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两级政区制,区境大部属扬州之鄣郡,西南境属九江郡之鄱阳县。西汉时,区境大部初属鄣郡。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改鄣郡为丹阳郡,今贵池市、青阳县、石埭县以及东至县的大部地区均属丹阳郡。区境西南部——今东至县——部分,属豫鄣郡鄱阳县地。东汉至三国时,池州属吴国丹阳郡地。丹阳郡属扬州。西晋、东晋,池州属扬州宣城郡、豫鄣郡地。西晋惠帝元康元年(291)豫鄣郡改属江州,池州属江州豫章郡地。南朝(宋),先属扬州宣城太守之域,后属宣城郡、淮南郡地。南齐,属南豫州宣城郡地。梁,属扬州宣城郡、南陵郡地。陈,属南豫州宣城郡、北江州之地。隋,隋开皇三年(583)罢郡,以州统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复改州为郡,以郡统县。隋代,池州先后属宣州、宣城郡。唐武德四年(621)始置池州,州治石城,至贞观元年(627)撤,领地还隶宣州,池州属宣州之地。唐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原池州地称秋浦郡。《通典》“秋浦郡”注:“池州分宣州置郡”;清刘世珩《贵池县沿革表》:“池州为秋浦郡,实唐天宝年间之称”。唐永泰元年(765)复立池州,隶属宣州观察使,州治从石城迁至鱼贵口(今池州专署驻地)。唐元和年间(806—820),改池州为池阳郡。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刘世珩《贵池县沿革表》:“池州为池阳郡,宋《舆地广记》、《太平寰宇记》皆言因唐之旧,不言始于唐何年”,“池阳郡名,必立于永泰、元和之间也。”五代十国,池州之地先属杨吴,后属南唐。南唐升元二年(938),改池州为康化军。宋,置池州池阳郡。《宋史·地理志》:“池州池阳郡,领县六”。宋至道三年(997)池州池阳郡属江南东路,绍兴初年属江南路。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池州为池州路,先后隶属江淮行中书省、江浙行中书省。明,池州先后为九华府、华阳府、池州府,直隶南京。清,如明制。池州府先后隶属江南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司、安徽布政使司。 1949年5月,池州专区成立,隶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池州专署驻贵池县。1952年2月至1965年5月,撤销池州专区,辖区各县分别划
入安庆专区、徽州专区、芜湖专区。1965年5月至1980年1月,复设池州专区,直属安徽省。1980年1月至1988年8月,撤销池州专区,辖区各县并入安庆专区、宣城专区、徽州专区。1988年8月,复设池州地区,隶属安徽省。2000年6月撤地建市,辖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区和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池州是泛“长三角”地区的“后花园”,环境优美,生态优良,,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是理想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池州境内气候温暖湿润,江河水系发达,森林覆盖率极高,是中国第一个生态经济示范区,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是全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是安徽省旅游资源最集中、品味最高的“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