上洒些冷水,摩擦全身,使他发热。如天冷还要注意保温。同时,迅速请医生诊治如发现呼吸困难,或逐渐衰弱,并有痉挛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复心脏跳动和人工呼吸互相配合的作用。

c. 如触电者呼吸、脉搏、心脏均已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必须立即进行人工氧合,进行紧急救护。同时迅速请医生抢救。

(6) 人工氧合基本内容和步骤

工人氧合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工人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即心脏按摩两种方法)。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这两种方法可单独应用,也可以配合应用。

a. 口对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骤: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下鄂尖部与前胸大体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触电者颈部下方可以垫起,但不可在触电者头部下方垫枕头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触电者鼻孔(或口)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靠触电者的口(鼻)向内吹气,为时约2S。

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鼻),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让他自行呼气,为时3S。

b. 心脏挤压的操作方法、步骤:如果触电者呼吸没停而心脏跳动停止了,则应进行心脏挤压。施行胸外挤压是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或地板上,仰卧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势同。操作方法如下:

① 救护者脆在触电者腰部一侧,或者骑跪在他的身上,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两乳头间略下一点,胸骨下三分之一处。

② 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4cm。以每秒挤压一次,每分挤压60次为宜。

③ 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廓。触电者如系儿童,只用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些,以免损伤胸骨,而且每分钟挤压100次。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很快就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则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交替进行,每吸气2~3次,再挤压10~15次。急救过程中,如果触电者身上出现尸班或身体僵硬,经医生做出无法救活的诊断后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2.2 物体打击紧急措施

(1) 当施工人员发生物体打击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

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2) 物体打击事故预防

a.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 b. 正确使用“三宝”

c. 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d. 拆除作业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 e. 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f. 对起重吊装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十不吊”措施

g. 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h. 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 i. 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 j. 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抛物

k. 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交底,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撬落。 3设备安全

3.1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不得超载。

(2)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3) 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

(4) 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5) 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以上,方可起步。

(6) 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7) 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8) 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 (9) 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0) 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应将轮胎楔牢。

(11) 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安装上防滑链条。

(12) 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

(13) 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4) 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15) 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启箱盖。

(16) 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范围。

(17) 搅拌筒内混凝土装载量,须符合输送车的规定。 (18) 运输前,排料槽须锁止在“行驶”位置,防止自由摆动。 (19) 运输时搅拌筒应为低速旋转。

3.2 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

(1) 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2) 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3) 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 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5) 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6) 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7) 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 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9) 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3.3 焊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 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4) 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5)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6) 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7)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8)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9) 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10) 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1)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3.4 夜间照明

2.4.1在预制场采用白炽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2.4.2 在其它部位施工采用白炽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2.4.3 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技术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2.4.4与104国道或其它交通道路口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与国道交通安全。

三.防扰民施工

1、 防扰民施工措施

(1) 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 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一、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施工; c、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d、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二、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a、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应尽量放在加工场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b、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3)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一、车辆进入现场要禁止鸣号。

二、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不得使用鸣笛、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三、施工现场的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四、现场装卸物件应轻装慢放,并在装卸点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大型物件装卸,应当使用起吊设备,严禁汽车自卸。

五、夜间18:00~06:00施工须经批准;经批准的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六、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投诉。

四.安全管控体系与措施

4.1 组织机构

成立“夜间施工巡查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士超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工张润哲担任,其余见下表。

“夜间施工巡查小组”分工表

序姓名 号 1 孙石超 项目经理 组 长 质量、安全、进度、协调总负责 职务 组内职务 组内分工 2 张润哲 项目总工 安全部部副组长 技术总负责与应急方案制订 3 李强 长 试验室主安全主管 夜巡与安全问题处理及应急响应 夜巡及各种材料的检查与相关工序检测控试验主管 制 施工、质夜巡及质量检查与控制、应急响应及现场督检主管 促实施与资料收集整理 夜巡及物资供应与设备保障和应急响应 5 张晓静 任 工程部部6 李幸寿 长 7 梁敏 物资部长 物资主管 4.2 夜间施工基本要求

(1) 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通常在00:00前结束。

(2) 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00:0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 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4) 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5) 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6) 夜间施工的地点工程部必须及时安装充足的照明,安排值班车辆。 (7) 夜间高空作业处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工程队兼职安全员和使用者检查确认安全牢固性能后方可使用。

(8) 夜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动火点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着火事故,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有没有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9) 夜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至少安排两个人,起到监护的作用。 (10) 夜间车辆行驶驾驶人员必须要格外小心、谨慎驾驶。

(11) 夜间吊装作业,驾驶人员和起重操作工支车时要注意地面的各类电线、氧气乙炔带等物品,避免碾压损坏,起重操作工要特别注意吊钩、绳索、物品的安全状态,避免事故的发生。

(12)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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